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宝中铁路安国镇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征地测绘服务费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宝中铁路安国镇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征地测绘服务费竞争性磋商: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中卫市 | 采购单位 | 中宁县自然资源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正通(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宝中铁路安国镇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征地测绘服务费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宝中铁路安国镇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征地测绘服务费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商城 D区15号楼406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TXNGLYXGS-2024-02采购
项目名称:宝中铁路安国镇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征地测绘服务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宝中铁路安国镇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征地测绘服内容包括:组织测量技术人员到场,实地测量永久征地,确定权属、划定界限、精确到户。前期调研、资料收集、工作底图制作、划界及界线测量、数据上图归档、配合甲方及自然资源部门进行征地协调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财(采)发[2022]275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关问题的通》(财库[2014]68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4)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全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资质: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投标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采购与招标网查询结果为准。 (5)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可选择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可选择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可选择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8)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10)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报名;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至 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商城 D区15号楼406室
方式:联系代理公司领取,并将报名资料(特定资格审查资料)扫描原件加盖公章发送至850152889@qq.com。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商城 D区15号楼4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商城 D区15号楼4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谈判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宁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中宁县县城新区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正通(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商城 D区15号楼406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中正通(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 ***
宝中铁路安国镇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征地测绘服务费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商城 D区15号楼406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TXNGLYXGS-2024-02采购
项目名称:宝中铁路安国镇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征地测绘服务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宝中铁路安国镇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征地测绘服内容包括:组织测量技术人员到场,实地测量永久征地,确定权属、划定界限、精确到户。前期调研、资料收集、工作底图制作、划界及界线测量、数据上图归档、配合甲方及自然资源部门进行征地协调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财(采)发[2022]275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关问题的通》(财库[2014]68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4)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全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资质: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投标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采购与招标网查询结果为准。 (5)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可选择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可选择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可选择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8)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10)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报名;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至 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商城 D区15号楼406室
方式:联系代理公司领取,并将报名资料(特定资格审查资料)扫描原件加盖公章发送至850152889@qq.com。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商城 D区15号楼4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商城 D区15号楼4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谈判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宁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中宁县县城新区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正通(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商城 D区15号楼406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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