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原县公安局老旧智能交通设备维修更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中卫市 发布日期: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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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宁夏 中卫市 采购单位 海原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辰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海原县公安局老旧智能交通设备维修更换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海原县公安局老旧智能交通设备维修更换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上述时间内,携带将所需的《报名表》(详见附件)及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信用中国截图等资料加盖章的扫描发送到328725304@qq.com进行报名,报名时邮件名称编辑为“投标单位+项目名称”报名成功后发送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投标人,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CXD-2024-ZC-033
项目名称:海原县公安局老旧智能交通设备维修更换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7.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海原县老旧智能交通设备维修更换16套等。(具体要求详见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其他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及《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文件执行;(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4)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不允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以项目授权为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5) 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为准);(8)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31日  至 2024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上述时间内,携带将所需的《报名表》(详见附件)及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信用中国截图等资料加盖章的扫描发送到328725304@qq.com进行报名,报名时邮件名称编辑为“投标单位+项目名称”报名成功后发送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投标人,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方式:报名成功后邮箱发送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西大道1号商贸楼4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西大道1号商贸楼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原县公安局     
地址:海原县海城镇政府东街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辰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文萃南路西侧世纪花园会所12号楼114、214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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