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2024NCZ003645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总体规划及行动方案编制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总体规划及行动方案编制项目的采购需求

所属地区:宁夏银川市 发布日期:2024-10-17

【招标预告】2024NCZ003645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总体规划及行动方案编制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总体规划及行动方案编制项目的采购需求: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宁夏 银川市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总体规划及行动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003645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总体规划及行动方案编制项目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情况说明(1).pdf
二、采购标段
分包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总体规划及行动方案编制项目 分包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00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
2 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响应活动,应按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的规定,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6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最终的成果所有权归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所有。

涉及服务采购项目考核计量等要求
进度要求:中标的编制单位应在签订合同后15天内提交项目研究大纲(规划以及行动方案),60天内完成项目研究的初稿(规划以及行动方案),并根据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协助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通过专家评审后15天内提交项目研究文本。(规划以及行动方案)

其他商务要求
(1)服务质量: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总体规划及行动方案项目应符合国家、地方政府相关政策要求及合同要求约定。(2)进度要求:中标的编制单位应在签订合同后15天内提交项目研究大纲(规划以及行动方案),60天内完成项目研究的初稿(规划以及行动方案),并根据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协助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通过专家评审后15天内提交项目研究文本。(规划以及行动方案)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宁夏银川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第一次付款:合同生效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等额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约定的增值税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 第二次付款:递交规划及行动方案初稿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等额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约定的增值税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第三交付付款: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经甲方验收书面确认后,向甲方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等额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约定的增值税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20%的款项。

交付标准和方法
投标人应提交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总体规划》及行动方案以及ppt文本,文本内容清晰、完整。其中30套规划文本装订成册,两套电子文本用于保存。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服务类)
序号 品目名称及编码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服务期限 备注
1 C99000000-其他服务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总体规划及行动方案编制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总体规划及行动方案编制 1 ***.00 标的1-其他服务:应符合国家、地方政府相关政策要求及合同要求约定。 6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附件1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10.10.docx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总体规划及行动方案编制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最终的成果所有权归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所有

涉及服务采购项目考核计量等要求
乙方在项目完成并达到服务要求后,可向甲方提出服务验收申请,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至合格为止并出具《验收报告》,如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时间、要求履约的,处以合同金额5%的罚款。

履约保证金


甲方责任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 2.甲方在乙方服务期间可进行拍摄、录音、录像,制作视频、文稿、音频资料并加以使用。甲方有权将前述视频、文稿、音频用于甲方工作使用,无需另付费用。 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项目所需的相关文件;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积极配合乙方进行项目所涉及的前期工作。 4.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乙方责任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得费用。 2.乙方负责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3.乙方负责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总体规划及行动方案编制项目的规划和执行涉及的所有具体事务工作; 4.乙方应严格按照服务要求,如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有重大欺诈、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发现,乙方退还甲方已付的所有费用,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因乙方原因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予以赔偿。 5.乙方负责项目执行中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若发生意外,由乙方全权负责,如因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害的,由乙方向第三方追究相应赔偿责任。 6.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服务期内各项工作推进情况报告; 7.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因乙方原因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事件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应当保证甲方资料仅用于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无权处置,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就乙方的工作提出整改意见的,乙方应立即作出整改,整改两次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的,乙方另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2.如乙方不能按照本约定时间提交具体执行方案并通过审核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3.如乙方不能按期完成本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已产生的任何费用,乙方应退回所有已支付款项;同时,乙方需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4.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超过7天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作内容及进度向乙方支付对应款项以及按合同总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情形。 2.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必要的证明。 3.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 4.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5.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6.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照已完成工作内容及进度向乙方支付对应款项,不得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支付。

服务期限
6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争议解决
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如果本合同其他条款全部或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本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项目服务内容完结。 2.除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外,其他未尽事宜均以合同附件或其他形式另行约定,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本合同的内容及其有关的附件是甲乙双方关于此次合作所最终确定的全部内容,双方均承认其已审阅、理解本合同及相关附件的内容,并同意取代甲乙双方之间此前关于此次合作所做出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承诺, 3.所有因本合同履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以专人递交、传真、快递公司速递或其他双方认可的通讯方式发往本合同列明的地址或其他对方事先指定的地址,所有通知实际到达前述地址的工作日视为收到通知之日。如一方的上述地址发生变更,则应于变更发生之前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该变更情况。 4.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只是为了阅读和援引方便而设立,当某个条款具体内容与标题的含义不一致时,不影响该条款具体内容之效力。 5.任何一方未行使其于此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得构成或被视为该方对这些权利或其他权利的放弃或丧失。 6.如果此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约定被认为非法或不可执行,则除这些条款和约定以外的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可执行性不得因此而受到影响。 7.除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外,其他未尽事宜均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乙方在项目完成并达到服务要求后,可向甲方提出服务验收申请,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至合格为止并出具《验收报告》,如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时间、要求履约的,处以合同金额5%的罚款。 (验收方案附件):履约验收方案.doc

