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卫市“沙坡头蔬菜”智慧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所属地区:宁夏中卫市 发布日期:2025-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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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宁夏 中卫市 采购单位 中卫市鑫耀数创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智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卫市“沙坡头蔬菜”智慧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卫市“沙坡头蔬菜”智慧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招标编号:NXZR(ZC)-2025-015号)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卫市“沙坡头蔬菜”智慧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40万元,招标人为中卫市鑫耀数创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智慧化管理平台建设,具体内容及详细参数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 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中卫市“沙坡头蔬菜”智慧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卫市“沙坡头蔬菜”智慧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 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 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 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 材料。 1.4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1.5投标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 料。 2.信用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 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结果为准。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 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 知》(宁财(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服务类 项目对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2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 41 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4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 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 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5.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 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27日 08时30分到2025年02月10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27日至2025年02月10日每 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 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将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后加盖公章送至代 理公司或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nxzrxmglyxgs@126.com邮箱后领取电子版 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3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宁夏智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沙 坡头大道南侧黄河花园三期8#综合楼109、209)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3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宁夏智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沙 坡头大道南侧黄河花园三期8#综合楼109、209)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计划编号:/ 2、项目名称:中卫市“沙坡头蔬菜”智慧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3、项目编号:NXZR(ZC)-2025-015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元):***.00元; 6、最高限价(如有):***.00元; 7、采购需求:智慧化管理平台建设,具体内容及详细参数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 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 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 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 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 材料。 1.4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1.5投标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1.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 料。 2.信用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 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结果为准。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 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 知》(宁财(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服务类 项目对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2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 41 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4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 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 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5.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 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7日至2025年02月1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 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智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沙坡头大道 南侧黄河花园三期8#综合楼109、209)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27日至2025年02月10日每日上午08: 30-12:00,下午14:00- 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将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后加盖公章送至代 理公司或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nxzrxmglyxgs@126.com邮箱后领取电子版 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智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沙坡头大道 南侧黄河花园三期8#综合楼109、209);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智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沙坡头大道 南侧黄河花园三期8#综合楼109、209);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发布公告的媒介: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2、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需进行二轮报价,开标结束后现场等 待二轮报价。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 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 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 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卫市鑫耀数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福润苑A2区41-3号楼5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智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沙坡头大道南侧黄河花园三期8#综合楼1 09、209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智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27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卫市鑫耀数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福润苑A2区41-3号楼5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智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沙坡头大道南侧黄河花园三期8#综合楼109、20 9 联 系 人: *** 电 话: *** 目曹 电子邮件: nxzrxmglyxgs@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 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NXZR(ZC)-2025-015号中卫市“沙坡头蔬菜”智慧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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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信息必须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联系方式请务必填写正确,采购期间若 有澄清或变更,则直接发布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你方邮箱,不再电话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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