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卫市人民医院2023年财务报表及财务收支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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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中卫市 | 采购单位 | 中卫市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中卫市人民医院2023年财务报表及财务收支审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名称
中卫市人民医院2023年财务报表及财务收支审计项目
二、资金来源
医院自筹
三、项目预算
8万元人民币
四、采购方式
现场购买
五、服务范围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医院财务报表、财务收支审计指引的规定,对中卫市人民医院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收支全面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并提供财务会计咨询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为二个月,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优质服务。
六、项目内容
1.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独出具审计报告,并对①财务报表是否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医院会计制度》、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②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医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当年的业务开展成果等方面发表审计意见。
2.对2023年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出具管理建议书。
3.对2023年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七、项目投标具体要求
(一)投标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国家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执业三年以上,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和风险防范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没有国家有关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协会对其执业行为处罚和惩戒的记录。
4.具有担任三级医院审计咨询服务工作的经历或具有为国家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提供审计咨询服务工作的经验。
5.具有良好的企业财务状况。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7.具有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其他社会中介机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11.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3.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项目的被授权人,相关文件和表格等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二)投标书包含内容
1.投标人基本情况(含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2.项目工作方案。
3.项目组成员及分工、项目保障措施及复核等质量保证手段。
4.近三年工作业绩。
5.投标报价单独密封。
6.详细联系方式(包括单位地址、传真号码和联系人手机号码)
注: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正副各一本,密封后递交中卫市人民医院财务部。
八、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九、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9月20日 至2023年9月30日每天8:00—l2:00,14:30—18:00(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西街335号中卫市人民医院财务部
邮政编码:755000
联系人:张颖娟
联系电话:15609555580
中卫市人民医院2023年财务报表及财务收支审计项目
二、资金来源
医院自筹
三、项目预算
8万元人民币
四、采购方式
现场购买
五、服务范围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医院财务报表、财务收支审计指引的规定,对中卫市人民医院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收支全面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并提供财务会计咨询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为二个月,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优质服务。
六、项目内容
1.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独出具审计报告,并对①财务报表是否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医院会计制度》、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②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医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当年的业务开展成果等方面发表审计意见。
2.对2023年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出具管理建议书。
3.对2023年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七、项目投标具体要求
(一)投标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国家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执业三年以上,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和风险防范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没有国家有关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协会对其执业行为处罚和惩戒的记录。
4.具有担任三级医院审计咨询服务工作的经历或具有为国家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提供审计咨询服务工作的经验。
5.具有良好的企业财务状况。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7.具有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其他社会中介机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11.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3.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项目的被授权人,相关文件和表格等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二)投标书包含内容
1.投标人基本情况(含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2.项目工作方案。
3.项目组成员及分工、项目保障措施及复核等质量保证手段。
4.近三年工作业绩。
5.投标报价单独密封。
6.详细联系方式(包括单位地址、传真号码和联系人手机号码)
注: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正副各一本,密封后递交中卫市人民医院财务部。
八、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九、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9月20日 至2023年9月30日每天8:00—l2:00,14:30—18:00(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西街335号中卫市人民医院财务部
邮政编码:755000
联系人:张颖娟
联系电话:15609555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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