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国土资交告字[2025]0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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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银川市 | 采购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项目名称 | 贺兰县县城规划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宁国土资交告字[2025]055号
经贺兰县人民政府批准,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重新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要素交易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系统https://zrzy.ggzyjy.fzggw.nx.gov.cn(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竞买。
贺地(G)[2024]-18号宗地属房地产开发用地,参加竞买的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自治区外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且在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s://zrzy.ggzyjy.fzggw.nx.gov.cn查阅下载,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贺地(G)[2024]-18号:1.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2.竞得人在接收到《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必须按时足额向贺兰县财政局指定账户完整缴纳地上附着物价款2471万元后,贺兰县自然资源局与土地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进行成交公示,公示到期后,贺兰县自然资源局按《成交确认书》的约定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出让价款缴纳方式,并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如竞得人在接收到《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未按时足额向贺兰县财政局指定账户完整缴纳地上附着物价款2471万元,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3.地上附着物价款缴纳相关信息为:户名:贺兰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行: 贺兰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号:5001323200017-0002。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交易中心或贺兰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出让人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创业东路5号政务中心A座;
联系人:闫宇;
联系电话:13007990582。
3.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包括介质数字证书和移动数字证书,通过进入交易系统https://zrzy.ggzyjy.fzggw.nx.gov.cn,点击登录/注册办理。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宁国土资交告字[2025]055号
经贺兰县人民政府批准,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重新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供地 状况 | 使用 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网上申请、缴 纳保证金、报价 起始时间) | 网上申请、 竞买保证金 缴纳(到账) 截止时间 | 挂牌(报 价)截止 时间 | ||||
---|---|---|---|---|---|---|---|---|---|---|---|---|---|---|---|
容积率 (R) | 投资 强度 (万元/公顷)(T) | 建筑 密度 %(JM) | 建筑 系数 %(JX) | 绿地率% (L) | |||||||||||
贺地(G)[2024]-18号 | 位于贺兰县县城规划区 | 49080平方米(合73.62亩)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其中零售商业类建筑面积不得小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不得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20%) | 1.0< R ≤1.5 | JM≤25 | L≥35 | 净地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 4,462 | 893 | 2025年04月10日09时00分 | 2025年04月21日16时30分 | 2025年04月23日09时20分 |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要素交易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系统https://zrzy.ggzyjy.fzggw.nx.gov.cn(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竞买。
贺地(G)[2024]-18号宗地属房地产开发用地,参加竞买的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自治区外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且在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s://zrzy.ggzyjy.fzggw.nx.gov.cn查阅下载,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贺地(G)[2024]-18号:1.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2.竞得人在接收到《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必须按时足额向贺兰县财政局指定账户完整缴纳地上附着物价款2471万元后,贺兰县自然资源局与土地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进行成交公示,公示到期后,贺兰县自然资源局按《成交确认书》的约定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出让价款缴纳方式,并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如竞得人在接收到《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未按时足额向贺兰县财政局指定账户完整缴纳地上附着物价款2471万元,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3.地上附着物价款缴纳相关信息为:户名:贺兰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行: 贺兰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号:5001323200017-0002。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交易中心或贺兰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出让人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创业东路5号政务中心A座;
联系人:闫宇;
联系电话:13007990582。
3.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包括介质数字证书和移动数字证书,通过进入交易系统https://zrzy.ggzyjy.fzggw.nx.gov.cn,点击登录/注册办理。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2025年0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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