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色东方集采中心电机一级年度入围竞价采购项目(一级)邀请函

所属地区:宁夏石嘴山市 发布日期:202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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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宁夏 石嘴山市 采购单位 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中色东方集采中心电机一级年度入围竞价采购项目(一级)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竞价采购文件 因中色东方集采中心电机一级年度入围竞价采购项目(一级)需 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标的的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 2025 年 06 月 24 日 09 时 16 分前将报价文件通过中国有色集团采购招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 一、JCZXYZJ2025061501
序号*品名*规格*型号材质制造商*采购数量*计量单位*备注
1低压防 爆电机YBX4- 100L2-4 B3 3KW 380V IP65 ExdIIBT 4 //2入围集 采 YBX4- 100L2-4 B3,侧 左,3KW,特殊端 盖 粉尘防 爆电机
2防爆低 压异步 电动机YBX4- 132S2-2 B3 7.5kw 380V IP65 F ExdIIBT 4 //1入围集 采 YBX4- 132S2-2 B3 顶 右;7.5k w; 粉尘防 爆电机
3低压异 步电动YE4- 80M1-6 B3 /1入围集 采 YE4- 80M1-6
0.37KW 380V IP55 F /B3,侧 左; 0.37KW,特殊端 盖
4低压异 步电动 机YE4- 71M2-4 B5 0.37KW 380V IP55 F //2入围集 采 YE4-71M2-4 B5,顶 出; 0.37KW
5低压异 步电动 机YE4- 71M2-4 B5 0.37KW 380V IP55 F //1入围集 采 YE4- 71M2-4 B5,侧 右; 0.37KW,减速机 电机
6防爆低 压异步 电动机YFB4- 80M1-4 B5 0.55KW 380V IP65 F ExdIIBT 4 //2入围集 采 YFB4- 80M1-4 B5,侧 左; 0.55KW
7三相异 步电动 机YE4- 132S-4 B3 5.5kw 380V IP54 F /2
/
8三相异 步电动 机YE4- 90S-4 V1 1.1KW 380V IP55 F //1二级以 上能效
9电动机YE4- 80M2-2 B5 1.1kw 380V IP55 F //8电机二 级能效 以上
10节能电 机YE4- 90L-4- 1.5KW B5 380V IP55 F //1卧式 法兰盘 二级能 效以上,入围招 标范围,机电维 修分厂 机加
11防爆低 压异步 电动机YFB4- 80M1-4 B5 0.55KW 380V IP65 F ExdIIBT 4 //30入围集 采 YFB4- 80M1-4 B5 侧右;0.55KW;减速机 电机 粉尘防
爆电机
供货范围 二、本次采购对报价人资格要求(报价人提供的证明资料:如已在平台注册时提供 的,报价时可不提供。在平台注册时未提供或失效的,本次报价时如有特殊要求须提 供的,报价时须一并上传,否则属于无效报价。) 2.1 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提供本次项目要求标的物的产品,并具备相 应的经营资质(危险化学品报价供应商资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资质要求,危化品生产企业 应具备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非危化品生产企业应具备危化品经营许可证;负责运输的供 应商必须具备相关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印刷、服务、福利类除外), 独立签订供货合同,具备履行合同供货能力,售后服务及时。 2.2 报价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产、暂扣或吊销执照、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不 得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未列入中色集团需重点 关注的诉讼相对人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平台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 戒对象”( )。供应商如出现本条列举情况的,报价无效。 2.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服务不得转包。 2.4 报价人所报标的物要求:报价人提供的标的物不得采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 品)淘汰目录》中所列品种;报价人提供的标的物涉及到《特种设备目录》内项目的,需 提供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资质的厂家品牌;报价人提供的标的物涉及到法律法规规定必须 符合要求的产品,必须获得相应的安全标志认证。 三、报价说明 3.1 本次竞价采购在规定时间内,报价人可进行多轮报价。报价时不满足采购文件中 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采购小组有权否决其报价 3.2 报价须包含:产品含税价格、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费(税率为 13%增值 税)以及其它相关的应由供方承担的费用。针对印刷品、服务、福利类采购,若供应商报 价税率存在差异,以无税价作为对比标准。 3.3 报价人必须下载《物资采购报价表》,并按照要求内容填报,不得随意更改我方 已填写的内容,填报完成的《物资采购报价表》须加盖公章并上传。