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卫市人民医院2024-2025年度广告标示等物料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招标公告】中卫市人民医院2024-2025年度广告标示等物料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中卫市 | 采购单位 | 中卫市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卫市人民医院2024-2025年度广告等物料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ND(ZC)-2024-99
项目名称:中卫市人民医院2024-2025年度广告标示等物料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元(本项目招综合单价,总预算不超过25万元/年)
最高限价(如有):***.00元(本项目招综合单价,总预算不超过25万元/年)
采购需求:中卫市人民医院2024-2025年度广告标示等物料制作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数量及详细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2.5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8)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以上4-7项投标人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卫市人民医院官网
方式:工作人员发送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投标供应商将以下报名资料扫描件扫描到一个PDF文档里,并在报名有效期内发送至工作人员邮箱(2199242495@qq.com),则视为报名成功(逾期则或未按要求发送报名资料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成功后,工作人员将通过投标供应商报名邮箱发送磋商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投标供应商将报名资料原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至代理公司。
报名资料:
①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注: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卫市人民医院官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更正(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卫市人民医院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西街33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4日
项目编号:NXJND(ZC)-2024-99
项目名称:中卫市人民医院2024-2025年度广告标示等物料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元(本项目招综合单价,总预算不超过25万元/年)
最高限价(如有):***.00元(本项目招综合单价,总预算不超过25万元/年)
采购需求:中卫市人民医院2024-2025年度广告标示等物料制作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数量及详细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2.5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8)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以上4-7项投标人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卫市人民医院官网
方式:工作人员发送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投标供应商将以下报名资料扫描件扫描到一个PDF文档里,并在报名有效期内发送至工作人员邮箱(2199242495@qq.com),则视为报名成功(逾期则或未按要求发送报名资料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成功后,工作人员将通过投标供应商报名邮箱发送磋商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投标供应商将报名资料原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至代理公司。
报名资料:
①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注: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卫市人民医院官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更正(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卫市人民医院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西街33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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