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2025年度宣传视频制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银川市 发布日期: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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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宁夏 银川市 采购单位 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超悦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2025年度宣传视频制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2025年度宣传视频制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 (招标编号:CY采2025第21号)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一、招标条件 本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2025年度宣传视频制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0万元,招标人为银川市 公安局金凤区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短视频策划、拍摄、剪辑、制作服务; (002)专题宣传片制作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短视频策划、拍摄、剪辑、制作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具体内容详 见磋商公告; (002专题宣传片制作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2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2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8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银川市金凤区湖畔路汇融中心A座9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湖畔路汇融中心A座9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Y采2025第21号 项目名称: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2025年度宣传视频制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万元 其中:一标段:短视频策划、拍摄、剪辑、制作服务:22万元; 二标段:专题宣传片制作服务:2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0万元 其中:一标段:短视频策划、拍摄、剪辑、制作服务:22万元; 二标段:专题宣传片制作服务:28万元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总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内,单个视频完成期限以 采购人要求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信息安全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政府采购创新产品 政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亲自参与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能亲自参 与,受托人参加开标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并附受托人的身份证:(3)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 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 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 及内容必须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5)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 前六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 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 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 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7)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 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信用中国”网站无法查询的,以“信 用中国(宁夏)”等地方分站查询为准)。(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2日至2025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通过后以邮件形式下发 方式:报名成功后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湖畔路汇融中心A座9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0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湖畔路汇融中心A座9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①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请在公告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内,在公告页面下载报名回执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将回执表 扫描件发送至邮箱cyxmglnx@126.com (报名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报名邮 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名通过后,向报名供应 商发送磋商文件,供应商方可获得投标资格,否则不予接受响应文件。 ②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平台网站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 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 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从而导致 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各潜在供应商均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仅允 许获得一个标段的成交资格。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平湖巷1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超悦项目管理(宁夏)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湖畔路汇融中心A座9层 联系人: *** 电 话:*** 电子邮件: cyxmglnx@126.com 变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确认报名回执表 项目名称 标段 单位名称 (盖章) 报名时间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箱 备注 同时填写附件1内容并附营业执照。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报名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为我方就 (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 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物,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发60曰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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