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卫市第一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中卫市第一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中卫市 | 采购单位 | 中卫市第一中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卫市第一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卫市第一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元):***元
4、采购需求:
一标段:米面油、杂粮、干货等(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二标段:调味品、副食类、预包装食品类等(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三标段:肉类(牛、羊、猪、鸡、鱼)生肉及禽蛋类等(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四标段:时令蔬菜、瓜果类等(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学年(四学期)(合同一年一签,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考核不达标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2***)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21】2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22〕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22〕275号)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
(3)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并按要求提供声明函。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21〕1***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19〕1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19〕18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8)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25年7月22日至2***25年7月29日(磋商文件的获取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至12:******,下午14:3***至18:******(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25年8月4日上午***9点******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日)。
地点: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沙坡头东大道197号)。
五、开启
时间:2***25年8月4日上午***9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沙坡头东大道19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将以下内容扫描件扫描到一个PDF文档里,邮件标题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并在磋商文件的获取有效期内发送到公司邮箱(NXHXXM@163.com),并拨打代理公司电话确认申请是否成功,申请成功后邮箱发送磋商文件。收到工作人员回复则视为申请成功(逾期则或未按要求发送申请资料视为申请无效)。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原件另行密封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至代理公司。
①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供应商自行填写并加盖公章)
②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发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中卫市第一中学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文萃南路
联系人:***
电 话:15******955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正丰香格里24#楼(中央东大道197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199***9566352 ***955-7635711
代理机构: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25年7月22日
1、项目名称:中卫市第一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元):***元
4、采购需求:
一标段:米面油、杂粮、干货等(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二标段:调味品、副食类、预包装食品类等(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三标段:肉类(牛、羊、猪、鸡、鱼)生肉及禽蛋类等(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四标段:时令蔬菜、瓜果类等(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学年(四学期)(合同一年一签,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考核不达标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2***)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21】2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22〕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22〕275号)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
(3)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并按要求提供声明函。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21〕1***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19〕1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19〕18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8)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25年7月22日至2***25年7月29日(磋商文件的获取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至12:******,下午14:3***至18:******(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25年8月4日上午***9点******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日)。
地点: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沙坡头东大道197号)。
五、开启
时间:2***25年8月4日上午***9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沙坡头东大道19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将以下内容扫描件扫描到一个PDF文档里,邮件标题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并在磋商文件的获取有效期内发送到公司邮箱(NXHXXM@163.com),并拨打代理公司电话确认申请是否成功,申请成功后邮箱发送磋商文件。收到工作人员回复则视为申请成功(逾期则或未按要求发送申请资料视为申请无效)。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原件另行密封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至代理公司。
①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供应商自行填写并加盖公章)
②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发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中卫市第一中学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文萃南路
联系人:***
电 话:15******955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正丰香格里24#楼(中央东大道197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199***9566352 ***955-7635711
代理机构: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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