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宣传事务中心公路工程档案数字化加工整理项目结算审核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银川市
发布日期:202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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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银川市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宣传事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同信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宣传事务中心公路工程档案数字化加工整理项目结算审核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宣传事务中心公路工程档案数字化加工整理项目结算审核
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TXDZB2025050)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宣传事务中心公路工程档案数字化加工整理项目结算审核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4万元,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
区交通宣传事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询价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宣传事务中心公路工程档案数字化加工整理项目结算审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宣传事务中心公路工程档案数字化加工整理项目结算审核)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
规发(2021〕2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 (2014〕68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
3.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
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
料;
3.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以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私自涂改,伪造;同时各供应商对以上资料真实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2日18时00分到2025年09月25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84116835@qq.com)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6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蓝泰广场B座3层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6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蓝泰广场B座3层
七、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内完成结算审计工作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注: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项目有可能进
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
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宣传事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宣传事务中心
地 址:银川市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同信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626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8411683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114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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