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灵武市第十小学“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培育校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灵武市第十小学“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培育校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银川市 | 采购单位 | 灵武市第十小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宇恒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灵武市第十小学“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培育校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灵武市第十小学“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培育校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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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YHX-2025CG-33
项目名称:灵武市第十小学“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培育校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00元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10%扣除);(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10%扣除);(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4%扣除);(5)凡是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6)分支机构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号)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7信用信息查询(开标现场代理公司使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对投标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对以上两个网站查询记录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留存查询记录;
3.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10月9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 http://nxzbtb.com.cn(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发布。
2.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http://nxzbtb.com.cn)进行网上报名。
(1)供应商应首先在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注册,注册成功后,供应商用CA锁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2)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3)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制作电子标书等业务,请加入 QQ 群(667386925)进行系统操作及业务咨询。CA锁办理及业务咨询地点:中世 e 招电子交易平台,联系电话:0951-8303983,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
3.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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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信息
名称:灵武市第十小学
地址:灵武市富兴街136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宇恒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文卫路东侧无线电路北侧谦益花园二期四号楼301号
联系方式:15378970625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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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YHX-2025CG-33
项目名称:灵武市第十小学“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培育校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00元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 基本概况 | 数量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灵武市第十小学“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培育校设备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1 | ***.00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10%扣除);(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10%扣除);(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4%扣除);(5)凡是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6)分支机构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号)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7信用信息查询(开标现场代理公司使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对投标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对以上两个网站查询记录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留存查询记录;
3.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10月9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 http://nxzbtb.com.cn(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发布。
2.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http://nxzbtb.com.cn)进行网上报名。
(1)供应商应首先在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注册,注册成功后,供应商用CA锁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2)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3)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制作电子标书等业务,请加入 QQ 群(667386925)进行系统操作及业务咨询。CA锁办理及业务咨询地点:中世 e 招电子交易平台,联系电话:0951-8303983,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
3.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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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信息
名称:灵武市第十小学
地址:灵武市富兴街136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宇恒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文卫路东侧无线电路北侧谦益花园二期四号楼301号
联系方式:1537897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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