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同心县豫海湖自治区重要湿地2025年湿地保护与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同心县豫海湖自治区重要湿地2025年湿地保护与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吴忠市 | 采购单位 | 同心县林业和草原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同心县豫海湖自治区重要湿地2025年湿地保护与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采购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ZGJ-ZC2025008
2.项目名称:同心县豫海湖自治区重要湿地2025年湿地保护与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
5.最高限价(如有):363625.00元
6.采购需求:鸟类监测前端设备、鸟类识别智慧监管平台、基础配套等,详细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到货、安装、调试完毕。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是 R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
(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下列三项选择其中一项;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R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情况符合以下情形;
£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R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1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采购。
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小微企业制造。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分包 £联合体 £合同分包。
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如有,如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1日至2025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11日至2025年09月18日(节假日除外),将投标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739196066@qq.com);发送邮件名称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代理机构确认收到后将在报名结束后将磋商文件发送至投标单位指定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响应一律不予接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国贸公寓一单元6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国贸公寓一单元6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公告栏。
2.本项目采用纸质方式投标,请投标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同心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同心县人民医院(老城区)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商城C区18号B座23层19号
联系方式:18609532133
2.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中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1日
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docx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ZGJ-ZC2025008
2.项目名称:同心县豫海湖自治区重要湿地2025年湿地保护与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
5.最高限价(如有):363625.00元
6.采购需求:鸟类监测前端设备、鸟类识别智慧监管平台、基础配套等,详细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到货、安装、调试完毕。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是 R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
(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下列三项选择其中一项;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R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情况符合以下情形;
£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R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1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采购。
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小微企业制造。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分包 £联合体 £合同分包。
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如有,如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1日至2025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11日至2025年09月18日(节假日除外),将投标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739196066@qq.com);发送邮件名称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代理机构确认收到后将在报名结束后将磋商文件发送至投标单位指定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响应一律不予接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国贸公寓一单元6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国贸公寓一单元6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公告栏。
2.本项目采用纸质方式投标,请投标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同心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同心县人民医院(老城区)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商城C区18号B座23层19号
联系方式:18609532133
2.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中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1日
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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