【招标预告】2025NCZ(YC)004817灵武市民政局灵武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体化运行服务项目灵武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体化运行服务项目一标段的采购需求

所属地区:宁夏银川市 发布日期:2025-10-29

【招标预告】2025NCZ(YC)004817灵武市民政局灵武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体化运行服务项目灵武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体化运行服务项目一标段的采购需求: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宁夏 银川市 采购单位 灵武市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灵武市民政局灵武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体化运行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YC)004817 项目名称: 灵武市民政局灵武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体化运行服务项目
分包名称: 灵武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体化运行服务项目一标段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或政策依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按甲方通知时间及采购需求执行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灵武市辖区内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动儿童;遭受家庭暴力、校园欺凌或性侵害的未成年人;贫困家庭、残障或患重大疾病等的困境儿童。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主管部门拨款进度支付服务费用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服务类)
序号 品目名称及编码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服务期限 备注
1 C02990000-其他教育服务 灵武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体化运行服务项目一标段 (一)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服务;(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三)法律援助服务; 1 ***.00 标的1-其他教育服务:(一)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服务 1.建立服务对象心理档案,开展心理状况评估。采用标准化量表对全市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及流动儿童中的困难群体进行心理状态筛查,建立动态档案,一人一档,分类管理,根据心理评估结果确定走访频次,不定期跟踪回访,形成全市特殊困难群体心理状况数据分析表。 2.开展个案心理咨询与干预,组织小组活动。根据评估结果,对心理存在困境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属开展个体咨询,一对一心理辅导,针对性解决抑郁、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等问题,进行物质、医疗等救助帮扶。开展团体辅导,对抗压能力差、内向自卑的孩子进行抗逆力训练、社交技能小组等活动,为中高考学生每年开展团体辅导不少于1次。对自伤、自杀倾向等紧急情况快速响应,危机干预,并将服务延伸至监护人,改善家庭沟通模式,为监护人提供育儿技巧及心理支持。 3.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提升社会融入能力。以点带面拓宽服务范围,充分发挥未保中心、未保站、儿童之家等阵地作用。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国庆 节等“我们的节日”期间,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在未保法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等时间点,面向服务对象开展政策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普及等活动;以学雷锋纪念日、五一劳动节等节日为契机,培养儿童志愿服务精神,统筹推进各类心理健康、安全知识讲座等,让孩子感受社会关爱,提升心理健康水平,强化社会融入。 4.强化基层儿童工作者服务能力。根据工作需要,面向未保中心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社工、志愿者开展集中培训,提升识别服务对象能力,政策保障能力,普及心理服务方法,增强儿童工作者对儿童心理发展的理解和沟通技巧,提升基层儿童工作的专业性、针对性和精准性。 5.开展资源链接,建立服务转介体系。引入精神康复医疗资源,对需医疗干预的个案转介至精神卫生机构,形成社区发现-中心干预-医院转接闭环体系。建立关爱机制,推动部门联合,引入慈善、社会力量支持心理健康教育。 (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1.开展家庭生态系统评估。开展辖区内服务对象摸底排查,加强分类精细化管理,准确掌握数量规模、家庭情况、监护状况等基本信息,分析家庭环境、角色分工、家庭规则是否合理,建立专业档案,便于精细化管理,提供改进建议,如亲子协作、家风建设等,为改善家庭环境提供依据。 2.开展家庭教育知识普及。按乡镇(街道)开展家庭教育知识讲座,普及科学育儿理念,传递儿童发展规律、正面管教、非暴力沟通等理论,开展分龄指导,针对不同年龄段(如0-3岁、学龄前、青春期)提供差异化建议,纠正误区解决溺爱、过度控制、忽视等常见教养问题。 3.开展个性化问题咨询。开通家庭教育指导热线,专人接听,解决家庭矛盾。开展个案服务,解决孩子行为问题,如孩子拖拉、厌学、沉迷电子产品、情绪暴躁等。针对多动症(ADHD)、自闭症谱系、学习障碍等家庭的专项指导,调节家庭关系,如监护人与孩子冲突、隔代育儿矛盾、单亲家庭支持等,净化家庭环境。 4.开展亲子互动优化。在中心建立亲子园,定期组织亲子互动活动,户外研学拓展,设计亲子游戏、共读活动、家庭会议等实践方案。指导监护人通过日常互动增强家庭联结,普及家庭教育理念,开展服务对象庆生活动,不少于100人,让孩子体验家庭庆生氛围,改善家庭关系。 (三)法律援助服务 1.开展法律宣传。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设置浅显易懂、内容生动的普法课堂,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律宣讲,提升困境儿童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能力。 2.开展法律政策咨询。为到中心寻求帮助的困境儿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普及法律法规,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开设法律政策咨询日,每月开放一天,由专业律师坐班,解答未成年人法律问题。