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灵武市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性事务社会化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银川市 发布日期:202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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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宁夏 银川市 采购单位 灵武市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灵武市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性事务社会化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宁夏润泽丰源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一、项目编号: ZCJY20240516
       采购计划编号:2024NCZ001534
二、项目名称: 灵武市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性事务社会化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电话 中标(成交)金额(元)
宁夏润泽丰源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银川市宁安大街490号银川IBI育成中心二期1号楼205室 *** ***.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价(元)/费率(%)/折扣(折) 总价(元) 是否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1 灵武市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性事务社会化采购项目 其他法律服务 1 ***.00 ***.00 中型企业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后一年 详见招、投标文件

五、评审得分排名:
标段名称:灵武市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性事务社会化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供应商名称 得分 备注(如为最低评标(审)价法
请填写价格扣除后的评审报价)
宁夏润泽丰源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77.65 1
宁夏乐优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62.8 3
宁夏森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68.97 2

六、评审专家名单: 龚安安、陈春宁、兰芳芳、朱敏
    采购人代表: ***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23000.00元。收费标准: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规定,本项目约定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差额定率累进法: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准价(无确切预算金额的,以项目估算价为准),100万元以内费率为1.5%,100—500万元费率为0.8%。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024年07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灵武市人民法院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灵州大道西段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南大街 IBI 育成中心一期 8 号楼 310 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
       电话: ***
十一、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代理机构 : 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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