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同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吴忠市 发布日期:2025-03-18

【招标公告】同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宁夏 吴忠市 采购单位 同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同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同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NXLB-2025-017)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 一、招标条件 本同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5万元,招标人为同心县妇幼保健计 划生育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同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同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营业执照为三 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承诺;(5)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 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 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 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信誉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 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 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 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 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 资格审查依据。(6)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 诺函;(8)供应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9)供应商须提供医疗设备的注册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7日 00时00分到2025年03月24日 23时59分 获取方式:1.请各供应商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cebpubservice.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报名回执单,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 间内将报名回执单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至493750920@qq.com邮箱。2.供应商 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一律不予接收。3.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cebpubservice.cn)“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 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 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诵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8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吴忠市平台(吴忠市利通区古城中心村西 北侧综合楼三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8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吴忠市平台(吴忠市利通区古城中心村西 北侧综合楼三楼开标室)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LB-2025-017 项目名称:同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元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 投标活动,参照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 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 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办理融资业务。(3)节能产品应提供《节能产品明细表》、国家节能 产品认证证书、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网页截屏,对报价 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环境标志产品应提供《环境标 志产品明细表》、国家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最新一期的《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品目清单》网页截屏,对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 副本,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承诺;(5)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 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 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 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信誉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 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 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 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 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 资格审查依据。(6)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 诺函;(8)供应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9)供应商须提供医疗设备的注册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7日至2025年03月2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 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cebpubservice.cn)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 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吴忠市平台(吴忠市利通区古城中心村西北侧综合 楼三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吴忠市平台(吴忠市利通区古城中心村西北侧综合 楼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供应商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内在中国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 (cebpubservice.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报名回执单,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 间内将报名回执单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至493750920@qq.com邮箱。 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一律 不予接收。 3.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cebpubservice.cn)“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 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 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诵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同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同心县永安西路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金花园A区东19号楼5单元2楼西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电 话:18169161077、*** 代理机构: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7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同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 址:同心县永安西路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吴忠市利通区金花园A区东19幢521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18295030100 电子邮件: 49375092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报名回执单
项目名称:同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人:同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169161077
报名单位(盖章): 联系邮箱: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
备注:请于2025年03月24日23:59前发送至493750920@qq.com,发完之后请告知代 理机构 货物类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NXLB-2025-017 项目名称:同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口腔科设备 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同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 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 目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LB-2025-017 项目名称:同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口腔科 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元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 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 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 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 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2)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 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 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 通知书后,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均可按照《宁 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办理融资业务。(3)节能产品 应提供《节能产品明细表》、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最 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网页截屏,对报 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环境标 志产品应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国家环境标志产 品认证证书,最新一期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网页截屏,对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 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 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供应商 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4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 诺;(5)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 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信誉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 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 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 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 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 资格审查依据。