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灵武市2025年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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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银川市 | 采购单位 | 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鸿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灵武市2025年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灵武市 2025 年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
(招标编号:NXHR-2025-0003)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灵武市 2025 年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 28 万元,招标人为灵武市自然资源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灵武市白土岗乡、马家滩镇 8 万亩土地进行鼠害、虫害防治。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灵武市 2025 年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灵武市 2025 年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 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②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本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 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3 月 26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4 月 01 日 0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07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灵武市高新区管委会西侧门面房(宁夏鸿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4 月 07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灵武市高新区管委会西侧门面房(宁夏鸿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七、其他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灵武市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灵武市灵州大道北侧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75703160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鸿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灵武市高新区管委会西侧门面房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32270614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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