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3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330kV输电线路PC工程

所属地区:宁夏中卫市 发布日期:2025-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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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宁夏 中卫市 采购单位 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3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330kV输电线路PC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3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330kV输电线路P C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3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330kV输电线路PC工程招标已批准,已获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建设资 金来自招标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3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场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项目总投资约103亿元,占地面积约11.8万亩,项 目装机容量300万千瓦:交流侧装机容量30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3300MWp。计划配套建设 3 座 330kV 升压站,光伏集电线路通过主变升压至 330kV,分别以1回 3 30kV线路接至 750kV 甘塘变电站。项目计划于2025年6月30日具备并网条件。 本工程建设光伏项目规模为300万千瓦,配套建设3座330kV升压站,分别为1# 330kV升压站、2# 330kV升压站及3# 330kV升压站。占地面积约200亩。每座升压 站汇集规模为100万千瓦,分别通过1回330kV线路送出,主要布置330kV 500MVA主变2台(3个升压站6台)、3台50Mvar调相机(3个升压站共9台)、330kV配电装置 舱、35kV配电装置舱、站用变、SVG、电容器等设备以及进场道路。(各项参数最终以电网批复和设计收口为准)。 本项目共涉及三条线路,线路共计长度约为130公里(暂定,其中#2、#3升压站2条线路约90%为同塔双回),共设杆塔291基(暂定)。送出线路按330kV等级 设计,起点为项目待建330kV 升压站,止点为中卫市在建甘塘750kV变电站。其中1条线为单塔单回线,另2条线为同塔双回线(各项参数最终以电网批复和设计收口 为准)。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镜内。 2.3计划工期:暂定2025年3月30日至2025年6月30日,90日历天。注:正式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为准。注:完工时间必须确保于20 25年6月30日之前。 2.4 招标范围: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3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330kV输电线路PC工程有关的全部设备材料(含耗材)、备品备件采购供应、建 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验、检测、验收、并网、消缺、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同时完成送出线路征地、征地补偿、土地复垦 等工作,满足审批主管部门的要求。具体包括(不限于): (1)330kV送出线路所有临时工程及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用电、用水、网络通讯(工程完工后转为永久网络通讯并移交招标人),临时施工用地征占及 恢复,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并承担征租地费、恢复费、补偿费、协调费及产生的行政处罚等相关的一切费用。 (2)330kV送出线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送出线路接入甘塘750kV变电站及外接电源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设备安装、调试、试验及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复垦施工等有关一切工作,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缺陷责任期内的消缺等全部工作。设备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全部铁塔、架空导线、OPGW光缆、电缆、上下 塔电缆支架及防雷接地箱、消防设施等。 (3)330kV送出线路需下穿330kV石迎线。石迎线电压等级330kV,单回线路,现状不满足下穿要求,需进行抬高改造。改造方案如下:1.抬高330kV石迎线单回 路铁塔4基。松紧线4km(2段)。导线采用2*400钢芯铝绞线。2.拆除原有330kV石迎线单回路铁塔4基。 (4)办理项目专项验收(包括水保(水土保持补偿费由招标人承担)、环保、安全、防雷、消防、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档案等)最终备案及验收工作(含检测、验收等报告编制)并承担相关费用。 (5)负责办理项目送出线路并网所需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政府、电网、招标人组织等各类验收),并取得相应报告;办理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及报 备、角比差试验、330kV送出线路参数实测、快频响应测试并取得报告(须签订满足地方电网公司要求的合同文件并承担合同费用)、电力公司并网验收、技术监督、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备案、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督检验报告,承担本项目涉及的审查及验收相关费用。电力监控系统定级、等级保护测评、自 动化系统风险评估及漏洞扫描,最终将纸质版测评报告、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方案、相关检验报告报送省调、公安局备案(如有);完成项目并网手续(包括办 理《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通信协议》、《高压供电合同》等);开通电力专线等。 (6)按照招标人要求制作装设施工期、并网前送出线路所需的宣传标语,安全标识警示牌及设备标识标牌等,宣传标语、标识标牌须满足电网公司和招标人管 理标准和要求。 (7)本工程需按照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及要求,在建设单位的安排和指导下,开展但不限于科技创新、专题技术和论文产出、优化设计等,成果不少于4个(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实用型专利不少于2个)。 (8)购买建设期工程保险(不含招标人负责投保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9)负责330kV送出线路涉及的相关技术服务:防雷及地网检测、水土保持验收(输电线路)等技术服务,负责330kV送出线路涉及的相关技术服务:防雷及 地网检测、水土保持验收(输电线路)航行技术研究咨询、跨越西气东输天然气管道干扰影响评估咨询、气候可行性论证、涉及跨高速公路、跨国道、水土保持验 收、文物影响评估、文物保护方案、330千伏供电线路交叉跨越校验、跨越西气东输天然气管道防护项目、跨越铁路、高铁工程等技术服务(所有技术单位需具有相 关资质要求)。 (10)投标人应保证用于本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均满足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规范、电网及招标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11)投标人负责安装本项目工程期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并将实时监控画面及相关信息信号引至招标人指定端口,负责本项目安保及材料保管。 (12)本项目要求达到创国优标准,投标人应积极优化施工工艺流程、提出设计优化建议、保证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本项目,最终实现创优目标。本项目所产生 科技创新及发明专利属于招标方。 (13)接入系统设计批复所送出线路的系统、保护、二次、自动等方面工作均由投标方负责完成。 (14)设备质保期内服务:本工程质保期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通行规定,在设备质保期内,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指 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包含备品备件)。 (13)接入系统设计批复所送出线路的系统、保护、二次、自动等方面工作均由投标方负责完成。 (14)设备质保期内服务:本工程质保期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通行规定,在设备质保期内,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指 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包含备品备件)。 (15)工程资料移交:投标人按照国家标准,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组卷、归档、验收工作,并于项目全容量并网后60天内完整移交招标人。 2.5 其他: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主管部门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本项目的最终技术参数要求以电网接入批复和设 计收口参数为准,且价格不发生变化。 注: 1.招标人提供设备材料(详见工程量清单),除此以外的全部设备和材料由投标人采购供应。 2.投标人分包采购的设备和材料须经招标人认可后方可使用。招标人有权参与投标人设备和材料的招标采购项目。采购的设备和材料不得是集团公司不良供应 商名录企业生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3投标人须具有承装类二级和承试类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单体33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输电线路)施工总承包合同业绩1份,且已完 工(需提供合同、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效证明资料,所有证明资料需加盖用户单位公章)。 3.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岗项目。 3.4投标人拟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员工,需提供近期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文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招标。 3.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 黑名单”中所列公司处罚有效日期晚于投标截止日的限制参与此次投标。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9 其他要求: 3.9.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业主证明)。 3.9.2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 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3.9.3本项目不接受与招标人及其关联企业履行合同期间存在违约或不诚信履约行为或被纳入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的企业投标。 3.9.4依据宁建(建)发【2019】29号文件规定,各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9.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9.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6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4.2按照网上报名程序进行报名,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本系统自动审核通过。 4.3获取招标文件: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为网上报名系统自动 产生(投标人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后自动获取),投标人可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同时要求投标人从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 4.4其他注意事项: 4.4.1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 市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702室。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51-689112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3月21日 9 时 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 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 招标人: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 联系人:赵 阳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尚德路48号 邮编:710004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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