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智慧银川大数据中心项目(二期)盘活改建暨银川算力产业园项目(一期)地方政府专项债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银川市
发布日期:2025-01-16
【招标公告】智慧银川大数据中心项目(二期)盘活改建暨银川算力产业园项目(一期)地方政府专项债咨询服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银川市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产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鸿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智慧银川大数据中心项目(二期)盘活改建暨银川算力产业园项目(一期)地方政府专项债咨询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智慧银川大数据中心项目(二期)盘活改建暨银川算力产业园项目(一期)地方
政府专项债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GGL-NX-0125001)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一、招标条件
本智慧银川大数据中心项目(二期)盘活改建暨银川算力产业园项目(一期)地方政府
专项债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0万元,招
标人为银川市产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智慧银川大数据中心项目(二期)盘活改建暨银川算力产业园项目(一期)地
方政府专项债咨询服务编制相关报告,并协助招标人完成政府专项债全部申报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智慧银川大数据中心项目(二期)盘活改建暨银川算力产业园项目(一期)地方
政府专项债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智慧银川大数据中心项目(二期)盘活改建暨银川算力产业园项目(一期)地方
政府专项债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1 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
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
承诺函》)。
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
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实际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
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15日09时00分到2025年01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按照公告要求报名登记成功后领取完整的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鸿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长城中路 254号四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0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鸿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长城中路254号四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GGL-NX-0125001
项目名称:智慧银川大数据中心项目(二期)盘活改建暨银川算力
产业园项目(一期)地方政府专项债咨询服务
预算金额(元): ***.00元:
最高限价(元): ***.00元;
服务需求为智慧银川大数据中心项目(二期)盘活改建暨银川算力产业园项目(一期)地
方政府专项债咨询服务编制相关报告,并协助招标人完成政府专项债全部申报工作,详见招
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政府专项债申报工作全部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l 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
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
承诺函》)。
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
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实际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
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报名;
投标人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招标人概不负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5日至2025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鸿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长城中路 254号四层)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15日至 2025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09:00
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及
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送至鸿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将扫描件提交至邮箱(邮箱地址: hgxmgl@163.com)进行报名
登记,登记成功后领取完整的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登记开标时提交的投标文
件将不予接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 年02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鸿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长城中路 254号四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项目有可能
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原公告发布网站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
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
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银川市产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 237 号石嘴山银行分行大楼
项目联系人:李 贤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鸿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长城中路 254号四层
项目联系人:张 函、刘 伟、雍 杰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鸿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15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市产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 237 号石嘴山银行分行大楼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鸿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长城中路 254号四层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hgxmg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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