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核同心旧庄子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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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宁夏 银川市 | 采购单位 | 中核(宁夏)同心新能源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核同心旧庄子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EPC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核同心旧庄子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同心旧庄子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宁夏)同心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BRR-2022-ZB2-ZB-016-170。
2.2项目名称:中核同心旧庄子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EPC总承包。
2.3项目概况:
中核同心旧庄子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位于吴忠市同心县韦州镇境内,距吴忠市东南方向约80km,场区东侧有惠新公路经过,进场路从附近公路引接,对外交通便利。
本项目拟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7.5MW的风力发电机组。配套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4台风电机组通过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配套建设的110kV升压站,通过1回 110kV线路接入330kV泉眼变。接入系统方案以电网部门的批复意见为准。
2.4招标范围
本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承包范围均表示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开展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1)本项目(包括风场区、110kV升压站、集电线路、送出线路等)的设计、采购(招标人提供的设备除外,招标人提供设备为主变、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含塔筒、锚栓)、箱变)、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移交生产验收、竣工验收及各种专项验收等,包括与所有相关方的协调工作。
(2)项目设计:至少包括地形图测绘(开关站需要提供1:500地形图)、微观选址、项目详勘、水文地质数据收集、气象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备材料采购技术文件、竣工图等成果文件的提供、消防图审、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施工图审查,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及技术服务;与设备厂家的技术对接、图纸确认,图纸审查;所有图纸出具前,相关方案需经过发包人的确认。以及其它相关服务(如设计接口、设计联络、现场服务、工程检查及验收、相关评审、编制设计总结,以及配合招标方出具相关手续办理所需图纸)等。
(3)风电场区:全部设备材料及辅材采购供货(除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含塔筒、锚栓)、箱变、主变);设备堆场、吊装平台施工、场区检修及施工道路、进场道路、风机基础及配套设备施工、箱变基础施工、箱变围栏、沉降观测点;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安装、塔筒及附属设备安装、箱变二次转运与安装、线缆及终端头制作安装、接地系统施工、消防设备的配置及安装、设备标识牌的制作及安装、所有相关设备的调试、配合风力发电机组调试(包括且不限于提供调试电源、发电机对中等工作)等;集电线路全部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施工(含穿越及跨越等相关手续办理)。负责风机和开关站周边住户搬迁及噪声、光影影响的赔偿、坟墓迁移赔偿、电力线路,管道改造等其他障碍物的改迁赔偿等。
(4)新建110kV升压站:升压站所有土建施工、装饰装修及家具家电的配置,电气、消防等所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试验,所有附属设施的施工,负责生产准备物资采购安装(生产准备物资清单详见07附件生产准备物资清单),水、电、互联网等接入。
注:本项目升压站为周边分散式风电项目汇集送出站,暂按本项目30MW+1个其他项目20MW,通过35kV集电线路接入后,共同升压至110kV送出。因最终接入方案尚未取得,后续因汇集容量变化导致的升压站及送出工程设备设施型号、数量变化,建筑工程工程量变化导致的变更,由双方及相关第三方按总承包合同相关条款友好协商。
(5)新建110kV送出工程至330kV泉眼变(含对侧间隔改造),送出容量暂按50MW考虑,包括且不限于完成送出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及审查,负责送出工程环评、水保、稳评、安评、核准等所有前期手续,完成路径协议、塔基征地、青赔等相关工作,完成送出工程土建施工、组塔架线(含穿越及跨越等相关手续办理)、送出线路两端进站施工、对侧间隔改造等所有工作。
(6)完成本项目的专项设施施工及专项验收:防雷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施工(防洪施工如涉及)、环境保护工程设施施工,土地复垦等其他附属工程,设备及材料的进场抽样送检(取得第三方试验合格报告,满足质监站、电网公司等验收部门的验收标准)、沉降观测、功率调节、AVC和电能质量测试及出具预评估和评估报告、一次调频设备三方试验、二次安防、等保测评、提供二次设备漏扫报告、保护定值计算、并网性能检测、角差比差、风电场运行特性测试等政府及电网公司要求的所有性能测试和试验,以及满足设计及并网条件的其他试验;安监备案、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及各阶段验收及报告闭环、电网验收、消防审图及备案检测验收(包括风机等招标人提供的设备)、竣工联合验收、行管部门的相关验收、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直至电站具备电费结算条件过程中的全部手续办理工作、转商业运行、达标投产验收及项目涉及的所有验收项目;临时用地征地赔偿、青赔及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临建区、材料堆场、施工道路、便道、吊装平台等)、并网手续及相关业务办理费用支付及协调费用的支出。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如承包人不履行或不积极履行其应该承担的相关责任,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或自行解决,并不免除承包人的协调责任,且由此产生的费用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总价款中直接扣除。
(7)档案资料:所有的前期资料、技术和方案资料、施工过程资料、材料与设备(含甲供设备)资料、试验、隐蔽验收及竣工资料等及影像资料随工程一起移交并根据《NB/T 31021-2012风力发电企业科技文件归档与整理规范》规范及达到业主方的相关档案验收标准,直到通过最终档案验收为止;且项目全过程中资料必须满足中核集团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要求。
(8)所有设备及材料(包含招标人提供的设备,变压器为指定地点交货,风机成套设备为机位点板车交货)卸车、验收(设备材料无破损、无变形)、二次倒运、保管,大型设备运输过程中的牵引。如现场施工进度不满足接货要求,需要设置设备堆场。
(9)所有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还包括进场道路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等工作;包括景观、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等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其它工程项目。
