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复兴学校采暖管道及屋面防水维修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复兴学校采暖管道及屋面防水维修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吴忠市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复兴学校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昂拓宇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复兴学校采暖管道及屋面防水维修改造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复兴学校采暖管道及屋面防水维修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TYY-2024-048
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复兴学校采暖管道及屋面防水维修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02311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3.02311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工(开竣工时间具体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附总公司小微企业申明函、监狱企业申明函、残疾人企业申明函,以分支机构名义提供上述申明函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
2.3根据《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号要求,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
2.4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2.5按照财库〔2021〕22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采购人优先采购创新货物和服务;
2.6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3.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6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3.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昂拓宇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富康商务中心5楼510-51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昂拓宇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富康商务中心5楼510-51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复兴学校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昂拓宇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富康商务中心5楼510-511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复兴学校采暖管道及屋面防水维修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TYY-2024-048
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复兴学校采暖管道及屋面防水维修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02311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3.02311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工(开竣工时间具体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附总公司小微企业申明函、监狱企业申明函、残疾人企业申明函,以分支机构名义提供上述申明函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
2.3根据《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号要求,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
2.4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2.5按照财库〔2021〕22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采购人优先采购创新货物和服务;
2.6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3.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6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3.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昂拓宇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富康商务中心5楼510-51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昂拓宇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富康商务中心5楼510-51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复兴学校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昂拓宇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富康商务中心5楼510-511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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