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灵武市临河镇人民政府采购办公用品、耗材及日常后勤保障用品和维修服务项目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灵武市临河镇人民政府采购办公用品、耗材及日常后勤保障用品和维修服务项目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银川市 | 采购单位 | 灵武市临河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正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灵武市临河镇人民政府采购办公用品、耗材及日常后勤保障用品和维修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宁夏正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灵武市临河镇人民政府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武市临河镇人民政府采购办公用品、耗材及日常后勤保障用品和维修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武市临河镇人民政府采购办公用品、耗材及日常后勤保障用品和维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NXZYZB2***24***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灵武市临河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灵武市临河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379955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正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代理机构地址: 灵武市竣鹏写字楼3***9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宁夏正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灵武市临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灵武市临河镇人民政府采购办公用品、耗材及日常后勤保障用品和维修服务项目“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公开征集入围,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积极响应。
一、征集项目内容
二、资金来源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 元(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页面截图,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由代理公司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查询)
四、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征集文件获取: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文件下载后确定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请填写文件领取确认表(此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附件中下载),将此表发送至284******1249@qq.com。
(二)征集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征集文件发售期:2***24 年1***月12日--2***24 年1***月18日17:******(工作时间)
(四)征集文件售价:***元/份。
(五)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 gov.cn)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及开启
(一)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灵武市政务大厅5***2室
(二)响应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24年11月4日北京时间 14:3***;
(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24年11月4日北京时间15:******;
六、响应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元
七、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库〔2***2***〕46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21〕2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宁财(采)发〔2***22〕275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2)财库〔2***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财库〔2***17〕141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及宁财(采)发〔2***2***〕545 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八、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更正、补遗等文件一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 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更正、补遗等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响应费用:无论响应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征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集,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16〕125 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灵武市临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
电 话: 13***37995518
地 址:灵武市临河镇
(二)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正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竣鹏写字楼3***9室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开标时间:2***24年11月***4日 15:******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灵武市临河镇人民政府采购办公用品、耗材及日常后勤保障用品和维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NXZYZB2***24***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灵武市临河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灵武市临河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379955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正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代理机构地址: 灵武市竣鹏写字楼3***9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宁夏正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灵武市临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灵武市临河镇人民政府采购办公用品、耗材及日常后勤保障用品和维修服务项目“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公开征集入围,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积极响应。
一、征集项目内容
标段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采购预算 | 入围供应商数量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灵武市临河镇人民政府采购办公用品、耗材及日常后勤保障用品和维修服务项目(一标段) | 办公用品、耗材 | 自合同签订日期至2***25年12月31日 | ***元,单价招标,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 3家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灵武市临河镇人民政府采购办公用品、耗材及日常后勤保障用品和维修服务项目(二标段) | 日常后勤保障用品和维修服务 | 自合同签订日期至2***25年12月31日 | ***元,单价招标,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 3家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资金来源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 元(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页面截图,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由代理公司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查询)
四、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征集文件获取: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文件下载后确定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请填写文件领取确认表(此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附件中下载),将此表发送至284******1249@qq.com。
(二)征集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征集文件发售期:2***24 年1***月12日--2***24 年1***月18日17:******(工作时间)
(四)征集文件售价:***元/份。
(五)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 gov.cn)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及开启
(一)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灵武市政务大厅5***2室
(二)响应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24年11月4日北京时间 14:3***;
(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24年11月4日北京时间15:******;
六、响应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元
七、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库〔2***2***〕46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21〕2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宁财(采)发〔2***22〕275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2)财库〔2***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财库〔2***17〕141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及宁财(采)发〔2***2***〕545 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八、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更正、补遗等文件一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 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更正、补遗等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响应费用:无论响应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征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集,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16〕125 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灵武市临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
电 话: 13***37995518
地 址:灵武市临河镇
(二)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正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竣鹏写字楼3***9室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开标时间:2***24年11月***4日 15:******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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