(6)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7)提供履 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8)供应 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凭证;(9)供应商须提供医疗设备的注册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7日至2025年03月24日(磋商文件 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 日除外) 地点: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 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吴忠市平台(吴忠市利通 区古城中心村西北侧综合楼三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吴忠市平台(吴忠市利通 区古城中心村西北侧综合楼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供应商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获取采购文 件 的 时 间 内 在 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报名回执单, 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内将报名回执单加盖供应商公章, 发送至493750920@qq.com邮箱。 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 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3.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 “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 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 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 他方式诵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 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同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同心县永安西路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金花园A区东19号楼5单元2楼西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电 话:18169161077、*** 代理机构: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7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本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 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内容
1项目名称:同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口腔科设备采购 项目 采购需求: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2采购人:同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 址:同心县永安西路 电 话: ***
3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金花园A区东19号楼5单元2楼西户 业务联系人:*** 电话:18295482228 *** 传真:/
4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 供 营 业 执 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供应商须提 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4)供应商 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5)供应 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 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 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信誉记 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 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 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 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 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 据。(6)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8)供应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 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9)供应商须提供医疗 设备的注册证。
5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6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是、否)
7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行业划分标准为工 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 函》,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 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
8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是、否)
9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10项目预算金额:***.00元;最高限价:***.00元(如有)
11 11 保证金:0元
12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是、否)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 □ □将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 投标人
13是否需要提供样品:否(是、否)提供样品要求包括:/
14 14 磋商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自然日(日历日)
15响应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8日10点00 分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吴忠市平台(吴忠市 利通区古城中心村西北侧综合楼三楼开标室)
16磋商时间:2025年03月28日10点00分 磋商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吴忠市平台(吴忠市利通区古 城中心村西北侧综合楼三楼开标室)
17 17 信用查询时间: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
18 18 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前3名
19 19 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
20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是、否)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自然(日历)日 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
21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是、否) 是否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是、否)招标代理费:中标价的2%计算 收取形式:现金或支票 收取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内
2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规定办理融资 业务的范围:是(是、否)
23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质疑供应商应在法 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纸质 联系部门:宁夏利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吴忠市利通区金花园A区东19号楼5单元2楼西户
24 24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1报价轮数:2轮
2商务条款: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2)质保期:1年
3供应商应提交的其他文件: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供 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的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版 1 份(电子版投标文件须加盖公章)、分开包装,即正本单独装
在一个密封袋中,所有副本装在一个密封袋中,电子版装在一 个密封袋中,封口处应有供应商公章。 正、副本、电子版密封袋均应标识: ⑴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明的地址发至采购人。 ⑵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正本、副本及“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时间详见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之前启封”字样。(3)供应商应在内外密封袋上 写明自己的名称和地址,以便其响应文件晚于投标截止时间送 达采购人时,能原封退回。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供应商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 位、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 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1.3 磋商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或者自然人。潜在磋商供应商: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 式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 人。 1.4 供应商及其响应的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 于 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1.4.2 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1.4.3 符合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1.4.4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 品 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 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4.5 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所投产 品为非中小企业制造,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5 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 个 供应商的身份投标。 1.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4.1的规定。 1.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 中 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 各 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作 为 响应文件的内容提交。 1.