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同心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试点项目
所属地区:宁夏吴忠市
发布日期:2025-03-25
【招标公告】同心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试点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吴忠市 |
采购单位 |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达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同心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试点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同心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试点项目
(招标编号:NXDS-CG-2025002)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
一、招标条件
本同心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试点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0,招标人为同心县农业农村局。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及说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同心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试点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同心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试点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
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
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
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
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
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代理记账许可证;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6)供应商须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7)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
诺函;
(9)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开标现场查询)。
备注:以上内容为资格审查项,投标供应商须按要求放在响应文件相应位置,
无需单独提供;需保证资料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没有或出现模糊无法辨
认的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过程中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24日12时00分到2025年03月31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5 年03月24日至2025 年03 月
3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
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报名资料发
送至2645398831@qq.com进行报名,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
人+联系电话”并电话确认后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邮箱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无需到现场领取。报名资料为: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的第一条及第三条资
料扫描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8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宁夏达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治平路金
玉广场B座18楼)会议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8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宁夏达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治平路金’
玉广场B座18楼)会议室。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DS-CG-2025002
项目名称:同心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试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00元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服务期
同心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试点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签订后五个月内交付
预算金额 ***.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五个月内交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
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
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
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
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
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代理记账许可证;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6)供应商须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7)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
诺函;
(9)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开标现场查询)。
备注:以上内容为资格审查项,投标供应商须按要求放在响应文件相应位置,
无需单独提供;需保证资料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没有或出现模糊无法辨
认的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过程中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 年03月24日至2025 年03月
3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
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报名资料发
送至2645398831@qq.com进行报名,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
人+联系电话”并电话确认后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邮箱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无需到现场领取。报名资料为: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的第一条及第三条资
料扫描件。
地点:宁夏达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治平路金玉广场B座
18楼)会议室。
方式: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邮箱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目;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 年04月08 日 09: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递交于宁夏达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 年04月
08 日09: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达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①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文件
一律不予接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同心县新城罗山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达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治平路金玉广场B座18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宁夏达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03月 23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同心县新城罗山路1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达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治平路金玉广场B座18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264539883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领唇滁招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DS-CG-2025002
项目名称:同心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试点项
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00元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服务期 |
同心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成果巩固提升试点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合同签订后五个 月内交付 |
预算金额 | ***.00元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五个月内交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
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
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
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
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
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
印件);
(3)代理记账许可证;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应
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
承诺函;
(6)供应商须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的承诺函;
(7)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的证明材料;
(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9)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备注:以上内容为资格审查项,投标供应商须按要求放在响应文件
相应位置,无需单独提供;需保证资料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
没有或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
查过程中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 年03月_24日至2025年_03月
3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
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
除外),将报名资料发送至2645398831@qq.com进行报名,邮件名称
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电话确认后进行
报名,报名成功后邮箱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无需到现场领取。报
名资料为: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的第一条及第三条资料扫描件
O
地点:宁夏达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治
平路金玉广场B座18楼)会议室。
方式: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邮箱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 年04月08日09: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
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递交于宁夏达硕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 年04月08 日 09: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达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①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
标人,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同心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同心县新城罗山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达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治平路金玉广场B座18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宁夏达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03月_23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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