加大咨询日宣传力度,扩大服务范围。 3.开展个体案例法律援助服务。针对未成年人权益侵害等案件,免费提供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服务;对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拒不支付抚养费等事宜协助未保中心及监护人开展协调、代理、辩护等服务;对困境儿童父母服刑或限制人身自由等情况,需律师承办探监或协助办理其他手续、与公检法、监狱或其他部门沟通等事宜;以及其他需要配合的事宜。 4.承担临时监护职责。主要承担工作中发现的监护人侵害、暴力伤害儿童,教唆、利用儿童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不履行监护职责严重危害儿童身心健康等需被紧急安置儿童的临时庇护职责。对临时庇护期满后,儿童风险仍未得到妥善解决的,应通过签订委托照护协议方式,委托银川市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或儿童福利机构继续进行临时监护,并做好跟踪服务。服务团队 专业团队:项目负责人1名,心理咨询师至少2名、家庭教育指导师至少1名、持证律师至少1名、至少有2名社工或具有社会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按需匹配临时监护照护人员,以上人员需常驻未保中心开展工作,服务形式包含入户走访、跟踪指导、社区和中心活动等。 志愿者团队:经过培训的志愿服务人员、社区志愿者、爱心社会人士。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附件1-采购需求.docx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
(一)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服务 1.建立服务对象心理档案,开展心理状况评估。采用标准化量表对全市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及流动儿童中的困难群体进行心理状态筛查,建立动态档案,一人一档,分类管理,根据心理评估结果确定走访频次,不定期跟踪回访,形成全市特殊困难群体心理状况数据分析表。 2.开展个案心理咨询与干预,组织小组活动。根据评估结果,对心理存在困境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属开展个体咨询,一对一心理辅导,针对性解决抑郁、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等问题,进行物质、医疗等救助帮扶。开展团体辅导,对抗压能力差、内向自卑的孩子进行抗逆力训练、社交技能小组等活动,为中高考学生每年开展团体辅导不少于1次。对自伤、自杀倾向等紧急情况快速响应,危机干预,并将服务延伸至监护人,改善家庭沟通模式,为监护人提供育儿技巧及心理支持。 3.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提升社会融入能力。以点带面拓宽服务范围,充分发挥未保中心、未保站、儿童之家等阵地作用。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国庆 节等“我们的节日”期间,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在未保法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等时间点,面向服务对象开展政策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普及等活动;以学雷锋纪念日、五一劳动节等节日为契机,培养儿童志愿服务精神,统筹推进各类心理健康、安全知识讲座等,让孩子感受社会关爱,提升心理健康水平,强化社会融入。 4.强化基层儿童工作者服务能力。根据工作需要,面向未保中心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社工、志愿者开展集中培训,提升识别服务对象能力,政策保障能力,普及心理服务方法,增强儿童工作者对儿童心理发展的理解和沟通技巧,提升基层儿童工作的专业性、针对性和精准性。 5.开展资源链接,建立服务转介体系。引入精神康复医疗资源,对需医疗干预的个案转介至精神卫生机构,形成社区发现-中心干预-医院转接闭环体系。建立关爱机制,推动部门联合,引入慈善、社会力量支持心理健康教育。 (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1.开展家庭生态系统评估。开展辖区内服务对象摸底排查,加强分类精细化管理,准确掌握数量规模、家庭情况、监护状况等基本信息,分析家庭环境、角色分工、家庭规则是否合理,建立专业档案,便于精细化管理,提供改进建议,如亲子协作、家风建设等,为改善家庭环境提供依据。 2.开展家庭教育知识普及。按乡镇(街道)开展家庭教育知识讲座,普及科学育儿理念,传递儿童发展规律、正面管教、非暴力沟通等理论,开展分龄指导,针对不同年龄段(如0-3岁、学龄前、青春期)提供差异化建议,纠正误区解决溺爱、过度控制、忽视等常见教养问题。 3.开展个性化问题咨询。开通家庭教育指导热线,专人接听,解决家庭矛盾。开展个案服务,解决孩子行为问题,如孩子拖拉、厌学、沉迷电子产品、情绪暴躁等。针对多动症(adhd)、自闭症谱系、学习障碍等家庭的专项指导,调节家庭关系,如监护人与孩子冲突、隔代育儿矛盾、单亲家庭支持等,净化家庭环境。 4.开展亲子互动优化。在中心建立亲子园,定期组织亲子互动活动,户外研学拓展,设计亲子游戏、共读活动、家庭会议等实践方案。指导监护人通过日常互动增强家庭联结,普及家庭教育理念,开展服务对象庆生活动,不少于100人,让孩子体验家庭庆生氛围,改善家庭关系。 (三)法律援助服务 1.开展法律宣传。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设置浅显易懂、内容生动的普法课堂,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律宣讲,提升困境儿童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能力。 2.开展法律政策咨询。为到中心寻求帮助的困境儿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普及法律法规,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开设法律政策咨询日,每月开放一天,由专业律师坐班,解答未成年人法律问题。加大咨询日宣传力度,扩大服务范围。 3.开展个体案例法律援助服务。针对未成年人权益侵害等案件,免费提供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服务;对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拒不支付抚养费等事宜协助未保中心及监护人开展协调、代理、辩护等服务;对困境儿童父母服刑或限制人身自由等情况,需律师承办探监或协助办理其他手续、与公检法、监狱或其他部门沟通等事宜;以及其他需要配合的事宜。 4.承担临时监护职责。主要承担工作中发现的监护人侵害、暴力伤害儿童,教唆、利用儿童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不履行监护职责严重危害儿童身心健康等需被紧急安置儿童的临时庇护职责。对临时庇护期满后,儿童风险仍未得到妥善解决的,应通过签订委托照护协议方式,委托银川市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或儿童福利机构继续进行临时监护,并做好跟踪服务。

