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葫芦河流域水土保持淤地坝建设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二期工程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所属地区:宁夏固原市 发布日期:2025-02-22

【招标公告】葫芦河流域水土保持淤地坝建设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二期工程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宁夏 固原市 采购单位 西吉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漪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葫芦河流域水土保持淤地坝建设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二期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保持淤地坝建设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二期工程已由西吉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西审管(投 资)发<2025>3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除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自治区财政资金外,其余由地方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吉县水土保持工作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保护修复治理面积8.76公顷。 (一)郎岔大型淤地坝 1.坝体工程。坝体为碾压式黄土均质坝,坝高27.5米,坝顶宽5米,顶长120米,坝顶高程1893.3米,上游坝坡坡比1:2.5,下游坝坡坡比1:2;坝顶设4.4米宽、15厘米厚砂砾石道路120米,两侧设C20混凝土预制路缘石共240米;下游坝坡在1883.3米处设一道1.5米宽马道;下游坝坡设 贴坡式排水体;上、下游坝坡采用植物护坡,撒播苜蓿草籽0.62公顷、15.5千克;上下游坝坡与岸坡结合处、下游坝坡马道内布设现浇混凝土 排水沟共500米。 2.放水建筑物工程。新建放水建筑物由卧管、消力井、坝下 涵洞、明渠组成。卧管高22.8米,水平长57.8米;消力井采用矩形钢筋混凝土 结构,长5米、宽1.4米、高2米;坝下涵洞采用C30钢筋混凝土箱型结构,长129米;涵洞出口接明渠,明渠长24.74.米;明渠出口接于溢洪道消 力池4+085处。 3.泄水建筑物工程。新建泄水建筑物为无压泄洪洞式溢洪道,由进口段、控制段、明渠段、陡坡段、消能段及海漫段组成,共计长141米。进口段由进口段护坡及引水渠组成,其中进口段护坡采用浆砌石护坡、顺水流方向长23米,引水渠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顺水流方向长5米;控 制段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箱涵,水平长18米;控制段出口接明渠段,明渠水平长10米;明渠段出口接陡坡段,陡坡水平长72米;陡坡段后接消 能段,采用消力池,长8米;消能段出口接海漫,采用格宾块石结构,水平长5米。 4.监测工程。配套水位、淤积监测设施。 5.安全防护工程。设置警示牌2个。 6.植物防护工程。对生产生活区、弃土场整治后撒播苜蓿草籽0.83公顷、62.22千克。7.道路工程。新建4米宽、15厘米厚泥结石路面上坝道路长250米。 (二)新合大型淤地坝 1.坝体工程。坝体为黄土均质坝,坝高22.5米,坝顶长120米,顶宽5米,坝顶高程1797.5米,上游坝坡坡比1:2.5,下游坝坡坡比1:2;坝顶 设3.5米宽、15厘米厚砂砾石道路120米,两侧设C30 混凝土预制路侧石共260米、波形护栏共260米;下游坝坡在1786.5米处设一道1.5米宽马道;上、下游坝坡均采用植物护坡,撒播苜蓿草籽0.95公顷、42.75千克;下游坝坡设棱式排水体;在上下游坝坡与岸坡结合处、下游坝坡马道内 设现浇混凝土排水沟共270米。 2.放水建筑物工程。新建放水建筑物由卧管、卧管消力池、坝下涵洞组成。卧管采用现浇C30钢筋混凝土结构,水平长23.4米;卧管消力池 采用消力井型式,为现浇C30钢筋混凝土结构,内径2米,深2.8米;坝下涵洞采用现浇C30钢筋混凝土箱形结构,长90米;涵洞出口接溢洪道陡 坡YKO+094 处。 3.泄水建筑物工程。新建泄水建筑物为泄洪洞式溢洪道,由引水段、控制段、陡坡段、消能段及海漫段组成,总长109米。引水段采用现浇 C30混凝土结构,长10米;控制段采用现浇C30钢筋混凝土箱涵结构,长20米;陡坡段采用现浇C30钢筋混凝土结构,长60米;消能段采用现浇C3 0钢筋混凝土消力池结构,长14米;海漫段采用格宾笼石结构,长5米。 4.植物防护工程。对取、弃土场整治后撒播苜蓿草籽0.67公顷、30.15千克;对取、弃土场及削坡平台采取水平阶整地后,栽植云杉372株。 5.监测工程。配套水位、淤积监测设施。 6.安全防护工程。坝体两侧分别设立限载限速单柱式铝合金警示牌1块,在淤地坝右岸岸坡上设置淤地坝工程永久责任碑、三个责任人公示 牌、警示牌各1座。 7.道路工程。铺设3.5米宽、15厘米厚砂砾石路面上坝道路1公里。 (三)小段中型淤地坝 1.坝体工程。