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2024NCZ(YC)0028902024年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民警、事业编及辅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2024年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民警、事业编及辅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的采购需求
【招标预告】2024NCZ(YC)0028902024年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民警、事业编及辅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2024年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民警、事业编及辅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的采购需求: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宁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银川市 | 采购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4年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民警、事业编及辅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 2024NCZ(YC)002890 | 项目名称: | 2024年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民警、事业编及辅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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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2024年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民警、事业编及辅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 分包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00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1 | 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以项目授权方式参与投标(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授权书); |
2 | 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一年
保险
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诺。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转账支付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服务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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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C18040101-人寿保险服务 | 2024年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民警、事业编及辅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 1 | ***.00 | 标的1-人寿保险服务: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 一年 |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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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附件.docx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
2024年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民警、事业编及辅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甲方责任
按采购方合同约定
乙方责任
按采购方合同约定
违约责任
按采购方合同约定
不可抗力
按采购方合同约定
服务期限
一年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22〕10号)的相关要求,依法组织履约验收。 (验收方案附件):验收方案.docx
服务地点(范围)
按采购方合同约定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转账支付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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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10 | 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又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被拒绝外。价格分按照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 注: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2 | 承保方案 | 10 | 根据项目需求成立专门的保险团队,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费标准清晰明确、合理可行、投保时效符合实际项目需求,整体承保方案内容全面具体,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0分;有专业的承保服务团队,保费标准明确,投保时效符合实际项目需求,整体承保方案内容全面,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7分;有服务团队,保费标准符合要求,整体承保方案内容缺乏可行性,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 服务团队不明确,保费标准不清晰,整体承保方案有严重缺失,漏项,不能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3 | 服务方案 | 15 |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项目保险特点提出服务宗旨、经营理念、总体设想、服务定位、服务目标、服务管理模式等方面。 服务方案内容全面具体、服务思路科学可行、服务目标清晰明确,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5分;服务方案内容具体、服务目标明确,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2分;服务方案内容不清晰,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9分;服务方案内容有缺失,不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
4 | 理赔方案 | 20 | 根据项目需求理赔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理赔流程、理赔标准、理赔响应时间、处理速度、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服务档案及后期跟踪服务等。 1.理赔程序清晰简便、理赔效率高,流程标准清晰、响应时间及时、现场勘查效率高,理赔方案详细具体,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0分; 2.理赔程序简便、理赔效率高,流程简单、响应时间及现场勘查时间及时,理赔方案内容清晰,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5分; 3.理赔程序复杂、理赔流程不清晰、响应时间及现场勘查时效性差,不能提供优质服务的得10分; 4.理赔程序混乱、理赔标准低、流程模糊、响应时间及现场勘查不及时,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
5 | 偿付能力 | 10 | 根据2023年度投标人所属总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评审: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基础100%得5分,在此基础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每增加 20%的得1分,加到满分10为止。 注:提供投标人总公司2023年度偿付能力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总公司电子章,不提供不得分。 |
6 | 理赔时效 | 5 | 1.理赔时间≤五个工作日,得5分; 2.五个工作日<理赔时间≤十个工作日,得3分; 3.理赔时间>十个工作日,得1分;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理赔时效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章,否则不得分。 |
7 | 项目人员配备 | 10 | 项目主要服务人员具有从业经验的专职人员,并提供联系人姓名及电话;配备各专职服务人员 10(含)人以上得10分;配备专职服务人员5-9人得6分;配备专职服务人员 1-4 人得2分;无专职服务人员的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附专职人员的劳动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章。 |
8 | 应急事件保障 | 5 | 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应急事件服务体系、应急服务方案、能够承担应急事件的能力、执行最新国家保险政策、应急事件的服务保障措施,满足采购方要求的得5分;内容描述简单,但稍具合理性的得3分;方案内容粗略,脱离项目特点的得 1分;不提供不得分。 |
9 | 增值服务 | 10 | 1.提供重大事故和重大疾病理赔金预付的,预付保额100%,得3分;预付保额50%,得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提供相关内容承诺,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章,否则不得分。) 2.能够提供网上、手机 APP 理赔进度查询系统的,得2分; 3.能够提供SMS 短信、E-MALL理赔完结或问题案件通知的,得2分; 4.能够提供其他实质性增值服务(从“优警优辅”角度提出,切实可行)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实施具体增值服务方案及承诺,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章,否则不得分) |
10 | 类似业绩 | 5 | 提供近三年(2021年7月至开标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有一个的得1分,满分5分,不提供不得分。 备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加盖电子章,不提供不得分。 |
合计: | 100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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