履约保证金
/

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统筹指导本项目实施工作,对乙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经费使用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监管,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或收到服务 对象投诉等途径发现存在服务质量问题时,必要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乙方责任
乙方若未履行协议相关规定,将项目经费挪用、转借、另作他用等情况,则乙方须承 担违约责任, 甲方有权停止拨款。挪用资金金额达合同总额 10%或持续时间超过 15 日的, 视为根本违约, 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违约责任
该协议属社会公益范畴,影响面广,意义深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协议约定,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根据项目需求情况进行验收。 (验收方案附件):验收标准.doc

服务地点(范围)
灵武市辖区内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动儿童;遭受家庭暴力、校园欺凌或性侵害的未成年人;贫困家庭、残障或患重大疾病等的困境儿童。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主管部门拨款进度支付服务费用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00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 实际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报价×10。 投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小组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 计划方案 10.00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项目 计划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 项目背景的理解;②总体实施计划;③ 项目服务重点、难点分析;④项目达成 的目标。 以上四项内容无缺项、漏项或无瑕疵的得 10 分,其中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项 或漏项的扣 2.5 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 瑕疵的扣 1.5 分。 注:内容存在瑕疵是指,内容表述不完 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计划方案不科学 合理; 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 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性错误;计划方案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 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 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内容与 本项目需求无关、仅有框架或标题;现 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采购目标。每 出现一次上述任意一种情形均为瑕疵。
3 服务方案 20.00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心理健康教育指导;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③法律援助服务;④宣传推广工作。以上内容无缺项、漏项或无瑕疵的得 20分,其中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项或漏项的扣 5 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瑕疵的扣2.5 分。 注:内容存在瑕疵是指: 内容表述不完 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服务方案不科学合理; 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 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性错误;服务 方案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 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仅有框架或标题;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采购目标。每出现一次上述任意一种情形均为瑕疵。
4 管理方案 15.00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管理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团队管理机制和管控制度;②人员配备计划、人员分工及职责分工;③问题处理机制;④项目资金管理办法;⑤宣传推广保障措施。 以上内容无缺项、漏项或无瑕疵的得 15分,其中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项或漏项的扣 3 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瑕疵的扣 1 分。 注:内容存在瑕疵是指: 内容表述不完 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管理方案不科学合理; 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性错误;管理方案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仅有框架或标题;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采购目标。每出现一次上述任意一种情形均为瑕疵。
5 类似业绩 5.00 投标人提供 2022 年 1 月 1 日至开标前类似项目业绩的, 每提供一个得1 分,满分 5 分。 注:需提供类似业绩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计分。
6 应急方案 5.00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应急方案,方案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列举可预见紧急 情况及原因分析、处置措施;②针对不 可预见的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 以上内容无缺项、漏项或无瑕疵的 得 5 分,其中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项或 漏项的扣 2.5 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瑕 疵的扣 1.5 分。 注:内容存在瑕疵是指: 内容表述不完 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应急方案不科学 合理;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 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性错误;应急方案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 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 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内容与 本项目需求无关、仅有框架或标题;现 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采购目标。每 出现一次上述任意一种情形均为瑕疵。
7 服务团队 1 5.00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社工总督导: 具有专业社工中级资格证书的得 1 分, 具有专业社工高级资格证书的得 2 分; 可提供具有社会工作理论基础与丰富 的实践经验 1 至 3 年的加得 1 分,3 年以上的加得 3 分。共计 5 分。 注:需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资料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计分。
8 服务团队 2 5.00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本科学历的得 1 分,具有本科 以上学历的得 2 分;可提供儿童福利项 目管理案例 1-3 个的加得 1 分,可提供3个以上的加得 3 分。共计 5 分。 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资料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计分。
9 服务团队 3 10.00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专职社工:每具 有一名社会工作师或心理咨询师或家庭教育指导师或具备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经验人员 3 年(含)以上的得 2 分。同一人不重复计分,共计 10 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计分
10 服务团队4 10.00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心理健康专业人员:每具有一名心理咨询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心理咨询师证书的得 2.5 分。同一人不重复计分,共计10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附于投 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计分。
11 服务团队 5 5.00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法律专业人员: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且执业年限在3年(含)以上的,得3分:具有处理未成年人保护或家事案件相关经验的,得2分。本项满分5分。 注:需提供律师执业证书、执业年限证明及经验证明等相关资料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计分。
合计: 100.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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