坝体为碾压式均质坝体,坝高24米,坝顶长128米,顶宽5米,坝顶高程1800米,上游坝坡坡比1:2.5,下游坝坡坡比1:2;坝顶 设3.5米宽、15厘米厚砂砾石道路128米,两侧设C30混凝土预制路侧石共270米、波形护栏共270米;下游坝坡在1786、1796米处分别布设一道1. 5米宽马道;上、下游坝坡均采用植物护坡,撒播苜蓿草籽0.95公顷、42.75千克;下游坝坡设贴坡式排水体;在上下游坝坡与岸坡结合处、下 游坝坡马道内设现浇混凝土排水沟共395米。 2.放水建筑物工程。新建放水建筑物由卧管、消力井、涵洞、 陡坡、消力池、海漫组成。卧管采用现浇C30钢筋混凝土结构,高19米,水 5米宽马道;上、下游坝坡均采用植物护坡,撒播苜蓿草籽0.95公顷、42.75千克;下游坝坡设贴坡式排水体;在上下游坝坡与岸坡结合处、下 游坝坡马道内设现浇混凝土排水沟共395米。 2.放水建筑物工程。新建放水建筑物由卧管、消力井、涵洞、 陡坡、消力池、海漫组成。卧管采用现浇C30钢筋混凝土结构,高19米,水 平长57米;消力井采用圆形钢筋混凝土结构,内径1.5米;涵洞采用现浇C30钢筋混凝土结构,水平长110米;陡坡采用现浇C30钢筋混凝土结构 ,水平长43米;消力池采用现浇C30钢筋混凝土结构,长2米;海漫采用格宾石笼结构,长3米。 3.植物防护工程。对取、弃土场整治后撒播苜蓿草籽1.13 公顷、50.85千克;对取、弃土场及削坡平台采取水平沟整地后,栽植云杉628 株。 4.安全防护工程。坝体两侧分别设立限载限速单柱式铝合金警示牌1块,在淤地坝右岸岸坡上设置淤地坝工程永久责任碑、三个责任人公 示牌、警示牌各1座。 5.道路工程。铺设3.5米宽、15厘米厚砂砾石路面上坝道路0.05公里。 (四)芦沟中型淤地坝 1.坝体工程。坝体为碾压式黄土均质坝,坝高26米,坝顶长108米,顶宽5米,坝顶高程1874米,上游坝坡坡比1:2.5,下游坝坡坡比1:2.5;坝顶设4.4米宽、15厘米厚泥结石道路108米,两侧设C20混凝土预制块路缘石共216米;下游坝坡在1861米处设一道1.5米宽马道;上、下游坝 坡均采用植物护坡,撒播苜蓿草籽0.82公顷、65.6千克;坝后设排水体;在上下游坝坡与岸坡结合处、下游坝坡马道内设现浇混凝土排水沟共5 00 米。 2.放水建筑物工程。新建放水建筑物由卧管、消力井、坝下 涵洞、陡坡、消力池及海漫组成。卧管水平长47.8米,双孔设计,孔径0.3米;消力井长4米、宽4.1米、高2.4米;坝下涵洞采用钢筋混凝土箱型结构,长125米;陡坡采用矩形钢筋混凝土结构,水平长28米;消力池采用 下挖式矩形钢筋混凝土结构,长4米;海漫采用格宾石笼结构,长5米。 3.监测工程。配套水位、淤积监测设施。 4.道路工程。铺设4米宽、15厘米厚砂砾石路面上坝道路465米。 5.植物防护工程。对取、弃土场及生产生活区整治后撒播苜蓿草籽0.24公顷、19.32千克。 2.2 建设地点:郎岔大型淤地坝位于硝河乡朗岔村,新合大型淤地坝位于兴隆镇新合村,小段中型淤地坝位于兴隆镇小段村,芦沟中型淤 地坝位于平峰镇平峰村; 2.3计划工期:246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合格。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新合大型淤地坝工程、小段中型淤地坝工程;二标段为郎岔大型淤地坝工程;三标 段为芦沟中型淤地坝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 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提供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 目经理。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02月21日至2025年02月28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 文件。 4 .2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 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3 其它: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 数字证书办理、续费等问题,请咨询西部 CA 技术电话:4007188588。如有交易系统注册、登录方面的问题请拨打 4001875711。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1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本次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流程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服务指南页面查 看操作手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本项目 采用 (采用/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吉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漪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文化创展中心2110室 联 系 人:*** 电 话:*** 2024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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