(10)施工临时设施、临时道路、临时用电、临时用水、互联网接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办公、住宿条件等,以及施工全周期内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的所有设施(需满足《中核汇能工程建设项目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标准》。按发包人要求制作安装施工期、运行期场区内所需的宣传标语,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符合发包方标准化要求,基本办公生活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等。
(11)协助发包方办理永久用地征占、永久用地林草手续、环保、水保、土地报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等手续,并承担协调费。负责临时用地所有相关手续的办理、临时用地林草手续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如承包人不履行或不积极履行其应该承担的相关责任,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或自行解决,并不免除承包人的协调责任,且由此产生的费用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总价款中直接扣除。
(12)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充分考虑招标范围及工程量清单,且上述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有义务,如投标报价文件中有漏缺项,承包人自行承担。对于未澄清部分,均视为接受招标文件要求。
(13)在施工期间为发包方提供施工用四驱越野车一辆(包含司机、燃油费、高速费等),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施工结束后归还。
(14)本项目场内外道路分界点为惠新公路入场道口,初定2处,坐标为(1、X:4132219.605,Y: 637082.120;2、X:4131142.464,Y:637091.984);入场道口周边及场内道路改造、桥梁加固、电力线路迁改等所有协调改造责任由承包人负责,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如承包人不履行或不积极履行其应该承担的相关责任,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或自行解决,并不免除承包人的责任,且由此产生的费用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
(15)本项目需在建设期开通集控传输电力专用通道。采购专用采集传输设备,软硬件需与集控中心系统保持一致(详见06专项附件接入集控设备清单)。调度电话、视频监控、OMS系统等辅助系统均需接入集控中心。(辅助系统软硬件与集控侧保持一致,确保接入。)
(16)结合网络安全要求,项目各业务系统、集控系统硬件设备CPU、数据库、操作系统均需满足自主可控要求。
2.5建设地点/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韦州镇境内。
2.6计划工期:2024年11月30日全容量并网发电,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且与发包人要求中的质量标准保持一致。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资质:具有综合设计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规模装机容量在30MW(含)以上风电场工程业绩(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担任过至少1个单项合同规模装机容量在30MW(含)以上风电场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担任过至少1个单项合同规模装机容量在30MW(含)以上风电场工程的项目经理(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不同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报名)、下载文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参与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7月17日起至2024年7月23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4.2.1 潜在投标人信息登记: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登录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平台”)完成下列操作流程:按照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提示内容,进行供应商注册,“中核集团平台”客服电话:021-61592300(工作日9:00-11:30 13:30-17:00)。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找到本项目名称,点击“我要参与”,按要求录入潜在投标人登记信息,将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按4.2.2要求获取截图)作为附件上传,点击“确认”按钮进行信息登记。中核集团平台将在获取时间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备注: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有效性(即:“中核集团平台”中的报名成功)以本平台登记的信息为准,建议潜在投标人优先完成此平台的信息登记。
4.2.2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①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cn/)进行免费注册;②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寻找招标项目”进行项目查询,找到项目后点击“我要投标”,投标人选中需要购买的招标文件标包(我的工作台-我参与的项目)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支付;③支付完成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④“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或 010-86397110(工作日9:30-12:00 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2.3 获取条件:只有信息登记成功且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通过登陆“中核集团平台”(www.cnncecp.com)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每天17:00统一审核招标文件费用,且本费用的审核结果不影响中核集团平台的信息登记。如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4.3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8月8日9:30。
5.3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和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上同时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宁夏)同心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贺兰县天源财汇中心A座八楼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chinabrr04@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仅接受对招标文件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澄清环节提交。