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 小 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的,共同响应协 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 同 响应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5.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 得 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将被认 定为响应无效。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 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的,其 相 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 述 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 响 应无效。 1.8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 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8.1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8.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8.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 际控制人。 1.8.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8.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 行的关系。 1.8.6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 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 出 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应 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 回 避人员应当回避。 2.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 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3.投标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费 用。 (二)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构成 4.1 磋商邀请 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供应商须知 4.4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4.5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4.6 响应文件格式 5.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等 进 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 商 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 媒 体上发布澄清公告。 5.2 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 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 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 后描述为准。 5.3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 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6.响应截止时间的顺延 6.1 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 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 依法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 当 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 6.2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 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7.其他事项 7.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 款 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 交 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 要 求做出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7.2 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投供应商提供 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 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 求等特殊情况除外。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 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响应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8.1 供应商应当对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8.2 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货物及伴随的 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3 响应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 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 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8.4 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 计 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 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其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 确 性负责,成交后,其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 成部分。 10.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标的符合磋商 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技术文件。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 据, 包括: 10.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及实现的功能 或者目标; 10.2.2 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磋商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 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0.2.3 对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 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 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 外。 10.3 供应商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 任何倾向性或限制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 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作为磋商时判定其响应是否 有效的标准。任何品牌的供应商均可依法参加本项 目的采购活动。 10.4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 字、图标的复制。 11.投标报价 11.1 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 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所有 响应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供应商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响应货物及相关服 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代表签署。 11.3 价格明细表上的价格应包括:响应货物(包括备 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 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 架交货价),投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 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 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 12.响应保证金 12.1 保证金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交响 应保证金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 形式。 12.2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 未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 无效。 1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 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 的响应保证金。 12.4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2.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2.4.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2.4.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之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2.4.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 意串通的; 12.4.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3.响应有效期 13.1 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 为响应无效。 13.2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响应 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 期。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 不承担任何责任。 14.响应文件的制作 14.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 递交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 14.2 响应文件需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 托代理人按磋商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 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响应文件,其响 应 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 递交。响应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响应 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 15.2 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 其他文件: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供应 商应将响应文件的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版 1 份、分开包装,即正本单独装在一个密封袋中,所有副本装在一个密封袋中,电子版装在一个密 封袋中,封口处应有供应商公章。 正、副本、电子版密封袋均应标识: ⑴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明的地址发至采购人。 ⑵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正本、副本及“请 勿在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时间详见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之前启封”字样。(3)供应商应 在内外密封袋上写明自己的名称和地址,以便其 响应文件晚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采购人时,能原 封退回。 15.3 电子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 16.