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宁县中医医院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中宁县中医医院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中卫市 | 采购单位 | 中宁县中医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智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宁县中医医院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宁县中医医院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名称:中宁县中医医院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NXZR(ZC)-2025-027号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元):***.00元;
6、最高限价(如有):***.00元;
7、采购需求:口腔科设备采购,具体内容及数量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
9、本项目(是/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或相应证明材料;
1.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2.信用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4.1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时须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备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5.2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5.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5.4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5.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8:30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或现场获取。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4日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将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后加盖公章送至代理公司或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nxzrxmglyxgs@126.com邮箱后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6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中宁县早春路46号营业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宁县中医医院
地址:中宁县宁安北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智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沙坡头大道南侧黄河花园三期8#综合楼109、209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智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7日
附件:
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
注:以上信息必须填写完整,联系方式请务必填写正确,采购期间若有澄清或变更,则直接发布至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或你方邮箱,不再电话通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名称:中宁县中医医院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NXZR(ZC)-2025-027号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元):***.00元;
6、最高限价(如有):***.00元;
7、采购需求:口腔科设备采购,具体内容及数量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
9、本项目(是/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或相应证明材料;
1.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2.信用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4.1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时须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备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5.2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5.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5.4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5.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8:30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或现场获取。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4日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将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后加盖公章送至代理公司或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nxzrxmglyxgs@126.com邮箱后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6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中宁县早春路46号营业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宁县中医医院
地址:中宁县宁安北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智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沙坡头大道南侧黄河花园三期8#综合楼109、209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智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7日
附件:
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单位名称 | ||
法人代表 | ||
委托人 | ||
委托人手机号码 | ||
委托人电子邮箱地址 | ||
注册地址 | ||
注册电话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开户行 | ||
账号 | ||
报名日期 | 年 月 日 |
注:以上信息必须填写完整,联系方式请务必填写正确,采购期间若有澄清或变更,则直接发布至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或你方邮箱,不再电话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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