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2024NCZ(YC)003011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原自治区公安厅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地上房屋拆除及砌护围墙工程项目原自治区公安厅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地上房屋拆除及砌护围墙工程的采购需求

所属地区:宁夏银川市 发布日期:2024-07-26

【招标预告】2024NCZ(YC)003011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原自治区公安厅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地上房屋拆除及砌护围墙工程项目原自治区公安厅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地上房屋拆除及砌护围墙工程的采购需求: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宁夏 银川市 采购单位 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原自治区公安厅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地上房屋拆除及砌护围墙工程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YC)003011 项目名称: 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原自治区公安厅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地上房屋拆除及砌护围墙工程项目
分包名称: 原自治区公安厅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地上房屋拆除及砌护围墙工程 分包类型: 工程类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41
报价方式: 总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承诺书);
3 投标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参加,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中小企业,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工期:自合同签订后现场交付之日起45日历日内。

保险
乙方依法为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同时必须为作业个人办理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人的意外伤害保险和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人的医疗保险,未办理保险的人员不得实施作业。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按照房屋拆除有关规范,文明安全拆除,对拆除范围内所有地上建筑物及地基实施拆除,统一场坪高度与解放西路人行道基本持平。将拆除建筑渣土清运至乙方提供的弃渣场证明材料明确的渣土倾倒场,要对场地进行平整,确保场地干净整洁,无任何遗留建筑垃圾。围墙建设标准及场场坪土方以项目场坪土方及围墙工程量清单内容及场地现有围墙标高为准。

涉及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涉及服务采购项目考核计量等要求


涉及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项目经理、工程进度、工程计量方式、工程变更、竣工验收、质量保证等要求
工程质量须达到合格标准。

其他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待成交方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申请市财政一次性付清相关费用。

包装和运输方式


售后服务
工程中围墙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供应商负责免费砌筑或修补。

安装调试


交付标准和方法
工程质量须达到合格标准,质量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要求并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各项标准。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内。如出现裂缝、基础下陷等质量问题乙方及时修缮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培训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工程类)
序号 品目名称及编码 标的名称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价 项目概况 施工工期 质量 工程质量标准及详细要求 备注
1 B03030000-拆除工程 拆除工程 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原自治区公安厅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地上房屋拆除及砌护围墙工程项目 1 ***.41 工期:自合同签订后现场交付之日起45日历日内。 合格 原自治区公安厅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地上房屋拆除及砌护围墙工程。(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附件1采购需求-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定版7.18.doc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工程类

项目名称
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原自治区公安厅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地上房屋拆除及砌护围墙工程项目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按照房屋拆除有关规范,文明安全拆除,对拆除范围内所有地上建筑物及地基实施拆除,统一场坪高度与解放西路人行道基本持平。将拆除建筑渣土清运至乙方提供的弃渣场证明材料明确的渣土倾倒场,要对场地进行平整,确保场地干净整洁,无任何遗留建筑垃圾。围墙建设标准及场场坪土方以项目场坪土方及围墙工程量清单内容及场地现有围墙标高为准。

涉及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项目经理、工程进度、工程计量方式、工程变更、竣工验收、质量保证等要求
(一)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防范措施,确保周围建筑的安全和人身安全。如出现违规操作造成的人身及周围建筑物的安全责任事故,乙方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乙方应遵守现场施工的一切规章制度,施工造成大小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责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施工单位对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应依法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四)当拆除工程对周围相邻建筑安全可能产生危险时,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并应对建筑内的人员进行撤离安置。 (五)发生重大事故,乙方应在1小时内通知有关部门和甲方,并妥善处理。

履约保证金
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 万元(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待工程结束并在规定时间内经甲方验收全部合格后,无任何问题,甲方无息退还乙方的保证金。

