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隆德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污水处理厂市场化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隆德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污水处理厂市场化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固原市 | 采购单位 | 隆德县住房和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隆德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污水处理厂市场化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GY)003090
项目编号: ZAH-ZC-2024078
项目名称: 隆德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污水处理厂市场化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一签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是 0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活动。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9)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并提供总公司对其参与投标的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12-02 18:10:40 至 2024-12-09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23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2.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如投标供应商现有 CA 锁软硬件未升级到最新版本,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键咨询。 3.投标人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打0951-6891120咨询。 4.采购文件免费下载。 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6.其他事宜: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隆德县住房和交通运输局
地 址: 宁夏固原市隆德县解放街5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贺兰县虹桥路天源财汇中心A座5楼501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
电话: ***
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 :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4-12-02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GY)003090
项目编号: ZAH-ZC-2024078
项目名称: 隆德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污水处理厂市场化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隆德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污水处理厂市场化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 隆德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污水处理厂市场化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 其他运营服务 | 1 |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 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预算金额为:***.00元/年,三年总预算为:23430000.00元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 |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一签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是 0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活动。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9)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并提供总公司对其参与投标的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12-02 18:10:40 至 2024-12-09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23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2.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如投标供应商现有 CA 锁软硬件未升级到最新版本,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键咨询。 3.投标人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打0951-6891120咨询。 4.采购文件免费下载。 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6.其他事宜: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隆德县住房和交通运输局
地 址: 宁夏固原市隆德县解放街5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贺兰县虹桥路天源财汇中心A座5楼501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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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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