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七氟丙烷气瓶检验充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七氟丙烷气瓶检验充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银川市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五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七氟丙烷气瓶检验充装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七氟丙烷气瓶检验充装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箱)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CZ/WX240814
项目名称: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七氟丙烷气瓶检验充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及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和(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4)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资格承诺函》);(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投标单位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9日 至 2024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箱)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
方式:供应商须详细填写附件中的《报名回执单》,将加盖公章的《报名回执单》(邮件名称命名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委托人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宁夏五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nxwxzb@163.com,即为报名成功。《报名回执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易能智招交易中心(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55号金玉广场A座4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易能智招交易中心(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55号金玉广场A座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利群西街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五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商务公寓11层1104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七氟丙烷气瓶检验充装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箱)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CZ/WX240814
项目名称: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七氟丙烷气瓶检验充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及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和(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4)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资格承诺函》);(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投标单位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9日 至 2024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箱)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
方式:供应商须详细填写附件中的《报名回执单》,将加盖公章的《报名回执单》(邮件名称命名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委托人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宁夏五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nxwxzb@163.com,即为报名成功。《报名回执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易能智招交易中心(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55号金玉广场A座4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易能智招交易中心(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55号金玉广场A座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利群西街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五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商务公寓11层1104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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