响应截止 16.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 点。 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截止时 间后送达响应文件。 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 和地点接收响应文件。 17.2 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须 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 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 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 组成部分。 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 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五)磋商评审 18.成立磋商小组 18.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 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 数的三分之二。 18.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和 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确 定供应商是否具有参加磋商的资格。 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中规定的时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18.3.1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 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 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 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将被认定 为响应无效。 18.3.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 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 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 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9.磋商 19.1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 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 立评审。磋商小组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 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 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 格和其他信息。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 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 应商。 19.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 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说明情况。 19.3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 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 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由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19.4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 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9.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 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 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 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9.6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 部分, 应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给所有磋商供应商提 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 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9.7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 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 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 于3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 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 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 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 效组成文件。 19.8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 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 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19.9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 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 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 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9.10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 <2020>46号)、《财 政 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 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的供应商,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要求执行。 19.11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 20.响应无效 20.1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 效: 20.1.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0.1.2未满足响应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20.1.3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20.1.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0.1.5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 20.1.6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 实质性要求的。 21.保密要求 21.1 磋商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1.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 文件、评审情况和从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 秘密。 (六)确定成交 22.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2.1 除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 形外,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 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3.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 23.1 磋商小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 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在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 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按 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直接确定成交供应 商。 24.发出成交通知书 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 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 分。 (七)合同及履约验收 25.签订合同 25.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 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5.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 同的依据。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 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5.3 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 商须按响应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 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 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 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 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5.4 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 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 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 新开展采购活动。 26.履约保证金 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7.履约验收 采购人自行验收 28.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是否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 标代理费及 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 行。 29.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成交通 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 资服务。 (八)质疑和投诉 30.质疑 30.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 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 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 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质疑。 30.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 质疑。 30.3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 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30.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 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 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 31.投诉 31.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 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 纪检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 提出投诉。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序号名称单位数 量单价(元)备注
1牙科综合治 疗机198000配内置洁牙机1套、拔牙器械15件套、低压电动马达1台。
2种植椅1110000配内置洁牙机一套、扇 形器械台车1台、低压 电动马达1台。
3根管治疗仪213000
4无油空气压 缩机119700
5电动抽吸系 统134000
6口腔国标供 水系统119000
7种植机126000配4把种植手机
