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原县农业农村局海原县2025年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海原县农业农村局海原县2025年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银川市 | 采购单位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飞扬合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海原县2025年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海原县2025年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银川市黄河东路恒泰商务大厦9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FYHC(YC)-004
项目名称:海原县2025年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项目
预算金额:43.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海原县2025年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项目;
品种:发酵腐熟初级堆肥;
型号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总养分≥2.5%,水分≤30%全盐含量≤50g/kg,PH值5.5-8.5其他技术指标及堆制要求须符合农业行业标准《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NY/T3442-2019)。40公斤/每袋,要求独立包装。
数量(吨):1200;
备注:中标单位按照使用要求及时签定中标合同,并按时间要求及时供货,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中小企业申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6日 至 2025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银川市黄河东路恒泰商务大厦9楼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盈华商厦西塔17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海原县县城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飞扬合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恒泰商务大厦9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海原县2025年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银川市黄河东路恒泰商务大厦9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FYHC(YC)-004
项目名称:海原县2025年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项目
预算金额:43.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海原县2025年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项目;
品种:发酵腐熟初级堆肥;
型号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总养分≥2.5%,水分≤30%全盐含量≤50g/kg,PH值5.5-8.5其他技术指标及堆制要求须符合农业行业标准《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NY/T3442-2019)。40公斤/每袋,要求独立包装。
数量(吨):1200;
备注:中标单位按照使用要求及时签定中标合同,并按时间要求及时供货,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中小企业申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6日 至 2025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银川市黄河东路恒泰商务大厦9楼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盈华商厦西塔17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海原县县城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飞扬合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恒泰商务大厦9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