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银川市2025年度“高效办成一件事”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银川市 发布日期: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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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宁夏 银川市 采购单位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银川市2025年度“高效办成一件事”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银川市2025 年度“高效办成一件事”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 商公告 (招标编号:NXDX2024065)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一、招标条件 本银川市2025 年度“高效办成一件事”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0万元,招标人为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银川市 2025年度“高效办成一件事”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银川市2025 年度“高效办成一件事”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 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 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注:1.3-1.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 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 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2.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落实执行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企业优惠政策;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 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信息安全产品政府采购政策等。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须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7日00时00分到2025年04月24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9995310477@163.com,代理机构会 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报名情况反馈,报名成功后会将磋商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9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和信商务中心B座4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9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和信商务中心B座4楼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银川市2025 年度“高效办成一件事”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NXDX2024065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 500000.00 5.最高限价(如有): 500000.00元 6.采购需求:银川市2025 年度“高效办成一件事”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服务采购项目包含的 所有服务,详细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开始启动至上线试用建设期三个月。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 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注:1.3-1.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 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 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落实执行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企业优惠政策;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 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信息安全产品政府采购政策等。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须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 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9995310477@163.com, 代理机构会在一个工 作日内进行报名情况反馈,报名成功后会将磋商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唐静、19995310477。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4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 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和信商务中心B座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 2.递交报名资料方式: 电子邮件递交投标供应商将报名资料的清晰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公 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未注明以上内容的报名资料视为无效资料, 无论报名是否成功,都会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请供应商随时关注电子邮件信息,如因供 应商自身未及时关注信息导致投标失败等问题,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确认或咨询 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14:00-17:00)联系项目负责人。 供应商递交的报名资料会在递交当天后的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如未收到反馈内容,请及 时联系项目负责人。 递交资料的电子邮箱:19995310477@163.com。 3、报名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 (2)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授权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为逐页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报名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4 日24时00分。 3.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 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 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 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市民大厅A区7楼 联系人:何兵 电 话:0951-555575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庆东街28号 联系人:唐静 电 话: 19995310477 电子邮件: 19995310477@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卜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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