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宁县人民医院药库消防改造及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中宁县人民医院药库消防改造及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中卫市 | 采购单位 | 中宁县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宁县人民医院药库消防改造及维修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宁县人民医院药库消防改造及维修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WYZB-ZC-2025034
项目名称:中宁县人民医院药库消防改造及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40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398376.30元
采购需求:主要建设内容,安装灭火自动报警系统、安装自动喷水灭火及消火栓系统、安装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房顶内保温处理、更换门窗、踏步拆除维修、空调移机、内外墙面粉刷、灯及开关更换等。(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工期: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7)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装饰专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0)受到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2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及方式:在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将信息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扫描并提交至邮箱(邮箱地址:hzwyzb@126.com)进行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登记开标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27日15: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中宁县平安东街红宝集团斜对面333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7月27日15: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宁县平安东街红宝集团斜对面33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宁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蒋屹山
联系方式:0955-50214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宁县平安东街红宝集团斜对面333号
联系人:乔伟民
联系方式:15008637072
代理机构: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年7月16日
报名登记表.docx
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WYZB-ZC-2025034
项目名称:中宁县人民医院药库消防改造及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40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398376.30元
采购需求:主要建设内容,安装灭火自动报警系统、安装自动喷水灭火及消火栓系统、安装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房顶内保温处理、更换门窗、踏步拆除维修、空调移机、内外墙面粉刷、灯及开关更换等。(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工期: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7)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装饰专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0)受到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2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及方式:在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将信息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扫描并提交至邮箱(邮箱地址:hzwyzb@126.com)进行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登记开标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27日15: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中宁县平安东街红宝集团斜对面333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7月27日15: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宁县平安东街红宝集团斜对面33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宁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蒋屹山
联系方式:0955-50214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宁县平安东街红宝集团斜对面333号
联系人:乔伟民
联系方式:15008637072
代理机构:宁夏恒正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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