服务地点(范围)
宁夏银川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第一次付款:合同生效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等额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约定的增值税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 第二次付款:递交规划及行动方案初稿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等额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约定的增值税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第三交付付款: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经甲方验收书面确认后,向甲方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等额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约定的增值税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20%的款项。

交付标准和方法
乙方在项目完成并达到服务要求后,可向甲方提出服务验收申请,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至合格为止并出具《验收报告》,如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时间、要求履约的,处以合同金额5%的罚款。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00 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2 项目负责人 10.00 项目负责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旅游管理”“经济学”“地理学”“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得10分;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得6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得3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相关证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在参加单位2024年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社保证明文件有社保中心公章)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人员中如有退休人员的,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3 服务团队 10.00 项目团队在7人(不含项目负责人)以上,团队成员具有“旅游管理”“经济学”“地理学”“工商管理”等专业背景的高级职称人员占比高于团队成员总数50%的,得10分。不足团队成员总数50%的每提供一人“旅游管理”“经济学”“地理学”等专业背景的高级职称证书得1分。没有不得分。 注:须提供项目团队成员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项目团队成员在参加单位2024年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社保证明文件有社保中心公章)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人员中如有退休人员的,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4 类似业绩 5.00 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类似项目业绩(旅游规划或国际旅游目的地相关研究),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未提供者不得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项目背景理解 9.00 根据投标人对①国内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发展相关政策背景、项目背景,②自治区文旅产业发展和建设情况的了解程度,③对国际旅游目的地的了解程度以及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进行评分。以上内容完整且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9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扣3分,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遗漏、不符合采购需求等)。
6 现状及问题理解 6.00 根据投标人对①宁夏回族自治区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的存在问题,②宁夏回族自治区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的存在机遇挑战等方面理解认识程度进行评分。以上内容完整且完全满足 项目需求得6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扣3分,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遗漏、不符合采购需求等)。
7 总体规划 9.00 根据投标人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总体规划的①科学性、②前瞻性、③可行性等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总体发展思路、空间布局、旅游公共服务、旅游产品、旅游产业、营销宣传推广等内容。以上内容完整且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9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扣3分,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遗漏、不符合采购需求等)。
8 实施保障 6.00 根据投标人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①工作进度计划、②保障措施等进行评分。以上内容完整且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6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扣3分,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 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 内容遗漏、不符合采购需求等)。
9 方案整体重点、难点分析 10.00 根据投标人对整体方案的难点、重点把握进行评分。供应商对整体方案内容编制详细科学分析合理切合实际得10分,内容有表述但不全面,无重点内容体现,不完全符合本项目情况的得得6分,内容缺少重点内容表述不准确的,无针对性的得2分,其余情况不得分。
10 行动方案 20.0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具体行动方案进行评审。方案至少包含: (1)行动方案依据、编制工作目标; (2)编制方案; (3)进度控制及保障措施; (4)质量控制及保障措施; 行动方案内容编制要求:①具有针对性(能够准确凸显项目特点、 要点)且全面完整(有具体详尽的文字阐述);②层次分明(次序清晰,前后有序,不存在相互矛盾、杂乱无章等情形)且具有合理性(符合实际,不存在夸大、凭空编造、内容缺陷、无法实施等情形)③符合国家标准及规程、规范要求,内容科学严谨、 经济合理(符合采购项目实际需求、有利于项目实施)。完全满足以上编制要求且内容齐全的得2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方案中每有一处内容不满足上述编制要求的,一处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11 服务承诺 3.00 针对本项目有明确详细的服务承诺、具有完备的服务规范和管理制度,清晰周全、响应时间迅速、措施完整、承诺明确、能有效推动项目的执行的,得3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及服务程序表述清晰,内容表述有条理、能基本推动项目的执行的,得2分;针对本项目服务承诺及服务程序表述粗略、内容笼统、无法充分满足项目的实际履行需求的,得1分; 服务程序表述简单且无相关服务承诺的不得分。
12 提交成果 2.00 各阶段提交成果内容的保证措施、应用方案、保密措施和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是否全面、完善性是否可行进行打分,最高得2分,其余一次递减0.5分。
合计: 100.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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