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同心县韦州镇韦一村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吴忠市 发布日期:2025-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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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宁夏 吴忠市 采购单位 同心县韦州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景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同心县韦州镇韦一村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同心县韦州镇韦一村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韦州镇韦一村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同发改审发【2025】2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韦州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同心县韦州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景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原料暂存与混合覆膜发酵区,堆放陈化区,有机肥粉碎区及其附属配套设施
2.2建设地点:同心县韦州镇韦一村
2.3计划工期:214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本项目施工,二标段为本项目附属配套设施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30日08时30分至2025年10月14日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资料到宁夏景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报名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一期9号楼403室。
4.2报名合格后,在宁夏景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宁夏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蓝泰广场B座3层)。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同心县韦州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夏吴忠市同心县韦州镇
邮    编:751303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景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一期9号楼403室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
电    话:*** 
2025 年 0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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