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宁县石空镇枣一村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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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中卫市 | 采购单位 | 中宁县石空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宁县石空镇枣一村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宁县石空镇枣一村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宁县石空镇枣一村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已由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宁县石空镇枣一村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中宁发改审发〔2024]1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宁县石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 中宁县石空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人行道及健康步道道路面积共计11530平方米,人行道沥青路面2000平方米,新建8米宽机动车道长212米,共计1943.30平方米。铺设雨水管道1150米,污水管道1000米,新增雨水检查井40座,100立方米化粪池1座及配套电力等工程。
2.2建设地点:中宁县石空镇枣一村;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建设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依据宁建(建)发【2019】29 号文件规定,各投标单位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近一年(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本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发放不低于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的32.32%(129.28万元以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31日08时00分至2024年11月0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3 CA锁办理请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CA办理”,咨询请联系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 0951-68911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7日09时00分,地点为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电子标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须注意以下内容:
(1)本项目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故不要求投标人提交资质文件原件,以电子件为准,需保证电子件清晰可见。
(2)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已上线二期交易系统,请各投标人尽快自行下载学习。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0951-6891120。无效投标情形: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符合新平台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上传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进行投标文件远程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5.4本次招标项目参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17】171号)属于小型工程。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5号)“属于采购标准通用设备、材料或者施工技术简单、工期较短、季节性强的小型工程,可将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期限压缩至不少于7日。”要求,故本项目申请按小型工程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卫市)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宁县石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宁县石空镇 地 址: 宁夏中宁县“金宸”商住楼项目18#商业楼1-2层商铺-3室
邮 编: 755100 邮 编: 755100
联 系 人:*** 联 系人:唐佳文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4年10月30日
[A64050020241030004001001]中宁县石空镇枣一村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NXZ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招标公告.pdf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宁县石空镇枣一村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已由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宁县石空镇枣一村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中宁发改审发〔2024]1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宁县石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 中宁县石空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人行道及健康步道道路面积共计11530平方米,人行道沥青路面2000平方米,新建8米宽机动车道长212米,共计1943.30平方米。铺设雨水管道1150米,污水管道1000米,新增雨水检查井40座,100立方米化粪池1座及配套电力等工程。
2.2建设地点:中宁县石空镇枣一村;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建设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依据宁建(建)发【2019】29 号文件规定,各投标单位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近一年(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本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发放不低于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的32.32%(129.28万元以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31日08时00分至2024年11月0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3 CA锁办理请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CA办理”,咨询请联系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 0951-68911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7日09时00分,地点为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电子标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须注意以下内容:
(1)本项目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故不要求投标人提交资质文件原件,以电子件为准,需保证电子件清晰可见。
(2)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已上线二期交易系统,请各投标人尽快自行下载学习。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电话:0951-6891120。无效投标情形: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符合新平台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上传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进行投标文件远程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5.4本次招标项目参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17】171号)属于小型工程。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5号)“属于采购标准通用设备、材料或者施工技术简单、工期较短、季节性强的小型工程,可将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期限压缩至不少于7日。”要求,故本项目申请按小型工程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卫市)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宁县石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宁县石空镇 地 址: 宁夏中宁县“金宸”商住楼项目18#商业楼1-2层商铺-3室
邮 编: 755100 邮 编: 755100
联 系 人:*** 联 系人:唐佳文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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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4年10月30日
[A64050020241030004001001]中宁县石空镇枣一村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NX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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