所须填报内容(★号项 必须填报),不得空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4 推荐了品牌或厂家的必须严格按要求报价,如报价人认为有其他产品能替代推荐 品牌或厂家的,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书面来函(加盖公章)提出异议,以便采购人 延长报价时间或修改采购文件,经采购人确认后回函,明确不能替代的必须要按原要求 报价;采购人回函明确需现场交流确认的,报价人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就 产品规格、技术参数、安装尺寸、使用性能等实质性内容进行交流确认,同意替代后,采购人出具同意替代确认书,报价人在平台中上传报价表时必须同时上传同意替代确认 书,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认定为无效报价; 3.5 请务必确认正确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及详细参数,如有相关技术疑问,请在报 价截止时间前在平台上通过答疑补遗方式进行。 四、成交原则: 4.1 采用分项报价,总价最低☑单价最低□者为成交人,在价格相同情况下供货期 最短者优先;价格和供货期相同时,系统中报价早者优先。 4.2 报价有下列情形时,我公司有权可取消本项目: 4.2.1 拟成交供应商的价格高于我公司历史采购价; 4.2.2 拟成交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 4.3 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采购小组有权按以下原则要求报价人对报价进行 修正,并要求报价人书面澄清确认。报价人拒不澄清确认的,采购小组应当否决其报价:4.3.1 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3.2 报价人的报价表如果按含税单价计算的结果与含税总价金额不一致,以含税单 价为准修正含税总价金额。 4.3.3 报价人的报价表金额与系统报价金额不一致,以系统报价金额准修正含税单价 金额。 4.3.4 总价最低者为成交人,报价单中如涉及多个品种,不得出现漏项或空项,否则 视为无效报价。 五、验收要求 5.1 按国家最新相关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要求和使用效果为验收标准,需方有权进行 取样,进行包括理化指标化验及其他方式检验;供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将样品送 经需方认可的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5.2 标的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后,供需双方共同参入验收,供方在约定时间不到场,视同认可需方的验收结果。按照但不限于下列方式验收: 5.2.1 核对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订货委托单、订货合同、供货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书 和产品合格证、装箱单、发货清单等随货资料,对合同约定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品牌 等相关资料一一核对,资料不齐,需方有权拒收。 5.2.2 外观检验:查看及核对包装物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采购要求,包装物应对产品 的运输和储存起到保护作用。包装应完整,无破损;包装物不符合要求及破损,需方有 权拒收。 5.2.3 感官检验:对标的物的形状、颜色、气味、伤痕、锈蚀、老化程度等与标的物 相关指标进行检验;标的物应为全新产品,标的物光滑,无粘砂、气孔、裂纹、伤痕、锈蚀等,达不到验收要求的,需方有权拒收。 5.2.4 理化检验:需方通过量检具、仪器、仪表、测量装置或化学分析等方法对标的 物进行检验;如光谱仪对材质进行检验,卡尺对厚度进行检验,卷尺对长度进行检验,达不到验收要求的,需方有权拒收。抽取样品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的,根据检测报告 判定产品是否合格。 5.2.5 数量检验:根据标的物特性采用检斤(过磅)、检尺、计件(点数)、按国标 换算等方式确认供货数量;收货数量,以需方检验为准。 5.3 标的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后,需方对包装、外观质量、规格型号、数量等进行验 收。对于合同清单中规格型号、参数、品牌不符的,需方有权拒收;对于外观质量有明 显缺陷、材质不符、厚度达不到要求的必须退货,并视情况追究供方责任; 5.4 理化检验结果未出来的,需方按流程收货;如检测结果不合格,已使用的不退货、不结算,未使用的,供方需全部更换,无法更换的不予结算,并视情况追究供方责任;5.5 所供产品必须为正品非试制品,并且在品牌方官方质保期内。发现所供产品为非 正品、翻新品或超出官方质保期,对生产经营造成后果的由中标供应商全权负责,并承 担一切法律责任。 六、包装及运输要求 6.1 通用方式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6.2 装卸及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日晒、雨淋、受潮等。 6.3 供方自行组织运输的,运输过程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6.4 产品外包装须符合相关规定。 6.5 供方在货物发往交货地 1 个工作日前,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通知需方 货物名称、数量、运输方式、起运日期、联系方式等,以便需方安排接货和验收;6.6 运输车辆到达需方厂区后必须遵守相关制度要求以及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并按章操 作。 6.7 货物风险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供方承担,与需方无 关。货物到达需方指定地点且经需方书面验收合格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由需方 承担。 