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豫海镇劳务移民余家梁村B区2025年设施温棚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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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吴忠市 | 采购单位 | 同心县豫海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众创(宁夏)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豫海镇劳务移民余家梁村B区2025年设施温棚建设项目监理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豫海镇劳务移民余家梁村 B 区 2025 年设施温棚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CZB/20250209)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
一、招标条件
本豫海镇劳务移民余家梁村 B 区 2025 年设施温棚建设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929.38 万元,招标人为同心县豫海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164050 ㎡。规划建设大棚 170 栋,其中,日光温室 35 栋,塑料大棚 135 栋。配套园区内道路、给水、供电等附属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豫海镇劳务移民余家梁村 B 区 2025 年设施温棚建设项目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豫海镇劳务移民余家梁村 B 区 2025 年设施温棚建设项目监理;
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监理乙 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 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1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2 月 18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发送至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05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海宝西区 8 号综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05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海宝西区 8 号综楼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豫海镇劳务移民余家梁村 B 区 2025 年设施温棚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豫海镇劳务移民余家梁 村 B 区 2025 年设施温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同发改审发〔2025】2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豫海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同心县 2025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同心县豫海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塑料大棚 135 栋。配套园区内道路、给水、供电等附属工程。
建设地点: 位于同心县石狮开发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164050 ㎡。规划建设大棚 170 栋,其中,日光温室 35 栋,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含缺陷责任期。
标段划分:(如有)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豫海镇劳务移民余家梁村 B 区 2025 年设施温棚建设项目施工一至六标段为监理一标段 豫海镇劳务移民余家梁村 B 区 2025 年设施温棚建设项目施工七至八标段为监理二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 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 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1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2 月 18 日 18 时 00 分
4.2 获取方式:报名后获取,将报名资料发至代理机构邮箱(3331502284@qq.com)。报名时 须提供:报名回执单、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 (三证合一)、信用中国查询、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廉洁投标告知书;要求以上资料证书 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3 月 05 日 14 时 30 分 投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海宝西区 8 号综楼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05 日 14 时 30 分
6.2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海宝西区 8 号综楼
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清/变更”公告 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 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 其他
备注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澄清,变更”
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同心县豫海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同心县豫海镇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众创(宁夏)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海宝西区 8 号综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G
电子邮件: 333150228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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