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吴忠市利通区胜利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心理服务站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吴忠市
发布日期:2025-10-11
【招标公告】吴忠市利通区胜利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心理服务站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吴忠市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利通区胜利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吴忠市利通区胜利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心理服务站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吴忠市利通区胜利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心理服务站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
商公告
(招标编号:ZHURUI2025-ZCZB<32>)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
一、招标条件
本吴忠市利通区胜利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心理服务站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1万元,招标人为吴忠
市利通区胜利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
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不划分标段;诊断睡眠呼吸障碍检测仪(脑电治疗仪)2台(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吴忠市利通区胜利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心理服务站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吴忠市利通区胜利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心理服务站设备采购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0日08时00分到2025年10月16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持项目登记表及资格要求文件3.1-
3.2(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公司登记获取或扫描发至指定邮箱(zhurui1304
@163.com)登记获取。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登记的供应商,响应文
件一律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吴忠市富康商务中心12楼11206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1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吴忠市富康商务中心12楼11206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吴忠市利通区胜利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心理服务站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
应商应在吴忠市富康商务中心12楼112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1日
下午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URUI2025-ZCZB<32>
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胜利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心理服务站设备采购项
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10万元
最高限价:6.10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诊断睡眠呼吸障碍检测仪(脑电治疗仪)2台(具体内容详
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具体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属于零售业,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
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
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分支机构
参与投标需附总公司小微企业申明函、监狱企业申明函、残疾人企业申明函,
以分支机构名义提供上述申明函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
供证明文件。
2.3根据《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号要求,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
2.4按照财库(2021〕22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
采购人优先采购创新货物和服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如投
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
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3.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
A.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
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加盖鲜章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
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加盖鲜章复
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B.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
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加盖鲜章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
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加盖鲜章复
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4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
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
用其规定);
3.5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
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
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及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供应商无
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
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6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8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9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3.6-
3.9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
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容许分包及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
0至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吴忠市富康商务中心12楼11209室
方式:持项目登记表及资格要求文件3.1-
3.2(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公司登记获取或扫描发至指定邮箱(zhurui1304
@163.com)登记获取。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登记的供应商,响应文
件一律不予接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富康商务中心12楼112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21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富康商务中心12楼112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本次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
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
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
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吴忠市利通区胜利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上桥镇友谊西路656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吴忠市富康商务中心12楼11209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利通区胜利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上桥镇友谊西路656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吴忠市利通区富康商务中心12楼11209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Zhurui1304@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项目登记
回执单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登记时间 | |
单位 简况 | 公司名称 | | 公司电话 | |
项目联系人 | | 手机号 | |
电子邮箱 | |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如实填写本回执单,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 扫描成PDF 文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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