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银川市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25-2030年)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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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银川市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城市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锦路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银川市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25~2030)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银川市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25~203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过网路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LY-2024-06
项目名称:银川市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25~203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规划背景:为统筹协调建筑垃圾处理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早日实现“双碳”目标,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落实国家、自治区及银川市对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的相关要求,规范全市建筑垃圾管理,科学有序推进全市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从城乡统筹、科学规划角度出发,组织编制《银川市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25~2030年)》。
2、规划范围规划范围:银川市行政范围,全市3个市辖区(兴庆区、金凤区及西夏区)、2个县(贺兰县、永宁县)、1个县级市(灵武市)。
3、规划对象按照建筑垃圾的构成,规划对象包括规划范围内的工程渣土及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4类建筑垃圾及与其相关的收转运、无害化处置以及资源化利用等相关设施。
4、规划期限规划年限为2025~2030年,近期至2027年,远期至2030年。
合同履行期限:2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 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 号) 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或规划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以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8日 至 2024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网路邮箱
方式:邮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国商北路41号丽景商贸城2号楼西边十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国商北路41号丽景商贸城2号楼西边十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3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锦路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静安园5号楼6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银川市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25~203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过网路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LY-2024-06
项目名称:银川市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25~203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规划背景:为统筹协调建筑垃圾处理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早日实现“双碳”目标,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落实国家、自治区及银川市对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的相关要求,规范全市建筑垃圾管理,科学有序推进全市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从城乡统筹、科学规划角度出发,组织编制《银川市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25~2030年)》。
2、规划范围规划范围:银川市行政范围,全市3个市辖区(兴庆区、金凤区及西夏区)、2个县(贺兰县、永宁县)、1个县级市(灵武市)。
3、规划对象按照建筑垃圾的构成,规划对象包括规划范围内的工程渣土及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4类建筑垃圾及与其相关的收转运、无害化处置以及资源化利用等相关设施。
4、规划期限规划年限为2025~2030年,近期至2027年,远期至2030年。
合同履行期限:2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 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 号) 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或规划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以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8日 至 2024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网路邮箱
方式:邮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国商北路41号丽景商贸城2号楼西边十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国商北路41号丽景商贸城2号楼西边十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3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锦路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静安园5号楼6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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