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盐池县惠安堡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采购项目(二期)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吴忠市 发布日期:2024-08-07

【招标公告】盐池县惠安堡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采购项目(二期)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宁夏 吴忠市 采购单位 盐池县惠安堡镇中心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盐池县惠安堡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盐池县惠安堡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采购项目(二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GC(政采)【2024】58号
项目名称:盐池县惠安堡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采购项目(二期)
预算金额:2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段
标的名称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数量
预算金额
单价(元)
备注

尿常规分析仪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1台
58000
 

中频治疗仪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3台
54000
预算合计(元)
***.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到位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 4%扣除);
(2)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价格分不在扣除)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 10% 扣除);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10%扣除);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 4%扣除)。
(6)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如投标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7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 A.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B.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3.8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3.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单位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10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6日  至 2024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08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将营业执照发送至3457657969(qq邮箱)进行登记,标注清楚所投项目、联系人、电话,发送完成后邮箱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生中心16楼1604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备注: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以上网站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池县惠安堡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盐池县惠安堡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0951-8598087            
联系方式:赵晓蒙、张灵芬、郭琴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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