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贺兰县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万平米智能连栋玻璃温室(一期)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法律服务、跟踪审计、绩效评价项目
【招标公告】贺兰县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万平米智能连栋玻璃温室(一期)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法律服务、跟踪审计、绩效评价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银川市 | 采购单位 | 宁夏国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坤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贺兰县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万平米智能连栋玻璃温室(一期)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法律服务、跟踪审计、绩效评价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KD-[2025]-25
项目名称:贺兰县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万平米智能连栋玻璃温室(一期)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法律服务、跟踪审计、绩效评价项目
预算金额(元):***.00元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界满时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投标人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投标人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投标人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对应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信用中国网”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代理公司在开标当日查询信息为准。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的为无效投标: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同时,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为无效投标。
(8)拟投标供应商中负责财务审计事务的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资质;负责法律事务的须具备律师事务执业许可资质;负责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的须在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备案。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③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具备审计执业资质代表联合体的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进度款的支付。
(10)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须取得机构总部的授权书原件。机构总部只能授权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招标,且发出授权后机构总部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本次招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 5月14日至2025年5月2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6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投标供应商须使用CA锁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须使用CA锁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按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期),通过CA锁(二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实行CA锁(二期)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CA锁(二期)办理业务及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键咨询。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4.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 CA 锁(二期)进行远程解密,解密时的CA锁(二期)须为同一个,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 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311870151获得帮助。
5.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国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贺兰县习岗镇利民东路26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坤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16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宁夏坤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4日
[D6400000141200410-1]贺兰县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万平米智能连栋玻璃温室(一期)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法律服务、跟踪审计、绩效评价项目.NXZF
招标公告.pdf
项目编号:NXKD-[2025]-25
项目名称:贺兰县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万平米智能连栋玻璃温室(一期)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法律服务、跟踪审计、绩效评价项目
预算金额(元):***.00元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目 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贺兰县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万平米智能连栋玻璃温室(一期)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法律服务、跟踪审计、绩效评价项目 | 其他咨询服务 | 1 | 详细项目需求见招标文件。 | 200 |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界满时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投标人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投标人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投标人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对应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信用中国网”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代理公司在开标当日查询信息为准。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的为无效投标: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同时,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为无效投标。
(8)拟投标供应商中负责财务审计事务的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资质;负责法律事务的须具备律师事务执业许可资质;负责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的须在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备案。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③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具备审计执业资质代表联合体的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进度款的支付。
(10)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须取得机构总部的授权书原件。机构总部只能授权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招标,且发出授权后机构总部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本次招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 5月14日至2025年5月2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6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投标供应商须使用CA锁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须使用CA锁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按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期),通过CA锁(二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实行CA锁(二期)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CA锁(二期)办理业务及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键咨询。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4.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 CA 锁(二期)进行远程解密,解密时的CA锁(二期)须为同一个,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 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311870151获得帮助。
5.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国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贺兰县习岗镇利民东路26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坤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16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宁夏坤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4日
[D6400000141200410-1]贺兰县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万平米智能连栋玻璃温室(一期)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法律服务、跟踪审计、绩效评价项目.NXZF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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