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2025年3月27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所属地区:宁夏银川市 发布日期: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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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宁夏 银川市 采购单位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分公司稳定重质油提质改造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宁东镇长城路7号企业总部大楼9层A0912房间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分公司稳定重质油提质改造项目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分公司现有厂区,项目不新增用地,总投资17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6万元。项目在现有工程加氢精制单元基础上,主要建设脱C7塔、脱C10塔、脱C13塔、储罐、装车鹤位等,其它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主要依托现有设施。项目以稳定重质油为原料,年产4.5万吨C8-C10混合烯烃、14.5万吨C11-C13混合烯烃。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1)废气:根据项目废气特点,分别采取高效、可靠的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项目各类废气排放须达到GB31570-2015及修改单等相关要求。
(2)废水:实施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禁止外排环境。
(3)地下水:以“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强化地下水的防渗和监控。
(4)噪声:厂界噪声须符合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5)固体废物:按规范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处置等工作。项目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强化危废暂存间日常管理。
(6)环境风险:规范修编有针对性、可操作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与园区应急预案相衔接。加强对职工环境安全教育及应急培训,定期开展事故环境风险应急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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