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NCZ002892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电子胃肠镜采购项目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电子胃肠镜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

所属地区:宁夏银川市 发布日期:2025-09-13

【招标公告】2025NCZ002892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电子胃肠镜采购项目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电子胃肠镜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宁夏 银川市 采购单位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电子胃肠镜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002892 项目名称: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电子胃肠镜采购项目
分包名称: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电子胃肠镜采购项目 分包类型: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预算金额 ***.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或政策依据):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的说明.pdf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2)投标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表,投标产 品为二、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2 (3)(进口产品)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或本地 区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
3 (1)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所投国 产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许可证;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合同签订后45日内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货物类)
序号 品目名称及编码 标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是否进口 标的详细参数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备注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1 A02329900-其他医疗设备 电子胃肠镜 2 425000.00 标的1-其他医疗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电子胃肠镜采购项目.doc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货物类

标的物
电子胃肠镜

履约保证金
5%

甲方责任
8.1.1向乙方提供项目总体需求,配合乙方进行详细的需求调研工作,并在符合甲方需求的情况下及时进行确认,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监理和审计对本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全力配合并无偿提供有关资料和技术保障服务。 8.1.2根据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8.1.3提供本项目运行的场地、配套设施等环境,甲方应指派至少一名具备一定业务素质和能力的人员协助乙方开展需求调研、系统开发、系统测试和安装、运行等工作。 8.1.4向乙方提供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应由甲方提供的信息、数据及资料;及时对乙方实施本项目时的提问等进行答复、确认。 8.1.5负责按时做好验收工作。

乙方责任
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须立即报告甲方,并协调、组织甲、乙双方共同参与验收,相关验收须在13个工作日内完成。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合同签订后45日内

违约责任
9.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任一方违约,均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遭受的损失,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9.2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设备和服务的,须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9.3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交货的,每日须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9.4违约终止合同 9.4.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 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乙方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9.4.2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设备。 9.4.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他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按照宁财规发〔2022〕10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验收方案附件):合同(设备)模板2024.4.1.docx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合同签订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乙方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款项总额的60%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宁夏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宁夏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