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永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永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银川市 | 采购单位 | 永宁县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永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改造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报名回执单.docx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名称:永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改造项目
3.项目编号:ZPNX2025-zb-035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元): 肆拾叁万元整(430000.00元)
6.最高限价(如有):叁拾玖万捌仟元整(398000.00元)
7.采购需求:
交警指挥中心基础硬件设施和信息化设施改造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日内完成;质保期:两年;
8.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 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支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创新、绿色建材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9)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6-26至2025-7-2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7-8 09: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地点:宁夏惠泽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蓝泰广场B座3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获取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及报名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zpnxfgs@163.com(所有报名资料扫描至一个pdf文档中),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即为报名成功,报名回执单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下载。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3.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以上网站以公告形式公示。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永宁县公安局
地址:银川市永宁县宁丰北街150号
联系人:张慧玲
联系方式:0951-8022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银川国际贸易中心 B 段十四层 B10 号
联系方式:呼和巴拉
联系方式:1559556596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慧玲
联系方式:0951-802270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呼和巴拉
电话:15595565969
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5-6-25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名称:永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改造项目
3.项目编号:ZPNX2025-zb-035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元): 肆拾叁万元整(430000.00元)
6.最高限价(如有):叁拾玖万捌仟元整(398000.00元)
7.采购需求:
交警指挥中心基础硬件设施和信息化设施改造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日内完成;质保期:两年;
8.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 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支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创新、绿色建材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9)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6-26至2025-7-2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7-8 09: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地点:宁夏惠泽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蓝泰广场B座3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获取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及报名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zpnxfgs@163.com(所有报名资料扫描至一个pdf文档中),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即为报名成功,报名回执单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下载。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3.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以上网站以公告形式公示。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永宁县公安局
地址:银川市永宁县宁丰北街150号
联系人:张慧玲
联系方式:0951-8022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银川国际贸易中心 B 段十四层 B10 号
联系方式:呼和巴拉
联系方式:1559556596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慧玲
联系方式:0951-802270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呼和巴拉
电话:15595565969
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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