8种植器械包19800
9上 颌窦提升工 具17500
牙科综合治疗机 1.工作条件:环境温度5°-40°;相对湿度≤80%;供气压力范围0.55—0.80Mpa,流量≥55L/min;水源水压范围 0.2—0.4Mpa, 流量≥10L/min。 ★2.牙椅注册使用期限≥15年。 ★3.口腔灯:高性能LED感应冷光节能灯,投射灯珠≥6颗,灯头拥有灯光控制 开关≥2个,照度可无极调节,最高照度≥40000Lux,支持无接触式控制;口腔 灯色温可进行白光/黄光/混光三种模式切换,混光模式下色温可无极调节,医 生可自定义适合治疗的灯光色温;色温最大值≥5200k,最小值≤3500k;口腔 灯与牙科综合治疗台注册证需为同一品牌; 4.牙科椅 4.1整体采用金属材质骨架和底座,座椅承重范围>160KG;座椅升降范围:最 高>820mm,最低<410mm; 4.2 牙科椅具备直流∕变频∕调速系统,装备低压直流电机,具有升降瞬间延时功 能,使病人感觉不到椅子的瞬间冲力,无顿挫感; 4.3符合人体工程学的靠背设计,为医生治疗预留充足的腿部空间; 4.4座椅扶手为前翻式设计,扶手连接处位于椅身中部,不阻碍医生腿部动作; 4.5人造合成高级皮革,触感柔滑,表面拥有防霉抗菌涂层,具备防霉抗菌效果,参照ISO 22196:2011测定塑料和其他无孔表面的抗菌活性的标准,金黄色葡 萄球菌抗菌活性值≥1、大肠杆菌的抗菌活性值≥2。参照ASTM G21- 15符合测定合成高分子材料对真菌的抗性的标准,抗真菌等级(防霉等级)为0; 4.6具备椅位补偿功能,靠背仰俯操作同时坐垫进行同方向小幅度抬升或回落,让患者治疗体验更舒适; 4.7治疗椅头靠可在360度范围内旋转设置任意角度,长度可伸缩调整,纵向长 度不小于200mm,并可满足儿童位、轮椅位、手术位等特殊椅位需求。 5消毒抑菌系统 5.1数字化自动水路消毒: 一键实现管道冲洗、消毒液注入、静置、再冲洗全流程,无需手动逐步操作; 具有断电续消功能、紧急退出功能、水源检测功能、防器械遗漏和防误操作智 能管控功能,配置液晶显示屏实时显示消毒进程及错误代码; 5.2带手机管冲洗功能,方便每次治疗前后进行单独手机管道冲洗,满足DB11/T 1703-2019《口腔综合治疗台水路消毒技术规范》对水路日常维护的要求。 6.治疗台单元 ★6.1医生治疗台为下挂式,内置≥3.2寸全彩液晶屏幕,具备≥20功能按键控 制面板;可实时显示各器械位使用状态、牙椅消毒进度、牙椅故障情况、用户 习惯记忆参数等;具有开机自检功能,显示屏可准确显示牙椅故障代码和故障 描述;具备≥12个记忆椅位; 6.2水、气调节旋钮可拆卸进行高温高压消毒;水、气调节旋钮位于工具盘侧方,方便医生在可视范围内轻松调节;后置抽拉式集污装置,清洁方便并且还可 减小手机工作的风噪声; ★6.3内置洁牙模块:牙椅主控屏幕支持显示洁牙机GPE三种模式(龈上、龈下、根管)和十挡震动频率,通过主控面板进行调节,并自动记忆使用参数到医 生程序,随时调用; 6.4内置电动马达模块:牙椅主控屏幕支持显示电动马达转速及正反转状态,马 达转速可通过主控面板精准调节,并自动记忆使用参数到医生程序,随时调用; 7侧箱单元 7.1可旋转式侧箱,内部为整体铸造铝合金箱架,重量轻,耐腐蚀,铸铝材质分 析参照测试方法GB/T 7999-2015,测试结果符合JIS H5302- 2006中ADC12牌号要求; 7.2侧箱外壳材质为优质高分子材料,耐酒精消毒,耐UV老化,参照ISO 4892-3:2016, Cycle 1耐UV老化测试的标准,灰卡等级≥3; 7.3可旋转≥90°的可拆卸玻璃痰盂缸;具有漱口水恒温系统,具有超温安全保 护;水杯供水系统和冲痰盂系统可根据医生的要求设定时间。 7.4强弱吸过滤器为旋入式设计,其过滤精度≤1㎜²,有效过滤面积≥600㎜²,过滤体积≥20㎜³,能更加精细地过滤,并可容纳更多固体污染物而不堵塞过滤 器;强弱吸过滤器滤网采用医用高分子材料,耐酸碱腐蚀; 7.5配置消毒液专用水瓶和纯净水瓶,总容量≥2L; 8.助手位单元:配置可旋转助手杆,带≥10功能按键的助手控制面板和助手搁 置台;带三用枪、强弱吸手柄各1支;。 9.地箱:可选内外置地箱;内置封闭电源:配置下水口密闭连接组件,可有效 隔绝下水管道对诊室造成的病菌、异味和污水回流的污染;带外置气排水装置,可通过地箱开关一键排空空气过滤器内的积水。 10.配置多功能脚踏开关,水气由独立踏板控制,可进行椅位调节,集成供水冲 痰、吹屑气和口腔灯控制功能。 11. 配置医生椅至少有八个方位可调节;脚轮架采用精密铝合金铸造件,脚轮采用 静音大轮。 12.低压牙科电动马达 1)采用无碳刷电动马达,工作性能稳定; 2)扭力大、破冠、开髓、备牙修复快速完成; 3)使用方便,与牙科综合治疗机手机管连接后插上电源,即可使用; 配置清单 感应LED冷光灯 1套 2. 治疗椅 1套 3. 电动驱动系统 1套 4. 下挂式医生工作台 1套 5. 3.2英寸液晶显示屏 1套 6. 20个轻触式按键控制面板 1套 7. 两高一低手机管线 1套 8. 全自动消毒系统 1套 9. 侧箱 1套 10. 内置热水系统 1套 11. 三用枪 2套 12. 纯净水系统 1套 13. 消毒水系统 1套 14. 可拆卸式痰盂缸 1套 15. 助手控制面板 1套 16. 强弱吸系统 1 套 17. 地箱 1 套 18. 多功能脚踏 1套 19. 医师椅1套 20. 内置LED洁牙机1套 21. 拔牙器械15件套 22. 低压电动马达。 23. 牙椅使用说明书 1套 种植牙椅 1.工作条件:环境温度5°-40°;相对湿度≤80%;供气压力范围0.55—0.80Mpa,流量≥55L/min;水源水压范围 0.2—0.4Mpa, 流量≥10L/min。 ★2.牙椅注册使用期限≥15年。 ★3. 手术灯:可多方位旋转的LED手术灯,拥有≥20颗灯珠,可手动和感应调节光照 强度,最大光照强度≥70000Lux,灯光照明深度≥1700mm,可覆盖全口腔照明;手术灯手柄可拆卸进行高温高压消毒;口腔灯与牙科综合治疗台注册证需为 同一品牌。 4.牙科椅 ★4.1牙椅整体采用金属材质一体铸造成型,滑槽式传动结构,三点受力,坚固 稳定,运行平顺;座椅承重范围>160KG;座椅升降范围:最高≥780mm,最低≤415mm; 4.2 牙科椅具备直流∕变频∕调速系统,装备低压直流电机,具有升降瞬间延时功 能,使病人感觉不到椅子的瞬间冲力,无顿挫感; 4.3符合人体工程学的靠背设计,为医生治疗预留充足的腿部空间;配置腰枕颈 枕,与治疗椅同款皮垫材质,优质记忆棉填充; 4.4座椅扶手为前翻式设计,扶手连接处位于椅身中部,不阻碍医生腿部动作; 4.5治疗椅表面皮革采用接触面无缝工艺缝制,便于感控;皮革表面具备防霉抗 菌涂层,参照ASTM G21-96(2002)标准,防霉效果为“不长菌落”;参照ISO 22196-2007标准,大肠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抗菌率皆不低于99.9%; 4.6治疗椅头靠可在360度范围内旋转设置任意角度,长度可伸缩调整,纵向长 度不小于200mm,并可满足儿童位、轮椅位、手术位等特殊椅位需求。 5.消毒抑菌系统:带一键全自动智能消毒系统,一键即可实现水路管道冲洗、消毒液注入、静置、再冲洗全流程,无需手动逐步操作;具有断电续消、紧急 退出、等智能管控功能; 6.治疗台单元 6.1推车式医生治疗台,台面高度可电动无极调节,配置不锈钢器械盘,易清洁 消毒;配置≥15功能按键面板;配置≥2个220V电源插口,可连接种植机或心电 监护仪;具备≥3个记忆椅位控制;配置拨杆式一键水气电开关,可一键关闭水、气和电的通断; 6.2配置面积>1800cm²第二托盘,易消毒不锈钢材质,可进行大范围旋转; 6.3配置消毒液专用水瓶和纯净水系统,总容量≥3L; 7侧箱单元 7.1侧箱为铝合金材质;配置可旋转≥90°的一体式陶瓷痰盂缸;具有漱口水恒 温系统,具有超温安全保护;水杯供水系统和冲痰盂系统可根据医生的要求设 定时间; ★7.2 内置≥3套吸唾系统,可同时适用于专业种植治疗和口腔综合治疗; 7.3集成化抽吸系统:标配一次性集污装置,内置一次性集污袋(或选配多次消 毒玻璃集污瓶);配置可拆卸高温高压消毒的金属手柄,防止交叉感染风险; ★7.4强弱吸过滤器为旋入式设计,其过滤精度≤1㎜²,有效过滤面积≥600㎜²,过滤体积≥20㎜³,能更加精细地过滤,并可容纳更多固体污染物而不堵塞过 滤器;强弱吸过滤器滤网采用医用高分子材料,耐酸碱腐蚀; 8.助手位单元:配置可伸缩式铝合金助手杆,每个器械挂架位的垂直角度可单 独进行≥270度的旋转,便于助手器械的取放;带三用枪、强弱吸手柄各1支。 9.地箱:可选内外置地箱;内置封闭电源:配置下水口密闭连接组件,可有效 隔绝下水管道对诊室造成的病菌、异味和污水回流的污染;内置双层水气过滤 系统。 10.配置医生脚踏和助手多功能脚踏,医生脚踏可控制手机工作,助手脚踏控制 椅位升降、靠背俯仰、椅位复位、一键漱口冲盂、种植负压吸引器工作以及吸 唾(可控制点动抽吸或持续抽吸)。 11.配置医生椅,至少有8个方位可调节; 12.配置护士椅,带可旋转扶手, 配置清单 24. 手术专用LED灯 1套 25. 治疗椅 1套 26. 腰枕颈枕 1套 27. 电动驱动系统 1套 28. 电动推车式医生工作台 1套 29. 15个轻触式按键控制面板 1套 30. 低压观片灯 1套 31. 低速手机管线 1套 32. 连体式不锈钢第二器械盘 1套 33. 全自动水路消毒系统 1套 34. 侧箱 1套 35. 手术抽吸系统 1套 36. 内置热水系统 1套 37. 三用枪 2套 38. 纯净水系统 1套 39. 消毒水系统 1 套 40. 一体式痰盂缸 1套 41. 强弱吸系统 1 套 42. 金属抽吸手柄 2套 43. 地箱 1 套 44. 医生脚踏 1套 45. 助手脚踏 1套 46. 医师椅1套 47. 护士椅 1套 48. 内置LED洁牙机1套 49. 扇形器械台车1台 50. 牙椅使用说明书 1套 根管治疗仪 1、采用实时反馈技术,对电机输出扭矩实时动态控制,有效预防断针; 2、无线手柄,无线通信,使用不受束缚; 3、无线充电,避免传统触点式充电接触不良; 智能充电模式:底座内置电池作为充电电源; 4、全触摸按键,使用简单,易于清洁; 5、连续模式-三种智能反转模式; 6、往复模式- 匹配市面上所有单支锉; 7、集成根管长度测量功能,实现根管预备和根管长度测量协同使用 8、使用高效无刷电机,低噪音,会用寿命长。 9、电源输入:AC100--240V,50/60Hz,800mA 10、电源输出:15.0V/1.6A 11、手柄电池:3.7V/1200mAh 可充电锂电池 12、底座电池:11.1V/2600mAh 可充电锂电池 13、速度:100--1200rpm 14、扭矩:0.4-5.0 N.cm 医用风冷无油空气压缩机 环境条件: 1、环境温度:5 ℃ ~ 40 ℃ 2、相对湿度:≤ 70% 3、大气压力:86 ~ 106Kpa4.1.1.4 通风流量 ≥0.10 m3/s 电源条件: 1、额定电压:AC220V±10% 2、频率:50Hz 3、额定功率:≤3.2KW 4、噪音:≤ 76dB 5、气罐容积:≤120L 技术参数: 1、无油活塞式空气压缩机,电机转速:≥1400 r/min,公称流量60L/min(0.7Mpa); 2、使用四个压缩机头并联,配 120L 储气罐可满足 6-8 台牙科综合治疗机 使用 (0.5Mpa 时) ; 3、储气罐内部防锈处理,确保气源干净卫生; 4、四个电机分时启动,降低启动电流; 5、每个电机可单独启停,互为备用; 6、微电脑控制器,欠压保护,过流保护; 7、配置自动排水阀,定时排水避免罐体积水,延长高低速手机的寿命。 牙科电动抽吸机参数 环境条件: 1 环境温度:5 ℃ ~ 40 ℃ 2 相对湿度:≤ 70% 3 大气压力:86 ~ 106Kpa 4 通风流量 ≥0.20 m3/s 电源条件: 1 额定电压:AC220V±10% 2 频率:50Hz/60Hz 3 额定功率:≤2.5Kw/2.75Kw 4 额定电流:15.8A/16.3A 技术参数 1、气环抽吸泵,电机转速:≥2800 r/min,可以瞬间产生符合牙科使用标准的高抽吸流量,无须等待时间;最大真 空-17KPa 2、高抽吸流量:单台抽吸泵在-120mBar的负压时,流量≥1000 L/min,满足4台牙科综合治疗机同时使用(流量250L/min); 3、采用一体化组合式结构半干抽系统,独立的水气分离系统,适合治疗机和 抽吸系统在同一楼层的安装条件; 4、智能微电脑控制系统,可独立控制每台真空泵的工作状态,多重电路保护 功能,带有自动延时关机功能; 5、内置机械式负压均衡气阀,保证负压值在最佳范围140- 180mbar,防止过高负压值损伤病人口腔黏膜; 6、机械式负压均衡气阀能带来充分的新风对抽吸泵内部冷却散热; 7、一键应急启动,在微电脑系统故障时,可一键进入应急状态,在工作的同 时等到维修救援; 口腔供水系统 1.电源:220V±10% 50Hz;额定功率:230W; 2.额定外接水压:0.1-0.4MPa,市政自来水; 3.适用水温: 5-38℃; 4.环境温度: 4-40℃; 5.纯水流量:240L/H; 6.储水桶容积:11G 7.主机尺寸:436*500*1250(JG-38310)(长*宽*高mm),±10mm;8.包装尺寸:534*594*1317(长*宽*高mm),±10mm; 9.净重:≤60kg 10.工作噪音:≤60dB。 三、特点: 1.微电脑控制,彩色触摸屏,可按设定无人值守全自动运行、自动监测水质情 况。由打印机实时记录。有记录,可追溯; 2.两路制水系统, 避免故障停水,保证医疗用水安全可靠; 3.三级过滤+RO反渗透膜+紫外线杀菌净化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4.恒压供水系统,0.28Mp压力保证临床用水,储水不在空气中暴露,无污染,免维护,安全可靠; 5.体积小、占地0.21㎡,节省空间、免维护、快速更换滤芯、使用成本低廉;6.智能控制系统,按时间运、自动监控、产水率高、水满自动待机,环保节能。 种植机 功能特点: 1) 种植与外科二合一;一机多用; 2) 防水超大触屏:触控精准,反应灵敏、医生戴医用手套可操控;3) 图形化种植步骤 (定点、钻孔、扩孔、切割螺纹、安装植体、安装愈合帽) :手术操作简单、方便快捷; 4) 可适配多种转速比机头:16:1/20:1/27:1/32:1/64:1/1:1/1:2/1:3/1:4.2/1:5 /4:1/10:1,可实现修复、拔牙、抛光、根管治疗等; 5) 冲洗功能:便于术后清洁口内血液等; 6) 正反转;正反转可调; 7) 转速调节;种植模式15-2000rpm、 自由应用模式30-200000rpm;8) 扭力调节;种植模式5-80N; 9) 安全设定:出厂前已设定好每个种植步骤安全且常用转速和扭力范围;10) 灯光调节;无照明、弱光、强光; 11) 提示音调节;无声、小声、中声; 12) 扭力校准;保障转速和扭力输出精准,手术治疗成功率高; 13) 水量调节;4档、0-150ml/min; 14) 比例调节:种植比例16:1、20:1、64:1; 自由应用比例1:5、1 :1、4 :1、10:1; 15) 带提拉、无极渐进式多功能脚踏:手术过程充分发挥手脚密切配合;16) 超低音蠕动泵:治疗环境更舒适; 17) 金属防脱落插口:更安全更牢固; 18) 可拆卸20:1种植弯机:消毒彻底有效防止交叉感染、清洁注油方便快捷;19) 马达手柄与尾线均可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20) 在种植过程自动保存植体植入扭力,方便医师查看分析; 21) 储存数据可通过储存设备转移; 22) 每个种植步骤更齐全,设定参数更详尽; 23) 图形加中文解析,了解更迅速; 24) 软件可升级; 25)程序个性化设置功能:用户可自行设置5个常用使用程序; 26)种植操作步骤个性化设置功能:用户可根据需要组合不同的种植步骤 形成新的工作程序; 27)应急启用限制模式:当马达工作发生部分故障时,系统提示可启动限 制模式,在限制模式下,用户可以继续使用设备; 技术参数: 主机 运行方式:短时运行; 电源:220V~50Hz; 功率:120VA 运行模式:短时运行 按防电击类型分类:l类设备 按防电击的程度分类:B型应用部分 防水等级:IPX4(脚踏开关) 按在与空气混合的易燃麻醉气或与氧化亚氮混合的易燃麻醉气情况下使用的 安全程度分类:非AP/APG型 马达 转速范围:300r/min~40000r/min; 最大扭矩:80N.cm; 输入电压:d.c.30V 马达轴联结:符合YY/T1012的要求 照明装置 (LED) 光源类型:LED 色温:6000K LED灯的额定电压:d.c.3.3 V LED灯的电压范围:2.8 -3.6V DC LED的最大的电流:100 mA 牙科种植基础器械(套装 )
