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盐财(采)[2025]-0818-229宁夏盐池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宁夏盐池工业园区废水综合毒性管控能力建设项目宁夏盐池工业园区废水综合毒性管控能力建设项目的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盐财(采)[2025]-0818-229宁夏盐池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宁夏盐池工业园区废水综合毒性管控能力建设项目宁夏盐池工业园区废水综合毒性管控能力建设项目的采购需求: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吴忠市 | 采购单位 | 宁夏盐池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宁夏盐池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宁夏盐池工业园区废水综合毒性管控能力建设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 盐财(采)[2025]-0818-229 | 项目名称: | 宁夏盐池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宁夏盐池工业园区废水综合毒性管控能力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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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宁夏盐池工业园区废水综合毒性管控能力建设项目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00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是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或政策依据):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1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2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
3 |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主机质保期3年。
保险
与货物质量相关的保险事项根据实际需要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供应商应保证其向采购方提供的任何货物或其任何部分或该货物与其他货物一起使用后,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权、商业秘密权或其他任何权利。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需方提起侵权诉讼,供应商有义务协助需方。如因此给需方造成损失,供应商同意赔付需方遭受的损失。 (2)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他与质量、技术、经营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数量)有保密义务。双方应确保其人员及相关协作方承担保密义务。 (3)供应商保证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对第三人和采购方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4)本合同中涉及保密和知识产权任何条款,在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原厂出厂标准(以说明书为准),每个包装箱内的清单、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卡等所有资料应齐全,如货物不符合本合同中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涉及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本项目中涉及的配套的必要的易损易耗件,由供应商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其他商务要求
安全责任:在安装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甲方指定的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安装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项目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款项。
包装和运输方式
售后服务
1.投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1电话咨询 投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投标人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远郊区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6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1.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投标人的产品技术升级,投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投标人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人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投标人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3.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投标人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安装调试
乙方负责设备到货地点的安装调试,该安装调试应规范,乙方安装完毕需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培训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交付标准和方法
1.按招标文件中设备采购需求及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不达标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服务单位承担。2.对验收存在的问题,由供应商按要求整改后再次验收,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合同约定处理。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1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相应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36个月。质保期内乙方提供免费质量保修服务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行业规定进行质量“三包”。 2质保期内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产品进行定期维护和维修,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质保期满后,乙方有责任对产品进行定期维护和维修,有关维修合同另行签订。 3质保期满后,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经权威部门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明显短于这零部件正常寿命)时,则由乙方负责更换及维修。 4在质保期内,如发现产品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如属乙方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5设备使用后,如乙方所供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低于技术规范的要求,甲方可拒绝验收,由乙方重新提供符合技术参数的设备,此过程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质保期内提供24小时召唤服务。发生质量问题或维护服务范围内的问题的,乙方应在每次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予以解决完毕,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问题,逾期超过二天,则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乙方在设备安装完成后,按照此项目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对所有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并保证使用人员能够流畅使用设备,如未完成,由乙方重新组织相关培训并承担所有损失。
培训
乙方在设备安装完成后,按照此项目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对所有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并保证使用人员能够流畅使用设备,如未完成,由乙方重新组织相关培训并承担所有损失。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货物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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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是否进口 | 标的详细参数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备注 |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
