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红寺堡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四至五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红寺堡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四至五标段)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吴忠市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红寺堡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四至五标段)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WZ)002167
项目编号: 宁鹏程飞招(采)【2024】第020号
项目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红寺堡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四至五标段)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秸秆捡拾打捆作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是 0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4)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5)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6)供应商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参与投标(以开标会议当日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8)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9-02 08:30:00 至 2024-09-09 23:59: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24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供应商,请于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09日(节假日除外),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②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4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311870151获得帮助。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本公告开标时间为准。 5.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街3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百盛王朝10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陈瑞、蔡丹、王立娴、郝鹏程、黄立安、徐娅红、杨媚
电话: ***
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4-09-02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WZ)002167
项目编号: 宁鹏程飞招(采)【2024】第020号
项目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红寺堡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四至五标段)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2024年红寺堡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四标段 | 2024年红寺堡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四标段 | 畜牧业机械服务 | 18750 | 柳泉乡,计划作业面积1.875万亩 | 750000 | 数量18750亩 |
2024年红寺堡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五标段 | 2024年红寺堡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五标段 | 畜牧业机械服务 | 18750 | 太阳山镇,计划作业面积1.875万亩 | 750000 | 数量18750亩 |
数量合计: | 37500 | 预算合计: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秸秆捡拾打捆作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是 0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4)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5)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6)供应商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参与投标(以开标会议当日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8)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9-02 08:30:00 至 2024-09-09 23:59: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24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供应商,请于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09日(节假日除外),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②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4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311870151获得帮助。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本公告开标时间为准。 5.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街3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百盛王朝10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陈瑞、蔡丹、王立娴、郝鹏程、黄立安、徐娅红、杨媚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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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宁夏鹏程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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