品名产品组成数量
牙科种植基 础器械(套 装)牙科刮治器 8#1把
牙骨凿 圆柄双斜刃 5#1把
牙骨凿 圆柄双头 11#1把
牙龈刀 Ⅱ型 5#1把
剔挖器 Ⅰ型 12#C1把
剔挖器 Ⅰ型 13#C1把
骨膜剥离器 18#1把
组织镊 精细型 16cm A1 无损伤型弯头1把
种植用骨杯 Ⅰ型 1#1把
吸唾管 强吸B φ5.01把
手术刀柄 4#1把
牙探针 Ⅱ型 1#1把
口镜 1#C1把
止血钳 弯头A 14cm1把
持针钳 直细头A Ⅱ型 16cm 1把
手术剪 直窄尖带齿 Ⅱ型 14cm1把
手术剪 弯尖带齿S型 Ⅱ型 16cm1把
帕巾钳 弯头A 14cm1把
上颌窦提升器技术参数
骨挤压器一 体式带定位 套凹头弯杆 型带手柄 套装牙龈环切刀3.5、4.0、4.5、5.04支
种植球形钻3.5、4.0、4.5 3支
全长152mm、头杆直径分别为:(Φ2.5mm、Φ3.0mm、Φ3.5mm、Φ4.0mm、Φ4.5mm)不锈钢器械盒(5支 装+空隔)5把
评标方法和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 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 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 任组长; 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招标文件。 二、符合性审查工作 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 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 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 出响应。 1.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如有); 2.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 立评审;
序号审查项目审查内容
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3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
4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
5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 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 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计算得 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 中标候选人。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 入。 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 四、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五、评分办法
序号评审 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
1投标 报价 得分30分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 价/投标报价)×30。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 投 标 价 格 最 低 的 有 效 投 标 报 价 , 最 低 报 价 得 30 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
2商务 响应5分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的得3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 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1分,投标人 商务条款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为无效投标。商务条款: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
3技术 响应25分标★的参数为重要技术参数、指标;其它为一般技术参数、指标。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参数、指标要求的得20分,重要技术参数、指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参数、指标,视为无效投标;以此为基础,重要技术参数、指标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参 数、指标的,每有一项加1分;一般技术参数、指标优于招标文件 规定的相应技术参数、指标的,每有一项加0.5分;两项加分至标 准分时为止。一般技术参数、指标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参 数、指标的,有一项减0.5分,减完为止。
4质量 保障 方案10分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提供质量保证承诺,须包含但不限于承诺延长质 保期、有出现质量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案、提供备品备件情况及履行 合同承诺等;承诺内容详尽,全面具体、合理完善、可行性强的得 10分。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承诺完整,有承诺满足采购文件基础 上延长质保期、有出现质量问题的解决方案及备品备件情况,且合 理可行的得7分。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承诺基本完整,有承诺满 足采购文件基础上延长质保期、但出现质量问题的解决方案不详尽、未提供备品备件情况的得4分。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承诺不完 善、质保期仅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但出现质量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案 不完善、未提供备品备件情况的得1分。未提供质保承诺的不得分。
5售后 服务 承诺10分投标人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售后服 务方案,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中需明 确针对本项目所能提供的相关售后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 备故障问题解决方案是否全面具体、项目验收后能否继续跟踪 了解设备使用情况、故障处理时限响应是否及时并明确时限、现场服务到位时间、技术支持人员安排合理度、完整的服务体 系流程、免费服务年限、各类故障应急措施以及符合本项目的
其他售后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审: 1.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服务机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 话 等 证 明 材 料 , 提 供 证 明 材 料 详 尽 的 得 2 分,投标人仅能提供售后服务人员名单、证明材料不完整的得 1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2分) 2.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详尽具体,有具体的设备故障问题解 决措施、故障处理响应及时、现场服务到位及时、技术支持人 员有相应的资质、免费服务年限优于其他投标人、有具体的服 务体系流程、项目验收后能够继续跟踪了解设备使用情况、完 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8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完整,有设备故 障问题解决措施且基本合理、故障处理响应较及时、现场服务 到位较及时、能够提供技术支持人员、有完整的服务体系流程、项目验收后能够继续跟踪了解设备使用情况、免费服务年限 满足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的得6分;服务方案内容基本完 整,有设备故障问题解决措施但不够具体、故障处理响应较及 时、现场服务到位较及时、仅能提供技术支持人员、免费服务 年限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的得4分;项目服务方案内容不够全 面、仅涉及到项目服务需求的部分内容,无具体的操作措施,项目服务响应时间不够及时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8 分)
6培训 方案10分投标人需提供项目详细的技术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 体项目培训方案、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周期、培训人员 资质详情等。投标人的整体培训方案内容详尽具体、进度安排 合理、可行度高,培训目标清晰、量化,培训方式多样、培训 人员有相应资质、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投标人培训方 案内容完整、进度安排较合理、具有可行性、培训目标清晰,培训安排及周期明确、有具体的培训方式,能够满足采购需求 的得7分,投标人培训方案基本内容完整、培训目标基本清晰,有培训安排且较合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培训方 案及培训具体内容不完善、培训目标不清晰未量化的得3分;未提供培训方案的不得分。
7实施 方案10分针对本项目提供实施方案及对所投产品、安装的质量保证。 实施方案完善,供货、配送、安装等计划详细合理,对所投产 品质量及安装质量保证明确的得10分;实施方案较完善,有简 单的供货、配送、安装等计划,对所投产品质量及安装质量保 证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方案不完善,供货、配送、安 装等计划不合理或有缺失,对所投产品质量及安装质量保证描 述简单的得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 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 后使用。 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 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 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甲方(全称): (采购人) 乙方(全称): (供应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 ,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 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 品牌: 规格型号: 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 (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 (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 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否 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否 (7)合同是否分包:否 分包主要内容: 分 包 供 应 商 /制 造 商 名 称 ( 如 供 应 商 和 制 造 商 不 同 , 请 分 别 填 写 ) :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监狱企业 ¨其他 (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否 (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 ¨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 金额: 国别: 品牌: 规格型号: ¨否 (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 ¨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 ¨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否 是否涉及绿色产品: ¨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 ¨强制采购 ¨优先采购 ¨否 (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 ¨否 ¨不涉及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分包金额(如有)小写: 大写: (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 (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固定费率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其他 (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 (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 ¨分 期 付 款: (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 挂钩) ,其中涉及预付款的: (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成本补偿: (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 (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 年 月 日,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2)履约地点: (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 ¨否 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 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担保期限: (4)分期履行要求: (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 4.合同验收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委托第三方组织 验收主体: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 ¨否 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 ¨否 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 ¨否 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 2) 履 约 验 收 时 间 : ( 计 划 于 何 时 验 收 /供 应 商 提 出 验 收 申 请 之 日 起 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内 容:(5)履 约 验 收 的 (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 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 (6)履约验收标准: (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 ¨否 (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产权过户登记等)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成交)通知书 (5)投标(响应)文件 (6)采购文件 (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