1 | A02100415-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批 | 1 | ***.00 | 否 | 标的1-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否 | 否 | 否 | 否 |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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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确定书(1).doc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货物类
标的物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培训
乙方在设备安装完成后,按照此项目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对所有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并保证使用人员能够流畅使用设备,如未完成,由乙方重新组织相关培训并承担所有损失。
保险
与货物质量相关的保险事项根据实际需要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供应商应保证其向采购方提供的任何货物或其任何部分或该货物与其他货物一起使用后,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权、商业秘密权或其他任何权利。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需方提起侵权诉讼,供应商有义务协助需方。如因此给需方造成损失,供应商同意赔付需方遭受的损失。 (2)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他与质量、技术、经营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数量)有保密义务。双方应确保其人员及相关协作方承担保密义务。 (3)供应商保证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对第三人和采购方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4)本合同中涉及保密和知识产权任何条款,在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原厂出厂标准(以说明书为准),每个包装箱内的清单、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卡等所有资料应齐全,如货物不符合本合同中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涉及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本项目中涉及的配套的必要的易损易耗件,由供应商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履约保证金
无
甲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乙方责任
(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投标文件承诺的货物,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保证其全部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 (2)保证货物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货物及系统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3)保证其所供货物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投标文件承诺的货物,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保证其全部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 (2)保证货物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货物及系统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3)保证其所供货物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接收或不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按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提请采购监督部门协调处理,若造成乙方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甲方如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货款,逾期10天内的,甲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款3%的标准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3乙方如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日期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逾期10天内的,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款3%的标准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6款规定,经甲方三次电话通知,乙方未进行维修的或在上述时间内未解决完毕的,甲方有权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维修,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因乙方原因,在质保期内发生事故的,乙方应负责予以解决并赔偿。若甲方为此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自甲方承担责任之日的当日向甲方承担甲方因承担责任而支出的费用,逾期按甲方承担责任金额1%的标准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不可抗力
(1)如果供应商和采购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保密
(1)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2)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 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银川市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生效及其他
(1)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最后一方签字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 (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详见附件 (验收方案附件):验收合同.docx
其他
安全责任:在安装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甲方指定的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安装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项目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款项。
包装和运输方式
售后服务
1.投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1电话咨询 投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投标人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远郊区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6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1.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投标人的产品技术升级,投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投标人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人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投标人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3.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投标人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安装调试
乙方负责设备到货地点的安装调试,该安装调试应规范,乙方安装完毕需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培训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交付标准和方法