电话:***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5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招标人:中核(宁夏)同心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7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同心旧庄子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宁夏)同心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BRR-2022-ZB2-ZB-016-170。
2.2项目名称:中核同心旧庄子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EPC总承包。
2.3项目概况:
中核同心旧庄子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位于吴忠市同心县韦州镇境内,距吴忠市东南方向约80km,场区东侧有惠新公路经过,进场路从附近公路引接,对外交通便利。
本项目拟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7.5MW的风力发电机组。配套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4台风电机组通过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配套建设的110kV升压站,通过1回 110kV线路接入330kV泉眼变。接入系统方案以电网部门的批复意见为准。
2.4招标范围
本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承包范围均表示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开展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1)本项目(包括风场区、110kV升压站、集电线路、送出线路等)的设计、采购(招标人提供的设备除外,招标人提供设备为主变、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含塔筒、锚栓)、箱变)、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移交生产验收、竣工验收及各种专项验收等,包括与所有相关方的协调工作。
(2)项目设计:至少包括地形图测绘(开关站需要提供1:500地形图)、微观选址、项目详勘、水文地质数据收集、气象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备材料采购技术文件、竣工图等成果文件的提供、消防图审、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施工图审查,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及技术服务;与设备厂家的技术对接、图纸确认,图纸审查;所有图纸出具前,相关方案需经过发包人的确认。以及其它相关服务(如设计接口、设计联络、现场服务、工程检查及验收、相关评审、编制设计总结,以及配合招标方出具相关手续办理所需图纸)等。
(3)风电场区:全部设备材料及辅材采购供货(除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含塔筒、锚栓)、箱变、主变);设备堆场、吊装平台施工、场区检修及施工道路、进场道路、风机基础及配套设备施工、箱变基础施工、箱变围栏、沉降观测点;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安装、塔筒及附属设备安装、箱变二次转运与安装、线缆及终端头制作安装、接地系统施工、消防设备的配置及安装、设备标识牌的制作及安装、所有相关设备的调试、配合风力发电机组调试(包括且不限于提供调试电源、发电机对中等工作)等;集电线路全部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施工(含穿越及跨越等相关手续办理)。负责风机和开关站周边住户搬迁及噪声、光影影响的赔偿、坟墓迁移赔偿、电力线路,管道改造等其他障碍物的改迁赔偿等。
(4)新建110kV升压站:升压站所有土建施工、装饰装修及家具家电的配置,电气、消防等所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试验,所有附属设施的施工,负责生产准备物资采购安装(生产准备物资清单详见07附件生产准备物资清单),水、电、互联网等接入。
注:本项目升压站为周边分散式风电项目汇集送出站,暂按本项目30MW+1个其他项目20MW,通过35kV集电线路接入后,共同升压至110kV送出。因最终接入方案尚未取得,后续因汇集容量变化导致的升压站及送出工程设备设施型号、数量变化,建筑工程工程量变化导致的变更,由双方及相关第三方按总承包合同相关条款友好协商。
(5)新建110kV送出工程至330kV泉眼变(含对侧间隔改造),送出容量暂按50MW考虑,包括且不限于完成送出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及审查,负责送出工程环评、水保、稳评、安评、核准等所有前期手续,完成路径协议、塔基征地、青赔等相关工作,完成送出工程土建施工、组塔架线(含穿越及跨越等相关手续办理)、送出线路两端进站施工、对侧间隔改造等所有工作。
(6)完成本项目的专项设施施工及专项验收:防雷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施工(防洪施工如涉及)、环境保护工程设施施工,土地复垦等其他附属工程,设备及材料的进场抽样送检(取得第三方试验合格报告,满足质监站、电网公司等验收部门的验收标准)、沉降观测、功率调节、AVC和电能质量测试及出具预评估和评估报告、一次调频设备三方试验、二次安防、等保测评、提供二次设备漏扫报告、保护定值计算、并网性能检测、角差比差、风电场运行特性测试等政府及电网公司要求的所有性能测试和试验,以及满足设计及并网条件的其他试验;安监备案、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及各阶段验收及报告闭环、电网验收、消防审图及备案检测验收(包括风机等招标人提供的设备)、竣工联合验收、行管部门的相关验收、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直至电站具备电费结算条件过程中的全部手续办理工作、转商业运行、达标投产验收及项目涉及的所有验收项目;临时用地征地赔偿、青赔及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临建区、材料堆场、施工道路、便道、吊装平台等)、并网手续及相关业务办理费用支付及协调费用的支出。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如承包人不履行或不积极履行其应该承担的相关责任,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或自行解决,并不免除承包人的协调责任,且由此产生的费用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总价款中直接扣除。
(7)档案资料:所有的前期资料、技术和方案资料、施工过程资料、材料与设备(含甲供设备)资料、试验、隐蔽验收及竣工资料等及影像资料随工程一起移交并根据《NB/T 31021-2012风力发电企业科技文件归档与整理规范》规范及达到业主方的相关档案验收标准,直到通过最终档案验收为止;且项目全过程中资料必须满足中核集团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要求。
(8)所有设备及材料(包含招标人提供的设备,变压器为指定地点交货,风机成套设备为机位点板车交货)卸车、验收(设备材料无破损、无变形)、二次倒运、保管,大型设备运输过程中的牵引。如现场施工进度不满足接货要求,需要设置设备堆场。
(9)所有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还包括进场道路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等工作;包括景观、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等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其它工程项目。
(10)施工临时设施、临时道路、临时用电、临时用水、互联网接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办公、住宿条件等,以及施工全周期内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的所有设施(需满足《中核汇能工程建设项目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标准》。按发包人要求制作安装施工期、运行期场区内所需的宣传标语,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符合发包方标准化要求,基本办公生活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等。
