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园艺村秦渠西侧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园艺村秦渠西侧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银川市 | 采购单位 | 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弘钰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园艺村秦渠西侧环境整治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园艺村秦渠西侧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园艺村秦渠西侧环境整治项目已由灵武市财政局以灵财发〔2025〕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财政奖补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园艺村秦渠西侧环境整治项目;
2.2工程地点:灵武市东塔镇园艺村;
2.3工程概况:浆砌片石路肩墙1192m;浆砌片石护肩墙25m;修复渠道,加装盖板等。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共计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注:以上工程量为预计数量,仅供招标参考,确切数量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2.7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10日,登陆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灵武专区网站进行报名(https://www.ynzhzh.com/lingwuZone)。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宁夏神州好易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6号国际贸易中心B座B503室)。联系电话:0951-7805195。
4.2 按照网上报名程序进行报名,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本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报名审核通过的单位不代表其满足招标资格要求,具体资格审查在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进行。
4.3 获取招标文件: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网络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3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灵武专区(分场)(灵武市人民路61号四楼)。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武市政府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弘钰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东塔镇
地 址:银川市长城中路金榜铭园2号楼2104室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报名时间
开始:2025-04-02 18:00:00
结束:2025-04-10 23:5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4-23 14:30:00
开标时间2025-04-23 14:30: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园艺村秦渠西侧环境整治项目已由灵武市财政局以灵财发〔2025〕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财政奖补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园艺村秦渠西侧环境整治项目;
2.2工程地点:灵武市东塔镇园艺村;
2.3工程概况:浆砌片石路肩墙1192m;浆砌片石护肩墙25m;修复渠道,加装盖板等。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共计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项目 | 工程内容 |
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园艺村秦渠西侧环境整治项目 | 浆砌片石路肩墙1192m;浆砌片石护肩墙25m;修复渠道,加装盖板等。 |
注:以上工程量为预计数量,仅供招标参考,确切数量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2.7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格条件 | 1.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工程经验且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财务能力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度)经财务审计完整的财务报表,并且要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年无亏损;(财务报表中利润表所列项)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2)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均需满足以上要求。 (3)投标人如为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指合并财务会计报表。 |
企业业绩 | 1、要求投标人自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成功完成过1个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且该施工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的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实力。 2、企业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投标单位需保证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
企业信誉 | 1、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部省两级互联互通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未在“ 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宁夏”网站(http://www.nx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无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情形且未处于处罚期内;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主要人员 | 1、项目经理:近3年(任职时段在2022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以交工日期为准)内至少担任过1个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持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近3年(任职时段在2022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10日,登陆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灵武专区网站进行报名(https://www.ynzhzh.com/lingwuZone)。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宁夏神州好易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6号国际贸易中心B座B503室)。联系电话:0951-7805195。
4.2 按照网上报名程序进行报名,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本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报名审核通过的单位不代表其满足招标资格要求,具体资格审查在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进行。
4.3 获取招标文件: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网络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3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灵武专区(分场)(灵武市人民路61号四楼)。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武市政府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弘钰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东塔镇
地 址:银川市长城中路金榜铭园2号楼2104室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报名时间
开始:2025-04-02 18:00:00
结束:2025-04-10 23:5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4-23 14:30:00
开标时间2025-04-23 1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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