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 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
单位名称(公章 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 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拥有者性别
住所住所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 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 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 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 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 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 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 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 料等。 (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 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 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 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 履行合同的行为。 (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 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 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 用条款】。 (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 合同标的及金额 2.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 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1 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 4.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 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 关项目实施工作。 4.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 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 4.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 利。 4.4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 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 4.5 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 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 4.6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5.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 5.2 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 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 任。 6. 合同履行 6.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 的,应当同时履行。 6.2 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 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7. 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 7.1 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 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 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 7.2 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 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3 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7.4 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 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 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 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7.5 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 好货物的接收工作。 7.6 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 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 质量标准和保证 8.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 (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 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 同发运。 8.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 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 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 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 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 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 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9. 权利瑕疵担保 9.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9.2 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 9.3 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 知识产权保护 10.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 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 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11. 保密义务 11.1 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 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 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2. 合同价款支付 12.1 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12.2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 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 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 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3. 履约保证金 13.1 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3.2 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 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 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13.3 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 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 定支付。 14. 售后服务 14.1 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 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 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4.2 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 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 失。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 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 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 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 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15.3 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 付款利息。 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16. 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 16.1合同的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 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16.2合同的中止 (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 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 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 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 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 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 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 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 造成的损失。 (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 由中止合同。 16.3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 违约责任。 