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夏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滨河院区)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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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银川市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众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宁夏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滨河院区)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宁夏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滨河院区 滨河院区)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项目见证检测、常规检测 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夏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滨河院区)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项目已由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文件以《关于宁夏银川市第 一人民医院(滨河院区)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银审服(批)发〔2024〕2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4年市本级政府资金第三批投入计划的 通知》(银政办发〔2024〕81号)执行,招标人为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见证检 测、常规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众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建、新建两部分及相关医疗设施内容。
改建包括1号楼、2号楼及总图部分改造。1、2号楼总建筑面积为51040平方米,其中1号楼(门诊医技楼)38540平方 米,2号楼(儿科综合楼)12500平方米。其他单体改建内容包括:供氧系统设施扩容改建、纯水设备工程、污水在线监测、室 外配套工程等内容。1号楼(门诊医技楼),改造面积2030平方米。主要包括心理咨询室改建、PCR实验室建设、部分临床科室 的房屋布局调整。通风工程及其他工程改造,改造面积38540平方米;2号楼(儿科综合楼),改造面积3322.2平方米。主要包 括门诊设置改造、床位设置改造、手术室改造、医技部分用房平面流程优化改造。通风工程及其他工程改造,改造面积 12500平方米。
新建部分总建筑面积13900平方米(其中医疗辅助用房3900平方米,后勤保障用房1000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开展完成宁夏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滨河院区)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项目施工见证检测、常规检测服务相 关工作(项目上所有需质量检测的项目含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等),同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建设及竣工验收阶段等有关工 作。
2.3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银川市兴庆区苏银产业园景林街(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滨河院区)
2.4本次招标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两个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见证检测服务、二标段为常规检测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2见证检测服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内包含①见证取 样检测②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③钢结构工程检测④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测等),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常 规检测服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必须包括建筑工程材料 检测等),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4依据宁建(建)发【2019】29 号文件规定,各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无行贿 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5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见证、常规标段投标只能中一个标段,见证、常规均排名第一按标段顺序确定后,评审委员会依 据排名依次顺延。另外,要求投标文件按照标段分开提交。
3.6中标单位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第57号令)、《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 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宁建(建)发〔2022〕8号)规定开展项目各项检测服务工 作,检测费用据实结算。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2日起至2024年11月19日18:00止,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及营业执
照、资质证书及报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8395144772@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公 司名称+项目名称+标段+联系人+联系电话”,登记成功后,发放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报名时可以同时多个标段,但应对每个标段分开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编号:NXZC-2024-34;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日上午9时00分。
5.3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银川市文化东街241号永康巷与文化东街交叉口东北 角)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 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网站》。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 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以上网站以公告形式公示。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 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B 座写字9楼908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宁夏众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金榜铭园2号商务楼1408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宁夏众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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