甲方责任
负责向乙方移交拆除标的,组织对拆除清渣、场坪土方(含渣)清运、围墙砌筑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市财政申请拨付资金。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在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缴纳保证金,如果乙方未能缴纳,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委托拆除协议和补充协议,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2.按甲方要求组织人工、机械等对房屋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安全拆除。乙方必须确保施工安全,确保人员及财产等安全,若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造成任何人员、财产等安全事故(包括任何人员伤亡等事故)、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情况严重的,甲方同时有权解除委托拆除协议和补充协议。 2.负责对本协议所列拆除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及附属物的拆除、清运、清扫等工作。 3.严格按照城管、环保等部门(单位)的要求施工,并有义务向相关部门(单位)提供与施工有关的手续,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各种事故、行政处罚等一切责任、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负责拆除房屋的断水、断电、断气、断通讯等工作,费用自行承担。 5.负责办理城管、环保、交警、路政等相关手续,费用自行承担。 6.乙方拆除的残值全部归乙方所有。 7.在拆除现场坚持文明施工,对出入施工现场的道路及时安排人员清扫,回收材料的堆码应有严格的区域,严禁在道路、通道堆放任何材料。 8.乙方依法办理建筑垃圾倾倒等相关手续,且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提供弃渣场证明文件,并确保所拆除渣土在确定的场所倾倒。如果乙方随意倾倒或未办理相关手续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9.乙方不得将工程另行转包、分包或挂靠,进行施工现场必须符合行业管理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设置安全防护围挡、防尘降尘设施设备、安全员等),乙方工作人员要进行全程负责管理(具体要在施工现场公示但不限于施工方案、现场工作负责人等内容)。如果乙方将工程转包、分包或挂靠,以及因不采取防护措施施工等情况,造成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委托拆除协议和补充协议,并依法追究乙方所造成的损失及其他不利影响。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工程期限内完工并验收合格,如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限完工并验收合格,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委托协议。

违约责任
乙方若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或未能经甲方一次性验收合格,按照违约的天数计算违约金,按每推迟1天,扣除本合同总价款的1%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同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乙方未按本协议有关约定事项履约,造成损失和不利影响的,甲方可以用保证金处理相关损失及不利影响,如果保证金不足以解决相关问题,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进行追偿。

不可抗力
/

项目概况
(一)需整体拆除各类房屋建筑面积约1.71万平方米以及部分构筑物,渣土清运,场地平整。 (二)对场坪土方进行清运平整。 (三)地上附着物拆除后四周需砌筑围墙。

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详见附件 (验收方案附件):履约验收方案.docx

工期
自合同签订后现场交付之日起45日历日内。

施工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待成交方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申请市财政一次性付清相关费用。

