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2025NCZ001785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创伤中心信息系统项目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创伤中心信息系统项目的采购需求

所属地区:宁夏银川市 发布日期:2025-06-20

【招标预告】2025NCZ001785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创伤中心信息系统项目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创伤中心信息系统项目的采购需求: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宁夏 银川市 采购单位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创伤中心信息系统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001785 项目名称: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创伤中心信息系统项目
分包名称: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创伤中心信息系统项目 分包类型: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927800.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或政策依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交付周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系统定制开发。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按照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交付。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甲方接受培训后,确认乙方完全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事项、所供产品无任何质量问题和其他纠纷、系统运行稳定且应用效果良好、所提供的服务到位,甲方验收合格,且乙方按本合同第七条第1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甲方在90日内向乙方支付100%货款。

售后服务
提供1年的软件维保和运维服务。 需成立专业技术支持团队,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支持工程师,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准确性,投标方维保期间所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日常维护:投标方需按院方需要,对系统的问题、故障、安装、个性化需求、配置和数据等方面内容维护和完善,需要形成维保记录。 (2)定期巡检:投标方需按季度针对应用系统服务状态、服务器、数据库、应用模块等关键点进行技术巡检并形成系统运行分析报告。 (3)数据备份:投标方需定期检查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4)培训服务:投标方按院方需要随时提供培训、相关手册和文件。 (5)系统升级:投标方提供每年不少于一次的系统升级服务。 (6)技术支持: ①提供7*24小时实时响应服务,服务方式包含电话、远程维护、现场服务等,如远程无法处理需要到场服务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②当系统出现故障时应该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解决;如通过电话、远程维护无法排除故障时,应在6小时内安排工程师进行现场故障处理。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提供1年的软件维保和运维服务。

培训
投标方按院方需要随时提供培训、相关手册和文件。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货物类)
序号 品目名称及编码 标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是否进口 标的详细参数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备注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1 A08060303-应用软件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创伤中心信息系统项目 1 927800.00 标的1-应用软件:详细参数见采购需求文件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创伤中心信息系统项目.docx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货物类

标的物
创伤中心信息系统

培训
以讲解结合实际操作为主的培训

涉及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7.1培训 系统开发完成后,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对系统用户进行相关培训。 7.2驻场服务 (1)系统开发实施阶段,必须安排1名及以上专业开发工程师驻场,对甲方合理要求作出实时响应和支持。 (2)驻场工程师应提供7×24 小时运行保障服务,紧急事件应立即做出响应,并在1 小时内给予解决;一般事件应在1 小时内做出响应和安排,并在4 小时内给予解决。如事件处理需赴现场,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安排工程师到达现场解决。

履约保证金
1. 本合同履约保证金按照合同总金额的5%收取,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交纳。 2. 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3. 乙方按约履行合同约定的,乙方产品无任何质量问题且与甲方无任何经济纠纷,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4.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质保期内存在软件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维修费或损失赔偿额,如有不足的,由乙方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义务 (1)委托开发合同的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2)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完成协作事项; (3)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2. 甲方权利 (1)委托开发合同的甲方在不妨碍乙方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有权对乙方履行合同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包括查阅账册和访问现场。 (2)研究开发成果验收时,甲方有权取得实施技术成果所必需的技术资料、试验报告和数据,要求另一方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成果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 (3)若乙方不能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甲方有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的权利。如果乙方逾期两个月仍然不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如果乙方将甲方支付的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时,甲方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如果乙方逾期两个月仍不退还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合同履行没有意义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利以及利益分配方法,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甲方和乙方都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

乙方责任
1.乙方的义务 (1)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 (2)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 (3)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2.乙方的权利 (1)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负责安装、调试,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按期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 (3)对甲方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成果符合合同的约定。 (4)保证将甲方支付的研究开发经费用于本合同。 (5)接受甲方对履行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问题能及时予以答复;对不足之处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使之符合合同的约定。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系统定制开发

违约责任
1.甲方 甲方未按照约定提供资料、原始数据或提供的技术资料、原始数据有重大缺陷,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失败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2.乙方 (1)乙方未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乙方未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当赔偿,并支付相应违约金。 (2)乙方提供的技术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的,应当承担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并支付相应违约金。 (3)如乙方不能交付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 (4)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大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退回全部合同价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价款的3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响应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检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 (7)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并完全知晓甲方制定的《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信息类软硬件服务商管理办法》的详细条款和具体要求并遵循其要求开展工作,如有违反将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处理。