(11)协助发包方办理永久用地征占、永久用地林草手续、环保、水保、土地报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等手续,并承担协调费。负责临时用地所有相关手续的办理、临时用地林草手续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如承包人不履行或不积极履行其应该承担的相关责任,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或自行解决,并不免除承包人的协调责任,且由此产生的费用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总价款中直接扣除。
(12)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充分考虑招标范围及工程量清单,且上述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有义务,如投标报价文件中有漏缺项,承包人自行承担。对于未澄清部分,均视为接受招标文件要求。
(13)在施工期间为发包方提供施工用四驱越野车一辆(包含司机、燃油费、高速费等),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施工结束后归还。
(14)本项目场内外道路分界点为惠新公路入场道口,初定2处,坐标为(1、X:4132219.605,Y: 637082.120;2、X:4131142.464,Y:637091.984);入场道口周边及场内道路改造、桥梁加固、电力线路迁改等所有协调改造责任由承包人负责,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如承包人不履行或不积极履行其应该承担的相关责任,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或自行解决,并不免除承包人的责任,且由此产生的费用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
(15)本项目需在建设期开通集控传输电力专用通道。采购专用采集传输设备,软硬件需与集控中心系统保持一致(详见06专项附件接入集控设备清单)。调度电话、视频监控、OMS系统等辅助系统均需接入集控中心。(辅助系统软硬件与集控侧保持一致,确保接入。)
(16)结合网络安全要求,项目各业务系统、集控系统硬件设备CPU、数据库、操作系统均需满足自主可控要求。
2.5建设地点/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韦州镇境内。
2.6计划工期:2024年11月30日全容量并网发电,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且与发包人要求中的质量标准保持一致。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资质:具有综合设计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规模装机容量在30MW(含)以上风电场工程业绩(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担任过至少1个单项合同规模装机容量在30MW(含)以上风电场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担任过至少1个单项合同规模装机容量在30MW(含)以上风电场工程的项目经理(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不同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报名)、下载文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参与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7月17日起至2024年7月23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4.2.1 潜在投标人信息登记: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登录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平台”)完成下列操作流程:按照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提示内容,进行供应商注册,“中核集团平台”客服电话:021-61592300(工作日9:00-11:30 13:30-17:00)。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找到本项目名称,点击“我要参与”,按要求录入潜在投标人登记信息,将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按4.2.2要求获取截图)作为附件上传,点击“确认”按钮进行信息登记。中核集团平台将在获取时间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备注: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有效性(即:“中核集团平台”中的报名成功)以本平台登记的信息为准,建议潜在投标人优先完成此平台的信息登记。
4.2.2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①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cn/)进行免费注册;②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寻找招标项目”进行项目查询,找到项目后点击“我要投标”,投标人选中需要购买的招标文件标包(我的工作台-我参与的项目)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支付;③支付完成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④“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或 010-86397110(工作日9:30-12:00 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2.3 获取条件:只有信息登记成功且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通过登陆“中核集团平台”(www.cnncecp.com)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每天17:00统一审核招标文件费用,且本费用的审核结果不影响中核集团平台的信息登记。如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4.3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8月8日9:30。
5.3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和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上同时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宁夏)同心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贺兰县天源财汇中心A座八楼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chinabrr04@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仅接受对招标文件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澄清环节提交。
电话:***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5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招标人:中核(宁夏)同心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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