交付标准和方法
工程质量须达到合格标准,质量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要求并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各项标准。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内。如出现裂缝、基础下陷等质量问题乙方及时修缮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工程类细则类别
工程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磋商报价 30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磋商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又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被拒绝外。 实际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30。 磋商基准价为最终磋商报价的最低价。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终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 业 绩 5 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房屋拆除、围墙等工程项目业绩,有一项得1分,得够标准分为止。 注:响应文件中附相对应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3 项目管理机构 1 提供本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的得0.5分,技术负责人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注:响应文件中附人员证书及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4 商务响应情况 5 磋商文件中带“▲”条款为实质性商务要求,其他为一般商务要求。不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商务条款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的得2分,以此为基础,供应商商务响应优于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要求的,每有一项加1分,加满为止;供应商一般商务响应低于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要求的,每有一项减1分,减完为止。 注:要求在商务要求响应表中逐项列明响应情况。磋商文件中带“▲”条款为实质性商务要求,其他为一般商务要求。不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商务条款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的得2分,以此为基础,供应商商务响应优于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要求的,每有一项加1分,加满为止;供应商一般商务响应低于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要求的,每有一项减1分,减完为止。 注:要求在商务要求响应表中逐项列明响应情况。
5 技术响应情况 15 完全满足磋商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10分,以此为基础: 供应商技术指标、参数每有一项优于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加1分,加至标准分为止。 供应商技术指标、参数每有一项低于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减2分,减完为止。
6 施工组织设计 40 1.可行性方案(15分):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实际编写建设可行性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对拆除、清渣、围墙等建设实际特点提出合理化的技术建议,对施工的特点及关键技术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应措施,对项目的总体设计思路和建设内容的专业性进行全面深刻阐述,对具体的实施过程与实施方式进行综合叙述: 以上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编制,并能综合拆除、渣土清运、场平土方、砌筑围墙等各专业领域的基本要求,符合整体规划,能为施工建设提供可靠的方案依据,内容全面、论述完整合理,编制细致、重点突出,内容丰富,得 15 分; 以上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编制,能综合拆除、渣土清运、场平土方、砌筑围墙等各专业领域的基本要求,能为施工建设提供科学合理参考,内容表述细致、清晰,得 13 分; 以上内容结合本项目实际编制,能综合拆除、渣土清运、场平土方、砌筑围墙等各专业领域的基本要求,能为施工建设提供部分参考,得 10 分; 能结合本项目实际编制以上内容,内容合理并符合项目实际,表述细致,得6 分; 能结合本项目实际编制以上内容,内容合理且符合项目实际,但表述不细致,得 4 分; 未结合本项目实际编制以上全部内容,得 2 分; 编制以上内容与项目实际有较大偏差的,得 1 分; 未提供或完全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均不得分。 2.工作计划(8分):工作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工作内容、施工方案及计划工作量、施工进度计划和时间安排等)与质量管理措施: 工作计划阐述明确、完整,质量管理措施合理可执行,有将计划、实施、检查等工作充分具体化,细节突出,质量方针和目标清晰,施工进度安排有序,时间管理安排科学合理,有详细的施工进度及时间规划图,整体内容表述具体、详实的,得8分; 工作计划阐述明确、完整,质量管理措施合理可施行,目标明确,施工进度安排有序,时间管理安排符合建设要求,有施工进度及时间规划图,整体内容表述细致的,得6 分; 工作计划及计划达成目标阐述不明确,实现质量目标所需的过程和职责不明确,提供施工进度及时间规划图,但施工进度安排、时间管理不能完全保障实施需求,内容表述简略的,得4分; 计划、目标不明确,质量管理措施可行性低,施工进度安排混杂,时间管理混乱且无施工进度规划图的,得2 分; 编制内容与项目实际有较大偏差或未提供者均不得分。 3.项目管理机构组成(4分): 工作人员(施工员、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 质量员等)安排计划合理,组织管理体系科学,能够有效实施管理工作,各专业工种人员的配备以及劳动力安排科学合理等: 建立与施工项目相适应的人员管理机构,内部分工明确,配备人员数量合理,技能、专业匹配项目实施,人员能够满足或高于项目实际需求的,得 4 分; 配备人员数量满足项目实际实施要求,技能、专业匹配项目实施的,得 3 分; 人员配备充足,但专业、技能匹配度低的,得 2 分; 人员配备不足,且专业、技能匹配度低的,得 1 分; 未提供者不得分。 4.安全施工措施方案(5分): 针对本项目提供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分析各建设阶段的施工条件、特点、方法,预测施工安全难点和事故隐患,确定管理重点和预防措施,提供施工现场各安全防护点的防护措施以及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方法等,内容阐述完整、明确,措施合理且可执行,能保证现场实现安全施工的,得 5 分; 方案内容阐述详细,措施合理且可实行,能够保障安全施工需求的,得 4 分; 方案内容阐述不细致,措施可执行性不高,不能全面保障安全施工需求的,得 3 分; 方案内容阐述简略,措施可执行性低,不能满足安全施工需求的,得 2 分; 方案内容不切合项目实际、措施不具有可执行性的,得 1 分; 未提供者不得分。 5.应急处理措施(4分): 针对本项目出现可能的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提供人力、物资、机械设备、技术方案等全面的准备,详细阐明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和保养以及风险预防措施,提供应急培训和演练,对未达到应急目标,有承担一切责任后果的承诺,措施得当,能减少或消除项目实施过程可能 发生的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的,得 4 分; 提供人力、物资、机械设备、技术方案等全面的准备,措施阐述明确,内容完整且可执行,能够满足项目实际应急需求的,得 3 分; 措施可执行性低,不能完全满足项目实际应急需求的,得 2 分; 措施阐述不明确、不具有可执行性的,得 1 分; 未提供者不得分。 6.施工材料及施工设备(4分): 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施工材料及施工设备例举施工过程中所需使用的各种施工材料及施工设备,施工材料选择适宜,能详细列明品种、规格数量、性能 指标等;施工设备先进、齐全、新颖,在设备配套、选型以及配套数量等方面均满足项目施工进度的需要,并有考虑备用,能够很好满足、保障项目施工, 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的安全性的,得 4 分; 详细阐明施工过程中各种施工材料及施工设备的投入情况,能够满足项目实际施工需求的,得 3 分; 未详细阐明所提供施工材料及施工设备投入情况,不能完全满足项目实际施工需求的,得 2 分; 施工材料及施工设备配备不能满足项目施工需求的,得 1 分; 未提供者不得分。
7 施工相关承诺 4 1.对保修有承诺,且措施可行的得0.5分,并有违约经济处罚条款的加0.5分(违约经济处罚不得低于所投工程总造价的5‰)。 2.承诺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质量标准并有切实可行的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得0.5分,并有违约经济处罚的加0.5分(违约处罚不少于工程总造价的5‰)。 3.提供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应急预案措施的得0.5分,按应急预案措施履行的有违约金承诺的加0.5分(违约经济处罚不少于工程总造价的1‰)。 4.供应商承诺符合施工工期要求,并有明确的违约经济处罚,得1分。(承诺每延长 1 日历日,违约经济处罚不少于工程总造价的 1‰)
合计: 1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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