七、交货与付款 7.1 质保期要求:本项目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货物投入运行后 12 个月或交货后 18 个月,以二者先到为准。 7.2 交货期及交货数量:交货数量与时间,以需方委托单为准。 7.3 交货地点:厂内(宁夏石嘴山) 7.4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供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90 天内付款。 八、履约 8.1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 合同相对人收到成交通知书 5 个工作日内须缴纳_/ 元履约保证金至需方指定银行账 户。 8.2 延期供货的,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的违约金,报价人供货数量不足或供货质量不 合格且不能及时更换的,均视同延期供货。延期供货的,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3 货物检验不合格的,根据情节需方除有权解除合同外,供方应向需方支付相应违 约金,赔偿需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8.4 由于供方原因,未按计划供货造成需方从其它渠道采购的标的物,除高出的价差 由供方承担外,根据情节,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处以一定数量的赔偿金。 9.5 供方应严格按照采购清单中的型号或订货号提供备件,如果出现所采购的备件进 行换代升级造成的型号或订货号变化,应提前和需方进行沟通,需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供 货。 九、其他 9.1 报价人一旦报价,视同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要求及所报价的标的物及服务要求、质量要求、售后服务要求等已充分了解;视同已经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章节以及了 解了所有资料、参数、图纸等,对采购文件格式及内容无异议;视同认可了与标的物相 关的采购、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费以及其它相关的应由供方承担的费用; 9.2 取消采购项目的权力:需方在中标通知发出之前,因项目计划变化等原因有权取 消本次采购项目,对因此受影响的报价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9.3 按比价排序结果,排名第一的报价人为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出现 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成交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合同相对人: 9.3.1 拒绝签订或履行采购合同的; 9.3.2 未按需方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9.3.3 其他存在违规方式影响采购结果的。 9.4 报价人存在不按要求报价或质量、履约等问题行为将按照我公司《供应商管理》做出相应处罚。 9.5 报价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应符合国标及相关质量标准。如我司有特殊技术要求,应 按我司技术要求提供产品报价。由于生产特殊需要,某些采购品具有适用性要求,报价 前联系我司进行样品分析及小样测试。 9.6 因采购计划及实际需求因素,我司对部分采购项目中标后视情况对多个不同项目 同一中标供应商合并签署合同,请知晓。 9.7 因特殊紧急情况、为保证生产正常开展,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且未签署正式合同签 前,我司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提前进行送货,具体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请知晓。 十、澄清或质疑 10.1 报价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内容中技术参数、规格等有疑问,可通过中国有色集团 采购招标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进行澄清答疑。 10.2 报价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也可通过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箱(集采中心常 用邮箱 wangheng@cnmc.com 或采购联系人邮箱)向需方提出质疑异议。 10.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明确具体 诉求和事实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0.4 投诉、监督 采购监督部门:中色东方发展部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119 号集团大楼 413 室 联系人:采购监督管理员 联系电话:0952-2098047/0952-2098049 邮箱:huojw@cnmnc.com 10.5 采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分公司 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119 号 邮编:753000 联系人:姚志军 电话:2099310 电子邮箱:yaozhijun@otic.com.cn 中 色 ( 宁 夏 ) 东 方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物 资 集 采 中 心 分 公 司(电子签章) 202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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