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第三单身宿舍给排水等设施改造、惠农行车公寓室外道路等设施改造2项零小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第三单身宿舍给排水等设施改造、惠农行车公寓室外道路等设施改造2项零小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银川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房建公寓段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第三单身宿舍给排水等设施改造、惠农行车公寓室外道路等设施改造2项零小工程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第三单身宿舍给排水等设施改造、惠农行车公寓室外道路等设施改造2项零小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CWWS-YCFJYCD3SS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银川第三单身宿舍给排水等设施改造、惠农行车公寓室外道路等设施改造2项零小工程项目根据集团公司《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天水公寓智慧叫班系统升级改造等 31 个项目预计划通知单》(计建预〔2025〕6-9 号)、概审(更改)[2025]149-151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房建公寓段,资金来源为集团公司技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银川房建公寓段。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银川、惠农
建设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银川第三单身宿舍给排水等设施改造、惠农行车公寓室外道路等设施改造2项零小工程项目招标所有工程量。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2个施工标段。
计划工期:标段1工期120天;标段2工期90天。
2.3 其他说明:工程量详见附件(另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企业须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企业须提供近3年内已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4)本项目各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投标企业须提供近三个月内银行资信证明。
3.2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进行投标。
3.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10日18时00分至2025年6月15日18时00分,在13679320119@163.com 邮箱发送报名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了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进行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个人账号汇款,缴费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供有效缴费凭证。
单位名称: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62000071037738X9
开户行:中国银行兰州市铁路支行
银行账户:104073832414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8时30分至2025年6月26日9时00分,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72号金轮宾馆13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index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房建公寓段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兴州北街中段108号
邮编:750021
联系人:黄廷栋
电话:0951-392175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铁路新村东街1400号
邮 编:730000
联 系 人:王工
电话:0931-4925495
电子邮件:13679320119@163.com
监督电话
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纪检:0931-4925679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纪检:0931-4925679
8.异议受理方式
8.1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异议受理:
徐工 电话:0931-4950760 邮箱:ljgs291776015@163.com
8.2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异议受理须知:
8.2.1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七)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2.2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异议提出人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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