不可抗力
/

保密
1.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合同所涉及软件安装程序,软件源代码,相关技术文件以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项目参与人员; (3)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起至本合同终止 ; (4)泄密责任:在保密期间,如果发生故意泄密的情况,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给予相应赔偿。 2.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合同所涉及甲方定制需求相关之软件安装程序,软件源代码,数据库文件,相关技术文件以及其他和本项目相关的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乙方公司所有人员; (3)保密期限:永久保密; (4)泄密责任:如果发生故意泄密的情况,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按甲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3.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保密条款不应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当事人双方未就保密条款进行约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亦应履行法定的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5.无论合同是否被撤销、变更、解除或终止,无论合同是否生效,合同之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1.验收原则:验收时,双方都有权取得实施技术成果所必要的技术资料、试验报告和数据,并要求另一方给予必要的技术指导和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成果实施的条件。但合同终止后仍需上述服务的,应另行订立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合同。 2.验收标准:项目清单、投标文件、系统需求说明书(包括附件)以及需求满足说明书等相关文件资料。乙方在甲方要求的环境和条件下,为甲方部署运行程序,并提供相关技术文档,协助甲方进行验收。验收标准是:实施的项目能满足合同及相关文档中的功能要求。甲方的功能需求以及甲方在试运行期间提出的个性化需求,甲方技术人员能正常阅读、理解技术文档,并使用本项目的技术。在验收时,甲方有权取得实施技术成果所必要的技术资料、试验报告和数据,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必要的技术指导和专业的培训。 3.验收人员:甲方应组织相应的技术人员,与乙方技术人员共同组成验收小组在甲方领导的主持下,对项目进行验收。 4.验收方式:验收可采用医院相关部门和科室使用者技术鉴定会、专家技术评估的方式进行。技术鉴定会、专家技术评估出具的签字确认,作为合同验收通过的依据。按照软件工程规范,验收小组依据本合同定义的验收标准进行测评,当系统达到验收标准后即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双方授权代表应共同签署书面报告。验收报告签字之日为应用软件验收合格日期。验收不合格部分,乙方应提供书面的整改方案并立即实施补救,直到满足本合同定义的验收标准中的全部内容。补救工作应在双方协定的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完成后无故障运行30天,双方验收合格后以书面予以确认。 (验收方案附件):履约验收方案.docx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一: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保密协议、附件二: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履行地点:本合同约定在 甲方所在地 履行。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支付方式为:甲方接受培训后,确认乙方完全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事项、所供产品无任何质量问题和其他纠纷、系统运行稳定且应用效果良好、所提供的服务到位,甲方验收合格,且乙方按本合同第七条第1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甲方在90日内向乙方支付100%货款。

售后服务
提供1年的软件维保和运维服务。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30.00 投标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超出预算的投标人,做无效投标处理。 备注: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最高限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理性说明。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异常低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 设计方案 10.00 1.设计方案充分理解用户需求,对用户院内环境、信息化现状、关联系统理解透彻,总体结构可行,技术路线清晰,得10分。 2.设计方案能够理解用户需求,对用户院内环境、信息化现状、关联系统理解一般,总体结构有欠缺,技术路线传统,得7分。 3.设计方案没有理解用户需求,对用户院内环境、信息化现状、关联系统理解不足,总体结构有重大缺陷,技术路线不清晰,得3分。 4.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3 综合实力 4.00 1.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需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书包括但不限于创伤TI评分、创伤GCS评分、创伤ISS/AIS评分等,每提供一个,得0.5分,满分2.5分。(以上投标人提供的知识产权证书申请日期不能迟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或投标产品制造商具备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0.5分; 3.提供和国家创伤数据平台对接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得1分。 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4 系统演示 10.00 投标供应商需自行携带演示所需软硬件设备、搭建演示环境,每家投标供应商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使用真实系统演示最高得10分,每个功能点满足要求得2分。采用其他方式演示最高得5分,每个功能点满足要求得1分,不演示不得分。 系统功能演示内容如下: 1.支持一键生成PDF形式的创伤质控报告。 2.支持语音录入快速生成电子病历。 3.提供评分工具以辅助院前急救人员快速评估病人状况。评分包括:GCS 昏迷指数、TI 创伤指数、ISS-AIS评分等。 4.支持按照救治全过程维度查看单个创伤患者的就医轨迹,高亮展示劣于国家平均值的异常值。 5.支持一键导出典型病例的演示文稿,导出格式为ppt,文件可直接进行编辑。
5 技术响应 25.00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15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供应商提供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加2分,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加1分,加至标准分为止;投标供应商提供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3分,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2分,减完为止。 注:带▲为重要参数,技术规格偏离表中所有正偏离的技术要求必须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例如:检测报告、所投产品的说明书、彩页或官网截图等)予以佐证,经评委认可后方可加分。
6 团队成员 4.00 1.为保证应用软件的专业特性,投标供应商的研发人员中应有专业的执业医师团队,具备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2.为保证项目实施团队的专业性,投标供应商对于本项目派驻的实施人员需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证书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2)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高级)证书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上述证书及由投标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2024年4月至开标前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一人多证不重复计分。
7 类似业绩 3.00 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2年5月至今)类似的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 注: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8 售后服务 7.00 1.有完整、可行的售后服务方案,有具体的售后服务方式、售后服务体系完善,售后响应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保期后的服务承诺细化,充分为用户考虑,方案完善、有针对性的,得7分; 2.售后服务方案较完整,有较具体的售后服务方式、售后服务体系较完善,但存在部分非核心工作表述不清晰,售后响应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保期后的服务承诺细化,比较具有针对性的,得4分; 3.售后服务方案较完整,有较具体的售后服务方式、售后服务体系较完善,但存在部分核心工作表述不清晰,售后响应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质保期后的服务承诺的,得1分; 4.售后服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9 培训方案 7.00 1.系统管理人员培训方案和业务人员培训方案科学完整,培训内容丰富,有针对性,时间安排科学明确,培训人员经验丰富,能提供详细有针对性的培训材料,得7分; 2.系统管理人员培训方案和业务人员培训方案较完整,但存在部分核心工作表述不清晰,有固定的培训场地,时间安排不合理,能提供正规的培训材料得4分; 3.缺少系统管理人员培训方案或业务人员培训方案,培训方案较粗糙,培训内容单一,培训方式不完整,得1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合计: 100.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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