16.4 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 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 任。 17. 合同分包 17.1 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 17.2 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 18. 不可抗力 18.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8.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 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8.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 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 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 19. 解决争议的方法 19.1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 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 决争议。 19.2 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 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 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9.3 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 当继续履行。 20. 政府采购政策 20.1 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20.2 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 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0.3 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 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 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 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1. 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 21.2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22. 通知 22.1 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 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 22.2 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 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 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 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 合同未尽事项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3.2 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节 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
第二节 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
第二节 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 提出异议或作出 说明的期限
第二节 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 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二节 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 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二节 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 顺序
第二节 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
指定现场
第二节 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
第二节 第7.3款保险要求
第二节 第8.2(1)项质量保证期
第二节 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 响应时间
第二节 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 信息
第二节 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 间
第二节 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 退还的情形
第二节 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 时间及逾期退还 的违约金
第二节 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 期限
第二节 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
第二节 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 服务
第二节 第15.1款修理、重作、更 换相关具体规定
第二节 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
第二节 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
第二节 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
第二节 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节 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封 面)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供 应 商:(盖章) 年 月 日 目录 一、响应函………………………………………………(页 数) 二、响应一览表…………………………………………(页 数) 三、响应价格明细表……………………………………(页 数)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页数)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页数) 六、资格证明文件………………………………………(页 数) 一、响应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项目,并做出如下承诺:一、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的有关事宜。 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 人提供所需的服务。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 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 的权利。 四、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并承诺 自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成交公告为止,撤销响应文 件的、或者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成交后 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保证金作为违约 赔偿金。 五、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 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 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一旦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 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 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七、磋商有效期: 供应商:(盖公章)地址: 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 二.响应一览表
项目名称
响应价格人民币小写(元):
人民币大写:
合同履行期限
质保期
备 注响应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终报价。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三.响应价格明细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数量单价(元)总价(元)
1
2
3
4
5
6
7
8
合计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1)商务条款响应表
序 号招标文件中的商务要求投标文件中商务条款是否响应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注: 1、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 偏离情况。 2、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2)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
序号货物名称招标参数投标实际参数 (投标人应按报价 货物/服务实际数据 填写)是否偏离 (无偏离/ 正偏离/负 偏离)偏离简述
1
2
3
4
5
6
7
8
注: 1、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 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2、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评分办法以及采购需求 和相关要求填写,附详细的方案和相应的承诺等。)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 人的身份证明 (二)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采购项目名称)购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 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真: 电话: (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 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 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 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 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 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 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 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 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 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 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 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 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 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 应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 诺书) (六)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函;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提供履 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 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 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 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 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 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 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 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 企业,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 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 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宁夏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