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同心县韦州镇甘沟村土地地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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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宁夏 吴忠市 | 采购单位 | 同心县韦州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诚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同心县韦州镇甘沟村土地地力提升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同心县韦州镇甘沟村土地地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韦州镇甘沟村土地地力提升项目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同心县韦州镇甘沟村土地地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同发改审发〔2025〕2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韦州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同心县韦州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CY2025-004
2.2建设地点:同心县韦州镇甘沟村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对584.74亩目标地块进行地力提升,包括场地平整和覆土作业,覆土厚度为35cm等。
2.4工期: 21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5月31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相关内容,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宁夏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证书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30日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1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宁夏诚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将以下资料扫描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法定代表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需要法人签字或盖章,且写明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邮箱号2027907256@qq.com),招标文件将以电子邮箱的方式发送至各投标人。
4.2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在本项目发布媒介以公告形式发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1日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文件递交至宁夏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蓝泰广场B座3层)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同心县韦州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诚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同心县韦州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商城D区20号办公楼401(复式)室
邮编:751303 邮编:750001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韦州镇甘沟村土地地力提升项目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同心县韦州镇甘沟村土地地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同发改审发〔2025〕2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韦州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同心县韦州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CY2025-004
2.2建设地点:同心县韦州镇甘沟村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对584.74亩目标地块进行地力提升,包括场地平整和覆土作业,覆土厚度为35cm等。
2.4工期: 21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5月31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相关内容,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宁夏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证书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30日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1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宁夏诚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将以下资料扫描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法定代表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需要法人签字或盖章,且写明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邮箱号2027907256@qq.com),招标文件将以电子邮箱的方式发送至各投标人。
4.2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在本项目发布媒介以公告形式发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1日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文件递交至宁夏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蓝泰广场B座3层)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同心县韦州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诚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同心县韦州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商城D区20号办公楼401(复式)室
邮编:751303 邮编:750001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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