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夏同心阿拉伯语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宁夏同心阿拉伯语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吴忠市 | 采购单位 | 宁夏同心阿拉伯语学校 |
招标代理机构 | 众创(宁夏)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宁夏同心阿拉伯语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宁夏同心阿拉伯语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202409-10
项目名称:宁夏同心阿拉伯语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建设项目(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 〔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 库〔2022〕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 〔2014〕68 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 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 发〔2020〕545 号);
(4)《财政部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 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 办〔2007〕51 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 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 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 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关 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 号);《宁 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 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有效期内年检结果合格的社会团体或社会服务机构),如 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3.3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4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5 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 证明材料);3.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 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7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响 应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格式自拟);注:3.3、3.4、3.5、3.6 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本承诺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3日 至 2024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邮箱获取,电子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银川平台开标室(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银川平台开标室(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7.2 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变更补遗 ”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 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 ”公告栏中以公 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平台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 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同心阿拉伯语学校
地址:吴忠市同心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众创(宁夏)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海宝西区8号综合楼2单元7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宁夏同心阿拉伯语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202409-10
项目名称:宁夏同心阿拉伯语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建设项目(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 〔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 库〔2022〕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 〔2014〕68 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 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 发〔2020〕545 号);
(4)《财政部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 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 办〔2007〕51 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 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 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 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关 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 号);《宁 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 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有效期内年检结果合格的社会团体或社会服务机构),如 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3.3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4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5 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 证明材料);3.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 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7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响 应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格式自拟);注:3.3、3.4、3.5、3.6 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本承诺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3日 至 2024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邮箱获取,电子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银川平台开标室(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银川平台开标室(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7.2 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变更补遗 ”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 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 ”公告栏中以公 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平台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 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同心阿拉伯语学校
地址:吴忠市同心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众创(宁夏)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海宝西区8号综合楼2单元7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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