1.按招标文件中设备采购需求及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不达标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服务单位承担。2.对验收存在的问题,由供应商按要求整改后再次验收,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hetong约定处理。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1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相应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36个月。质保期内乙方提供免费质量保修服务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行业规定进行质量“三包”。 2质保期内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产品进行定期维护和维修,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质保期满后,乙方有责任对产品进行定期维护和维修,有关维修合同另行签订。 3质保期满后,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经权威部门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明显短于这零部件正常寿命)时,则由乙方负责更换及维修。 4在质保期内,如发现产品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如属乙方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5设备使用后,如乙方所供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低于技术规范的要求,甲方可拒绝验收,由乙方重新提供符合技术参数的设备,此过程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质保期内提供24小时召唤服务。发生质量问题或维护服务范围内的问题的,乙方应在每次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予以解决完毕,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问题,逾期超过二天,则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乙方在设备安装完成后,按照此项目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对所有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并保证使用人员能够流畅使用设备,如未完成,由乙方重新组织相关培训并承担所有损失。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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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30.00 |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30。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除外),最低报价得分 30,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2 | 技术标响应情况 | 20.00 | 1.招标文件项目采购需求中带“▲”的为重要技术指标和参数。 2.满足招标文件全部指标、参数要求的得 20 分;若投标文件重要技术指标和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有一项减 1分,一般技术指标和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有一项减 0.5 分,减完为止。 注:投标人须提供重要技术指标和参数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含官网功能截图或彩页或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或其他官方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模糊不可辨认的视为低于技术指标、参数要求。在技术偏离表内注明页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照要求提供的视为此项参数不满足;投标人虚假应标的,一经核实,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逐项填报技术指标、参数偏离表。 |
3 | 供货方案 | 15.00 | 投标人根据采购货物清单编写供货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货计划安排,货物质量保证措施,供货时间保证措施及应急预案等内容: (1)项目供货计划安排(5分)。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制定供货计划,整体安排详细合理,供货周期详细完善、各时间段供货人员安排合理、分工明确、能提供有关产品使用等方面的技术指导的得 5 分;供货计划完整清晰,但人员分工不够明确、供货周期不够合理、提供产品技术指导能力欠缺的得 3 分;供货计划内容安排在人员、周期、技术指导等方面存在明显缺失导致方案不完善的得1 分;不提供供货计划安排的此项不得分。 (2)质量保证措施(5分)。包括货物出厂检验、运输过程中的产品保护措施、产品质量管理措施等。货物出厂手续完备、检验程序符合相关要求、运输过程中的保护措施科学合理、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健全、符合实际运输要求的得 5 分;货物出厂手续较为完备、检验程序符合相关要求、运输过程中的保护措施具备可行性、具有项目质量管理制度、能够符合实际产品运输要求的得 3 分;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存在缺项导致方案不完整或脱离采购需求的得 1 分;不提供质量保证措施的此项不得分。 (3)供货时限保证措施及应急预案(5分)。投标人供货响应时限及时响应时间短、配送、运输及突发情况下应急预案考虑充分周全的得 5 分;供货响应时限基本及时能满足采购人要求、配送、运输、应急预案具备合理性、可行性的得 3 分;供货时限、配送、运输及应急保障措施存在缺失导致方案不完善无法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 1 分;不提供供货时限保证措施、配送、运输及应急预案的此项不得分。 |
4 | 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 | 15.00 | 投标人需结合项目实际,围绕安装调试详细流程、安装及调试人员安排、验收流程、验收标准四个维度进行编写。 (1)安装调试详细流程清晰完整、逻辑严谨(步骤衔接明确、 方法可执行);安装及调试人员安排到位、职责分工明确;验收流程完整成闭环;验收标准科学合理且与相关标准及合同技术要求一致,能够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得15分。 (2)安装调试详细流程合理、要点齐全但细化程度一般;人员安排基本合理;验收流程与验收标准整体合理,可较大程度满足采购人要求得11分。 (3)安装调试详细流程较为简单或个别要点不全;人员安排不够完善或职责边界不清;验收流程或验收标准存在不足,不能充分满足采购人要求得7分。 (4)安装调试详细流程简单且缺少关键步骤;人员安排不足;验收流程不完善或验收标准表述不清、匹配度较低,不能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得3分。 (5)安装调试详细流程简单但基本可行;人员安排简单;验收流程或验收标准不完整或脱离采购需求得1分。 (6)无此项内容不得分。未提供安装调试及验收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
5 | 售后服务方案 | 15.00 | 投标人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体系、设备故障问题解决方案、故障处理时限、现场服务响应时间、技术支持人员安排合理、备品备件方案、人员安排、定期回访等。 (1)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具体且科学合理,具备专门服务团队、人员安排到位、处理问题能力强、服务体系流程完善、明确服务内容和标准、故障处理响应时间及时、制定详细的的备品备件方案、提供专业的技术服务、定期回访措施切实可行,能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 15分; (2)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具体且具备一定的科学合理性,具备专门服务、人员安排基本符合实际需要、具备处理问题能力、服服务体系流程无遗漏、提供备品备件方案、提供一定的技术服务、故障处理响应时间较为及时、定期回访措施合理,能较大程度上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11分; (3)售后服务方案存不够科学合理,具备服务团队但不是专门服务于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安排不够完善、服务体系流程不完备、提供备品备件服务、故障处理响应时间不够及时、定期回访缺乏可行性,不能充分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 7分; (4)售后服务方案不全面且科学合理性较差,具备服务团队但不是专门服务于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安排不足、服务体系流程不完善、故障处理响应时间不及时、定期回访不合理,不能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 3 分; (5)售后服务方案片面简单且科学合理性差,不具备服务团队,人员安排严重不足、保修承诺脱离实际、服务体系流程不全、故障处理响应时间不及时、定期回访不合理,不能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 1 分; (6)无售后服务方案不得分。 |
6 | 项目人员配备 | 5.00 | (1)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类、化学类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提供中级职称得1分,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得3分; (2)除项目负责人以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具有环境类、化学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技术人员的,每有一人得1分,共得2分(一人一证不复计); (需提供人员有效职称证书扫描件以及经政府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等) |
合计: | 100.00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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